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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韓民國 「假新聞法」上路 媒體網紅傳播不實訊息 恐遭5倍懲罰性賠償
大韓民國(Republic of Korea)7月07日 開始實施一項新法,允許對散布「虛假訊息」的新聞媒體與社群媒體網紅,處以高額的懲罰性損害賠償。新聞記者團體警告,此舉恐將使公共輿論產生「寒蟬效應」,並引來政府審查。
記者與公民自由團體指出,這項條文模糊的法律未能明確定義其所禁止的訊息,且對媒體缺乏足夠保障,可能會降低針對政府官員、政治人物與大型企業的批判性報導意願。
該法允許 韓國法院 對散布非法、虛假或操弄訊息,以造成損害或藉此獲利的新聞組織與大型社群媒體頻道,包括YouTube創作者,判處高達證實損失 5倍的懲罰性賠償。
此外,若在 韓國法院 確認訊息為虛假或操弄後,仍執意散布該訊息超過2次者,可能面臨南韓媒體主管機關處以高達 KRW 10億韓元 的罰款。經營每日活躍用戶超 過100萬的大型社群媒體平台的網路公司,在接獲虛假或 捏造訊息的通報時,必須採取移除內容或暫停用戶帳號等措施。
Naver 和 Kakao等 韓國 主要網路公司已根據「韓國網路自律組織」(KISO)的指南,更新其通報與處理虛假訊息的系統,但目前仍不清楚如Google旗下的YouTube等主要外國平台,將如何遵守這項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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