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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於 2015-5-21 07: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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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老屈智障人士有前科
盧偉聰疑放生揑造口供警員
沙田美林邨老翁放狗被殺案,警方誤拘一名智障人士後,更以極具引導性方式錄取口供,同時創作口供令當事人變成認罪,被質疑涉案的警務人員隨時涉嫌妨礙司法公正。而翻查資料,警方「老屈」智障人士的個案早有前科,幸最終被揭發,才避免出現不可收拾的後果。警方當年在事發後,一度表明要進行內部調查,甚至遁刑事方向處理,但最終卻是不了了之,而有年有份「經手」的高層,正是今天的警務處處長盧偉聰。
警方誤拘智障男後,警務處處長盧偉聰事隔逾一周才開腔回應事件,但卻死不認錯又不肯道歉,卻同時再擺當事人上枱,指對方已接納及明白警方的解釋和聲明,真人作「賴貓」的示範。
至於是否會作內部調查,盧偉聰就堅持要在當事人正式投訴後才會啟動,並重申警方會公正處理,但翻查警方前科,卻足以令人對警察是否會「公正調查」抱有懷疑。
時為2012年10月中,警隊被揭出醜聞,駐守新界南總區的一隊機動部隊(PTU)警員,懷疑為了立功,竟然把一名在街上尋獲的41歲失蹤智障人士硬屈成偷渡客,再揑造口供,包括當事人名為陳錫存,但口供就指他自稱「陳吉全」,又將事主鎖入羈留室,準備遣送往內地,幸警署內的值日官認出事主是一名失蹤人士,將他「救下」及揭發案件。而事隔5天後,案件最終經傳媒報道而曝光。
報道曝光後翌日,傳媒再作跟進報道,引述消息人士指揑造假口供警員姓司徒,為新界南機動部隊A連隊員,當時加入警隊約四年,案發後有人接受上級調查時,否認揑造口供。
不過,警隊高層就極為重視事件,據傳媒引述的警隊內部消息,就指案件被揭發後,已上報警務處行動部,為對案件查個清楚,行動部更建議由一個獨立的刑事部門調查此案。然而,有關案件之後再沒有任何公開的更新資料,恐怕已經是不了了之。最新一期出版的《壹週刊》曾就有關個案向警方查詢,就只獲回覆翻查資料需時,而未能提供資料。
當年在當事人未作正式投訴下,警方內部事隔不足一星期,已經啟動內部處理機制,跟今天盧偉聰表明要收到投訴才調查處理,已經有著天壤之別;而盧偉聰在當年的案件中,亦似乎有一定的角色及責任。
根據架構,當時主管警隊行動部的行動處處長為黃志雄,而時任警務處副處長(行動)為鄧甘滿。不過,在翌年盧偉聰就升職接替了鄧甘滿,成為警務處副處長(行動),為成為未來「一哥」做足準備。如果警方內部真的高度重視事件,作為主管,盧偉聰相信一定有嚴正跟進調查,以至可以還當事人真正的公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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