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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3-10-29 17:3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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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g1100 發表於 2013-10-29 02:06 
真係要睇法律條文不合 '公義' (唔好你話係, 就係)--- '公義' 是維護每個人的基本權利不受剥奪. 不是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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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阁下看清楚樓主之標题:乃是討論佔中是否"違法"?而非佔中是否"公義"?
香港最寶貴的"价值"乃是"法治精神",香港人大部份尊重法律,人人守法,市面才得以發展,市民才可以安居樂業。
至於"公義"一詞,乃根據各人內心的意識形態而定,大家都有不同的準則和尺度,此處一百個師兄,可能一百個對"公義"的看法都有出入,比如你說法律不公義要佔中,而我則說佔中是破壞香港經濟,削弱HK競爭力,影响無数市民就業和生計,長遠將香港貶為三流城市等等....絕對是不公義行為!
因此,何為"公義"是沒有一個標準的。但法律就絕對是一字一句,白紙黑字要遵守的"規則"。每個年代都有不同的法律去規管人的行為,如果你生活在"清代"你可以合法地三妻四妾,現代當然不行了,生活在現代的HK就必需要嚴格遵守現行法律,違法者當受法律之合理制裁。
至於當代的"法律"是否"公義"??不是你我或一小部份人說了算,而是要經过漫長歲月之考証和實行,甚而是要後人去"評定",等如我们今天評定"大清律例"之三妻四妾公不公義一樣!
假如人人都認為HK法律是不"公義"的,個個都違法地用自己那一套去搞對抗,而美其名為什么"公民抗命",那HK就很容易陷入一個無法,無天,無政府狀態的紛亂社會,請問那會是香港人所樂見的局面嗎?假如到了那種地步,阁下認為中央政府會座視不理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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