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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5-28 05:4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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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警方落案起訴偽造及使用虛假文書的商人陳振聰,前天無法即時交出2,000萬元現金擔保,獲裁判官寬限一天繳交尾數,其胞弟陳振鴻終於在昨日下午3時多趕到東區法院,代胞兄交1,700萬元餘款,讓陳振聰在開審前逃過牢獄之災。
陳振聰前日下午在東區法院提訊,已由代表律師清洪表明,除胞弟的2,000萬元人事保外,他自己也有能力繳交現金2,000萬元保釋金。由於數額太巨,裁判官准許陳振聰先付300萬元,昨日下午5時之前再交餘額1,700萬元。若法院5時關門之前辦不到,陳便會遭警方帶返荔枝角拘留所羈柙,以待他籌足2,000萬保釋金。
陳振聰的保釋金雖然高,但仍不算「天價」,2005年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同樣因涉嫌偽造遺囑,遭警方拘捕,最後准以現金5,500萬元保釋外出候查,金額創下本港記錄。而1985年佳集團主席陳松青涉嫌串謀詐騙,現金保亦高達5,000萬元。
代表控方的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唐立品早前在庭外透露,控告陳振聰源於控方最近收到一份科學鑑證報告。報告涉及筆迹、DNA和指紋等相關結果。唐立品不排除掌握新證據後,會提出其他檢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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