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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歲青年夜晚放工後人有三急,趕到沙田城河道公廁大便。完事暢快之際,竟遭已婚電器技工強行推門,揸實其下體兩秒。青年想反抗卻不夠氣力,幸終逃脫向巡警求救。技工昨在沙田裁判法院否認非禮罪受審,反指是自己如廁時遭警員踢門查身份證。裁判官認為控方證人誠實可靠,法庭亦要保護男受害者,判技工入獄 3個月。
被告張耀均現年 39歲,有 16次案底,其中 7次類同。他案發後曾干犯其他案件,違反保釋條件被拘留 20多天。律師求情說,已婚的他月入 1.2萬元,正於中環大會堂做電燈工作。案情相對不嚴重,非禮時間較短,望能輕判。
暫委裁判官許卓倫認為案件涉暴力,被告 90年至 09年間多次犯下非禮案,最近一次是同類案底,曾有受害人是 16歲以下。他不認罪證明無悔意,案發於晚間寧靜的公廁,男事主幸運才無更嚴重的事發生。法庭不能容忍有關罪行,除了女性,亦要保護男受害人,故要判監。
一度壓住男事主
案發於今年 5月 25日晚上 9時半, 26歲姓盧男事主下班後,到沙田城河道 2樓公廁盡頭廁格大便,廁所當時無人。 5至 10分鐘後,他穿好褲欲離開。被告此時推門企圖衝入廁格,一度壓住男事主,再用左手隔着褲揸實他下體約兩秒。事主欲推開被告,但不夠力。
其後二人聽到腳步聲,被告即嘗試關上廁格門。事主趁機成功逃走。原來腳步聲來自兩名軍裝警,遂即時求救。被告反鎖自己在廁格,後被捕。警誡下,被告說「我冇做過,我冇非禮佢」。
被告昨日無自辯,辯方盤問警員時指是被告正在大便時,警員突然踢門。被告於是說「差人大 X晒呀」,警員則回應說「差人查身份證係咪唔得」。但警員不同意辯方的說法。
係咪香港第一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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