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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於 2015-5-21 18: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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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早前錯誤拘捕和起訴1名有不在場證據的智障自閉男誤殺罪,事主胞兄歐先生早前質疑警方錄口供手法如同「屈」其弟認罪。事件經連日報道及事主院舍舉證反駁警方說法後,警方才對事件令事主及家人不快「表示抱歉」,歐先生今日下午在立法會議員張超雄陪同下,到警察總部警察投訴課投訴。
歐先生表示,投訴的主要內容包括警方在其弟未有家人陪同下錄取口供,並在錄影口供方面出現引導性問題,質疑警方為了得到合適的答案而捏造口供,在拘留過程未有對事主作適當醫療關注,亦未有安排事主去洗手間,而警方未有即時查證不在場證據,拘留時間亦過長。
歐先生說,爸爸有向弟弟展示事件的剪報,但弟弟顯得不耐煩及不願提及事件,仍未完全回復正常生活。他希望警方在3個月內作出回覆,並公開警方處理涉及殘疾和有特殊需要人士案件的處理手法。歐先生要求警方3個月內回覆,強調不是要道歉或賠償,索償並非投訴主要目的,而是希望警方認真處理問題,不希望同類事件再發生,敦促警方公平公開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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