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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神秘新一代 於 2026-10-15 17:02 編輯 另一方面,辯方律師則要求法庭批准較低的保釋金額,並指出,根據《刑事程序法典》第388條文提出保釋申請。
律師表示,擬任保釋人是被告55歲的父親,為馬來西亞公民及商人,從商已有26年。至於被告年齡為24歲,目前在本地一家銀行任職,並向法庭提呈公司委員會相關文件及聘書,以證明被告及其家人具備一定背景,且被告並非潛逃風險高的人士。
律師也向法庭提呈一份時間軸文件,說明案發後家屬與警方的接觸及配合情況。
律師稱,在案發當晚約晚上8時起,亦即事發後首24小時內,被告家屬已積極配合警方調查,並向調查官及警方提供相關資料,包括病房、醫院資料,以及轎車車身編號等資訊。
律師認為,這些情況顯示被告及其家人並沒有逃避警方調查,也不應被視為具有高度潛逃風險。
律師強調,保釋的目的只是確保被告按時出庭,而非作為懲罰,因此要求法庭酌情批准較低的保釋金額。
經聆聽控辯雙方陳詞後,推事批准被告以總額 RM 3萬6000令吉保外候審。其中,第一項控罪保釋金為 RM 2萬2000令吉、第二項為 RM 1萬2000令吉,以及第三項為 RM 2,000令吉;每項控罪均須由一名本地公民擔任保釋人。
法庭也諭令被告交出護照,由法庭保管至案件審結,同時吊銷被告的駕駛執照,措施從今日起生效,直至案件審結為止,案件於11月19日過堂。
根據馬來西亞 警方早前公佈的消息,事發時交通緩慢,一輛 比亞迪(BYD)Seal電動車疑從後方撞上一輛第二國產Bezza轎車,隨後涉及一輛摩哆及另外3輛轎車,分別為日產(Nissan)Almera、豐田(Toyota)Alphard 及第二國產Myvi,釀成連環撞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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