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oldcake 於 2014-11-28 16:09 編輯
佔領運動開始後, 老餅常搖頭嘆息! 所嘆息者, 香港人的理解力及邏輯是否出了大問題! 唉, 可能大家多掛住用腰力而忘記了腦力的運用. 今日我老人家唯有再撰一文.
不少政府官員及議員, 甚至很多市民在談及近月佔領運動時都抱著 "非法佔領, 破壞法治" 的觀念, 究竟有幾日認真去思考過這句話是否真確?! 不管你立場是贊成或反對佔中, 我們今天不妨花少少時間去理解 "非法佔領, 破壞法治" 的觀念是否正確.
首先談 "非法佔領", 相信大家沒有爭議吧. 不管佔領者的動機及目標有多崇高, 他們是非法佔領了道路吧.
所以重點在是否 "破壞法治"上. 但法治概念又是甚麼呢? 我先不定義, 以免過於咬文嚼字, 反而失了討論方向.
相信大家認同"法治"是香港成功的其一重要基石, 所以"破壞法治"是嚴重的指控.
我作個比喻說明:
某人打劫, 是犯了法, 破壞了"治安" (不是破壞法治)
警察拘捕了劫犯, 但發現他是某大員之子, 與以放行, 那便破壞了法治. (不公平執法)
如律政司在有足夠證據起訴, 而因關係不起訴, 也是破壞法治.
又如法官收咗水, 而特意放生劫犯, 亦是破壞法治. (法官收咗水係犯咗貪污, 唔算破壞法治. 不公平判決, 才是破壞法治)
不管佔領者有什麼崇高的訴求, 佔街是犯法, 破壞"治安"!
應該拘捕他們, 依證據送上法庭, 雙方在法庭上申辨, 最終是否入罪, 都是"法治".
我們可以反對佔領行動, 甚至指責佔領者破壞"治安", 但不能話他們破壞法治!
警察沒有好好執法, 反而破壞了法治精神. 但也不能過度指責警隊, 警察可不能每見到有市民非法過馬路便發告票, 不發時便話他們沒有執法而破壞法治吧!
不管大家政治立場如何, 我們在評論時還應講道理.
PS:
大家如有不同論點, 請提出論句及理由. 如只是作感情發洩的表態, 諒我不再作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