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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首相高市早苗內閣4月21日周二正式批准修訂「防衛裝備移轉三原則」及其操作指南,決定取消對殺傷性武器出口的長期限制。此舉被視為日本戰後和平主義政策的重大歷史轉折,旨在應對日益嚴峻的地區安全環境,並重振其國防產業。
根據新修訂的準則,日本將打破過去僅限於救援、運輸、監視、預警及掃雷等五類「非致命性」裝備的出口限制,原則上允許出口導彈、驅逐艦、戰鬥機及戰鬥無人機等成品武器。
雖然政府規定原則上不向「捲入武裝衝突的國家」提供殺傷性裝備,但增設了「特殊情況」的例外條款,允許基於日本國家安全需求或支持盟友 (如美國在印太地區的行動) 進行出口。
目前的出口對象限於與日本簽訂防衛協議的 17 個國家,包括美國、英國、澳洲、印度與菲律賓等。日本政府強調,面對中國、北韓與俄羅斯的威脅,強化與盟友間的裝備合作有助於提升威懾力。
在經濟戰略上,國防工業被列為 17 個成長領域之一,解禁將使三菱重工與川崎重工等日企能直接進入國際供應鏈,降低開發成本並帶動技術升級。近期日本已成功與澳大利亞簽訂價值 65 億美元的護衛艦協議,並持續推進與英、義合作的下一代戰機計畫。
然而這項政策變動引發強烈反對。批評者認為此舉違反日本和平憲法,可能加劇全球緊張局勢並威脅日本民眾安全。在法案通過前夕,日本國會周邊出現數萬名民眾集會抗議,反對政府的擴軍傾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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