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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歐洲的「世紀實驗」如何了局,也許即將揭曉,但箇中殘局至今仍是剪不斷理還亂,筆者亦不敢妄下判斷。眾說紛紜之際,歐羅區十七成員國如何權衡輕重,計較得失,自亦須經一番審慎考量。但如將問題的最終責任喻為地上空罐,則罐子目前已踢至街頭盡處,轉向左還是向右踢下去的關鍵時刻已逼在眉睫,惟有寄望各國領袖決斷英明而已。
今期特別改以辯論形式,由國際知名財經研究中心GaveKal中與筆者稔熟的四位專家各抒真知灼見。夏爾‧加夫(Charles Gave)、路易─樊尚‧加夫(Louis-Vincent Gave)、尚沙(Francois-Xavier Chauchat)三位是法國人;曾於法國軍隊服役的路易肄業於美國杜克大學(Duke University),曾在香港旅居十多年。夏爾是路易的父親,是徹頭徹尾的愛國者,也是典型法國貴族,言論尤具權威。卡萊特斯基(Anatole Kaletsky)則為典型英國人,也是歐洲舉足輕重的經濟學思想家,現任英國《倫敦時報》顧問編輯兼首席經濟評論員,其政經兼金融專欄每兩周發表三期。
好友就歐洲情況互通電郵,議題包括歐羅前景,以及歐盟領袖在解困過程中所面對的哲學張力,彼此舌劍唇槍之餘暢所欲言,不亦樂乎。其中內容珠玉紛陳,筆者細讀幾遍,發現其中實有深意存焉,尤其值得反覆咀嚼。
例如路易簡明點出投資者的角色:
「歸根到底,我們不可忘記一般主權債務買家並非孤注一擲的投資者。購買政府債券的人目標十分明確:付出100元,就期望一年後連本帶利得到102.5元。典型主權債務投資者的要求,就是這樣踏踏實實的回報。」
「但歐洲貨幣聯盟債務問題在於建議方案日多,由結構重整、貨幣變革、分擔別國債務,以至由央行大舉印鈔等等,不一而足。不明朗因素亦由此產生,導致投資者望而卻步;因為典型投資者目的始終在於保本,而非墮進後果難料的迷陣!」
「即使德國央行同意印鈔(目前仍屬未知之數),但採取行動的時機相信已一去不返。」
筆者將於下周一出席在達拉斯舉行的基金經理與認可投資者研討會,到時將與路易和卡萊特斯基見面,再作交流。
筆者雖然渴望長線投資的環境早日重臨,但亦對現時七上八落的市況大感刺激,各位讀者想必同意,其中的精采故事日後更可資談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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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密謀摧毀歐羅
GaveKal
2011年11月29日
卡萊特斯基:德國現時可說又再陷於與歐洲各國混戰的局面,至少從政策層面而言隱含戰爭目標,亦即重劃國際疆界和駕馭異國族類。
由於戰爭比喻易起爭議,不如暫且擱下,先行回顧歐洲近月局勢發展。德國總理默克爾一再表示,該國「不惜採取任何行動」亦要挽救歐羅。但實際上,默克爾卻一直堅拒採取任何有助挽救歐羅的舉措,而即使德國在法律及道義上並無行使否決權的理據,仍千方百計制止歐洲相關機構採取任何有效行動。
歐債危機愈演愈烈,更由泥足深陷國家如希臘、西班牙、意大利,轉瞬波及法國。下列三項已公認(至少除德國外各界都同意)是解決歐羅危機,協助歐洲經濟重拾正軌所必須採取的行動。
第一,由歐洲央行大舉購買各國政府債券,以重新穩定區內財政。要收到成效,至少須效法美國聯儲局、英倫銀行、日本及瑞士央行近兩年來實施的量化寬鬆措施。
第二,發行新債券,由歐羅區全體成員國聯合擔保,取代希臘以及葡萄牙等顯已資不抵債國家所發行的部分債券,藉以恢復歐盟各國的長期償債能力。
第三,改善並協調歐羅區各成員國的經濟政策,以恢復經濟增長,並確保債務經重組後得以還本付息,從而避免重演債務危機。
首兩項行動圍繞歐洲央行大舉干預和推出歐洲聯合債券,由於都在德國阻撓下無法實行,第三項行動亦注定失敗。在挽救歐羅問題上,默克爾為何如此公然出爾反爾?
驟眼看來,原因不外乎默克爾對經濟一無所知,死守傳統貨幣政策,甚或根本力有不逮。但正如英國首相卡梅倫上周發現,危機愈深,默克爾對明顯有效措施就愈抗拒。德國表裏不一的現象或另有內情。到底德國的真正動機是否並非挽救歐羅,而是將之摧毀?1992年歐洲滙率機制(ERM)遭受德國破壞即屬一例。目前似在密謀摧毀歐羅的,亦正是當年策反 ERM的德國央行。
早於1992年,德國央行煽動索羅斯及其他炒家拋售英鎊和意大利里拉,藉以推倒ERM;但卻同時暗示應保住法國法郎,因為法國是德國的盟友,有別於意大利、英國、西班牙等國。
較諸19年前,德國央行現時更肆無忌憚,刻意破壞歐洲金融制度的穩定。德國央行前總裁韋伯(Axel Weber)與前副總裁施塔克(Juergen Stark)繼2010年5月投票反對歐洲央行出手挽救希臘之後,隨即公然向德國傳媒譴責相關措施,舉指迹近違反央行守則。今年夏季,當歐洲央行勉為其難地決議向西班牙和意大利提供援助,韋伯和施塔克馬上辭去歐央行理事之職以示抗議,更公然對德國政府的歐洲政策作出政治攻擊。
數周之後,英國《金融時報》報道西門子由於憂慮法國銀行體制不穩,已將提取自法國興業銀行的現金結餘,存入歐洲央行「以策萬全」。如非德國央行透露,如此敏感消息又怎會輕易洩漏?
德國央行現時亦帶頭說服德國國民與政府,謂歐洲央行購買歐洲債券和量化寬鬆之舉有違歐洲法律。但實情卻是,歐盟約章明文容許歐洲央行購買區內政府債券,條件是不容向各國政府直接購入。至於量化寬鬆,卻無任何條文規管。
德國央行對歐債危機的政策,其實等於發出最後通牒:限令歐洲各國接受德國的經濟指令、貨幣理論、金融慣例,甚至德國指定的政府,作為對針對資不抵債現象和統領各國的嚴厲措施;否則,諸國只有陷入經濟紊亂,並將按新規則因不聽命於德國而被逐出歐羅區。總而言之,德國今日的貨幣外交目標實與發動戰爭無異:重劃歐洲疆界,並強迫得以續留於區內的各國俯首聽命於德國。另闢「戰場」延續戰爭的含意由此表露無遺。
責任倫理 vs 信念倫理
夏爾答卡萊特斯基:我對以上所有論點的第一反應是:其中並無新意。
德國央行敵視歐羅的原因當然不止一端。第一個原因明顯不過:歐羅是法國前總統密特朗和歐洲委員會前主席德洛爾(Jacques Delors)當年以法國同意德國統一為條件,強加諸德國央行的方案。因此,德國央行對歐羅從來就沒有好感。
除此之外,我認為德國的敵意主要繫於哲學上的分歧。德國社會學家兼政治經濟學家韋伯(Max Weber)提出,政治教育中兩套不可或缺的倫理觀:信念倫理(Gesinnungsethik)和責任倫理(Verantwortungsethik)。根據責任倫理,行動一概定義為導致效果之因,所以後果重於一切。至於信念倫理,重點在於人既有選擇手段的自由,也應有選擇目的的自由。
有一派人,就像尚沙跟你,認為避免歐羅崩潰至為重要。以德國為首的另一派人,則主張維護國際條約和法律至高無上的地位,尤重於達成短期的紓困方案。
德國人礙於其引以為憾的歷史背景,實難理性看待相關議題。我由此所得的印象是,德國已有結論,認為雖然更改法律條文或將帶來短期利益,但法律神聖不可侵犯的地位到底不容挑戰。
同一道理,將貨幣視為政治工具者,認為出於政治目的,就可以打着責任倫理(打擊失業、促進經濟增長等)的旗號而摧毀貨幣。另一方面,根據信念倫理,德國央行和德國民眾(德國政治制度尚在其次)卻認為貨幣是公器,而非國家所有,因而理應由經濟適應貨幣,而非貨幣適應經濟。
一方面有人深信為求達到目的可以不擇手段,假使挽救歐羅必須摧毀「貨幣等於公器」的理念,也只得如此。由於歐羅正逐漸拖垮歐洲,有人認為即使所提倡的措施和行動有違歐盟條約、德國憲法,或歐洲央行附例,亦在所不惜。
另一方面,亦有德國人仍記得希特拉曾說所有條約和憲法都不過一紙空文,因而無法想像為何法律應為政經目的服務。他們認為摧毀法律後果遠較摧毀歐羅嚴重,所以指出解決問題的方案簡單不過:各成員國既然都已在歐盟條約中簽了字,自當信守所有相關條文。
我尊重德國人的見地。眾所周知,創立歐洲央行和歐羅的條約,都以德國的貨幣理念為依據。因此,根據有關條約,默克爾完全有權要求歐洲各國惟德國馬首是瞻。我認為德國人在此問題上觀點正確,既與德國人簽約,就不可能期望德國人懂得變通。德國人從來公事公辦,而以德國歷史為鑑,今時今日更難望德國人會容許條約上有任何轉圜餘地。
既然部分歐盟成員國已無力繼續以歐羅為貨幣,德國人因而質疑為救歐羅而犠牲條約的做法,我對此亦深有同感。歐羅到底是否歐洲文明所繫的終極關鍵,以致犠牲一切也在所不惜?
債市恐墮進「無人地帶」
路易:我曾提出當前歐債危機可循以下四種途徑解決:
第一,受困國先行退出,然後各以本國貨幣計算債務額,藉以避免大舉債務違約現象,但外債投資者在滙率上將損失慘重。
第二,由德國退出,但卻導致德國所有銀行、保險公司、退休基金破產(此等機構的負債將以馬克定值,但資產卻仍以歐羅計價),這個方案可行的機會微乎其微。
第三,由弱國違約,重整債務。
第四,由歐洲央行大手購買受困國債券,讓資產負債表膨脹。
近在幾個月前,歐羅「大好友」還在繼續唱好,認為不致出現上述各種情況。
但事已至此,「大好友」(參看《經濟學人》最新一期)已一致認為,應採取上述第四種途徑。這亦等同視德國的阻撓為「挑釁行為」,印證了卡萊特斯基的論點。由此可見,有關問題看法上已產生範式轉移式的巨變。但是否為時已晚?換言之,歐洲債務危機與通縮式下滑周期是否已返魂乏術,就連法力高強的歐洲央行亦無能為力?依我看來,即使歐洲央行決定大手入市,以制止歐洲債市進一步惡化,亦將無所施其技。
歸根到底,我們不可忘記一般主權債務買家並非孤注一擲的投資者。購買政府債券的人目標十分明確:付出100元,就期望一年後連本帶利得到102.5元。典型主權債務投資者的要求,就是這樣踏踏實實的回報。
但歐洲貨幣聯盟債務問題在於建議方案日多,由結構重整、貨幣變革、分擔別國債務,以至由央行大舉印鈔等等,不一而足。不明朗因素亦由此產生,導致投資者望而卻步;因為典型投資者目的始終在於保本,而非墮進後果難料的迷陣!
不明朗因素一旦出現,其中牽涉的問題就十分棘手,因為債市將逐漸步向我稱之為的「無人地帶」狀態。基本上,當主權債券價格比面值低一成,波幅和不明朗因素就會大增,有意分散資產風險的典型債券基金經理或資產配置者就會避之則吉。債券一入「無人地帶」,就要再大幅跌價才能吸引受壓債務和禿鷹投資者的興趣(孳息率通常高於15厘 )。因此,當前的首要問題,顯然是進入「無人地帶」而乏人問津的歐洲債市愈來愈多。
這自然亦引致歐洲央行應竭盡所能,將墮入「無人地帶」的債券救出生天的結論。但究竟歐洲央行有何法寶,足以讓投資者如此寄予厚望?雖然歐洲央行、歐洲金融穩定設施(EFSF)以及國際貨基金組織(IMF)大舉吸納希臘近三分之一債務,但希臘債券目前價位只及面值的25%!即使歐洲央行從善如流,馬上購入西班牙和意大利的三分一債務,讓債券孳息率企穩於5厘,典型主權債務投資者為求保本,到底會馬上趁機清倉,減少損失,還是任由債券貶至一文不值,甘願淪為次級債券持有者?
希臘前車可鑑,主權債券持有人在盤算主權政府違約的風險時,就會假設一旦歐洲央行插手大舉入市,自己勢將淪為「次級」所致。投資主權債券者只為求穩,又豈有甘願所投資債券淪為次級之理?由此可見,歐洲央行入市之舉要能奏效,所需資金數額非比尋常。所以我認為即使德國央行同意實行貨幣化,行動時機也許已過。因此,投資者必須作好心理準備,以面對各國隨時違約、退出歐盟或重新以本國貨幣為債務計值。
卡萊特斯基:現時必須考慮的有以下兩點。首先,要求歐洲央行在交易市場購買債券,至今仍未知是否有違任何法規。這正是默克爾對歐盟條約的解讀。但根據相關條文(第123條)規定,歐洲央行不得以提供「透支設施」或在集資市場直接買債的方式為各國政府融資。由此可見,刻意曲解法律的是德國,而非法國或意大利等國。
其次,法律條文必須與時並進,適時修訂。這是政府份所當為的事,民主政制更尤須如此。因此,以為法律「神聖不可侵犯」,而不容因時制宜的死守教條思想,即使搬出韋伯的「信念倫理」,也無法自圓其說。如此反調言論,想必引起你如此回應:部分法規意義重大,即使訴諸民意,也決不能作出任何改變。
問題是貨幣政策相關法規,到底是否應在倫理上視為等同於為保障言論、政治集會、宗教等自由,以及界定產權與死刑等而設的法規。我個人則不敢苟同。我認為由於經濟務實,經濟事務往往無所謂事非黑白。例如央行運作應否獨立於政府,就並非倫理問題,與死刑以至醫療福利等問題根本不能相提並論。這也正正是你我意見分歧的基本原因。
在此我也不妨順勢提出第三個反調論點:即使央行獨立自主的「權利」可與憲法要求相提並論,默克爾的行動也並非為了保障這項權利,其實更可說是反其道而行。她只是發出政治指令,限制歐洲央行的行動。假使德國真正尊重法律和央行的獨立自主地位,就不會制止歐洲央行採取其認為恰當而必要的行動。如獲歐盟條約正式授權的歐洲央行董事局議決悉數買入意大利、西班牙、法國交易市場上所有國債,並推行數達10萬億歐羅的量化寬鬆,則德國作為訂約國亦應欣然接受。實則默克爾並非如你所說倡導守法精神,亦非奉行信念倫理,而只是出於一己私心,而肆意修改條約內容。
夏爾:首先,歐洲央行從交易市場大手入市,超過公開市場運作所需,實有違條約相關條文(即使未有牴觸第123條),因為一旦有任何歐盟成員國失守,德國將因其央行屬歐洲央行一部分而亦難幸免。由此可見,默克爾的觀點似亦不無法理依據,因為歐洲央行近期入市舉措,在法理以及實際層面對條約條文(不容債務相互化)與精神(央行不得為預算赤字融資)都有所牴觸。
其次,我確實認為貨幣茲事體大,實在不宜任憑政客(尤其是法國政客)主宰。經濟學的作用在於解釋事物的價值何在,價值又為何隨時間而變動;貨幣的作用正在於提供衡量準則。但經濟學家卻從未能解釋貨幣本身的價值何在,因為貨幣的邊際生產成本等於零。我的看法是,貨幣可算是一種對「全民」通用的社會契約,一般市民同意把它用作日常交易或儲蓄所需。但實際上這種契約卻並無明文規定。
歐洲實際上並無所謂「全民」,因而亦無所謂共同貨幣。簡而言之,各國民眾自應各有其貨幣。歐洲並非一國,雖然歐洲文明確有其事,但卻有別於一國的文明。因此,貨幣也並不屬於政府,而是全民所共有的公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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