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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自去年 11 月大火後一直封鎖,大火已發生逾 100 日。有居民向《Yahoo新聞》表示目睹3月5日晚有人持照明工具進入單位,其後有居民報警。至3月6 日,據悉有加固工程工人疑偷竊被捕,警方起回金器等贓物。宏福苑居民得悉事件後,3月8日周日向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及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表達強烈不滿,對事件感到震驚及憤怒,認為事件反映屋苑現行的保安及管理制度存在嚴重漏洞。
「咁樣明目張膽有晒燈光入去」
據悉不少居民在屋苑群組得知有單位失竊後都紛紛表示憤怒。宏盛閣居民何小姐接受《Yahoo 新聞》訪問時形容事件「荒謬到嚇死人」,「點可能畀三個工人上去,咁樣明目張膽有晒燈光入去,咁啱有人睇到啫,唔係面向油站嘅樓呢?可能之前都有發生但無人影到㗎喎」。她續指由第一日知道全部單位被破門後,已經擔心有失竊風險,曾經路過屋苑時發現多個位置無人看守。她本人在住所內放有現金兩萬餘及金幣,相信其他居住年期較長的鄰居都會放金銀首飾在家,「呢幾個月損失幾多無人知」。
稱宏泰閣82 人罹難「佢哋都夠膽偷」
宏仁閣陳小姐亦表示對事件非常憤怒,「好擔心屋企啲嘢真係被人偷咗」。她質疑警方早前表示所有工人都須登記出入並由警員陪同上樓,但有工人可成功在單位盜竊,連問「點解放晒工都可以返上去?唔係確保所有工人離開咩?唔係話會登記出入記錄?點解仲會有人留左喺度?我覺得保安局需要解話」。根據居民拍攝影片,宏泰閣亦有人進入單位,陳小姐指出宏泰閣是死傷人數最多的一幢,大廈內至少 82 人罹難,「佢哋都夠膽偷,其他無燒過嘅單位呢?千幾戶爆晒門,三個月以來幾多人上過樓我哋都唔知」,又指假如有人白天偷竊更難發現。
「三個月來情緒無平靜過」
陳小姐續指居民一早已要求盡快上樓,「每一日都有唔同消息,無限輪迴咁,三個月來情緒無平靜過,突然又有失竊更加驚訝。政府之前叫我哋斷捨離,竟然用呢個字,都幾令人傷心,我依家諗個意思包含緊乜嘢?係咪一早已經知道已經好多單位被人偷野,所以叫我哋斷捨離?」
江永祥曾指有警方 24 小時監控
大埔警區指揮官江永祥曾於 1 月 6 日出席大埔區議會會議時表示,宏福苑各大廈地下及外圍均有警方 24 小時監控。江永祥當時稱若有獲授權的工程人員需進入現場工作,會由警方陪同上樓,以「確保居民財物安全」。
他當時解釋由於搜證及拆棚工程存在安全風險,加上大廈停電及電梯停運,因此未能開放讓居民回家收拾細軟。
公開信斥政府一直迴避問題
公開信表示政府早前以安全為理由拒絕讓住戶返回單位取回私人物品,並多次保證會確保財物安全。然而在居民被拒諸門外的同時,承辦商工人卻可以在缺乏足夠監管及透明度的情況下進出屋苑,最終導致嚴重盜竊事件發生。
信中批評政府長期以來對居民的聲音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只是一味迴避問題,拒絕正視根本缺失,令宏福苑如今形同「無掩雞籠」,真正擁有切身利益的持份者卻無權進入檢視單位情況,而外來人員卻能輕易出入,「毫無公開透明機制及有效問責,實在令人無法接受。」
要求實施更嚴謹工人登記制度
公開信嚴正譴責政府及相關部門失職,未能履行確保財物安全的承諾。居民提出五項要求,包括政府立即向全體住戶交代涉嫌盜竊事件的詳情,例如涉事者的身份、工作範圍及出入安排。此外居民要求保安局及相關部門承擔管理責任,全面檢討出入機制,並公開所有獲准進入大廈人員的類別及批核措施。
為加強監控,居民建議實施更嚴謹的登記制度,記錄所有工作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及出入單位時間,並由警方檢查工作人員的隨身物品,確保沒有帶走不屬於他們的物件。信中亦促請政府重新檢視原定於 4 月底安排居民回家執拾的計劃,要求明確並提前具體日期,讓業主在安全前提下親自返回單位核對及整理財物。
公開信全文:
致: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先生 、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先生、公務及相關人員
承蒙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先生早前表示政府計劃最早於四月底安排宏福苑居民回家執拾物品。然而,我們剛於新聞得悉,有加固工程相關工人在宏福苑內涉嫌行竊,被警方拘捕三人,涉案財物約九萬元。身為宏福苑的住戶,在此骨節眼目睹上述報導,只感震驚、徬徨與憤懣交集。
警方及相關部門早前一再保證,會妥善確保居民單位及財物安全,並以安全為由,不准我們回家上樓取回私人物品;然而,在居民被拒諸門外的同時,工務及相關人員卻可在欠缺足夠監管及透明度的情況下進出屋苑,最終更發生涉嫌盜竊的嚴重事件。這不僅令我們對當局的安保安排完全失去信心,更印證現行管理存在明顯而重大的漏洞。
我們敢斷言,這次案件只是冰山一角,不會是第一次,亦絕非最後一次。政府長期以來對居民的聲音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只是一味迴避問題,拒絕正視根本缺失,令宏福苑如今形同「無掩雞籠」——只有業主和居民被嚴格阻隔在外,真正擁有切身利益的持份者卻無權進入檢視單位情況,反之各類承辦商、工人卻似乎可以在缺乏足夠監察的狀態下出入,毫無公開透明機制及有效問責,實在令人無法接受。
有鑑於此,我們在此嚴正指出並強烈譴責:
- 政府及相關部門在宏福苑的保安及管理安排出現嚴重漏洞,再次嚴重失職;
- 現時屋苑內保安制度及監察機制顯然不足,未有切實履行先前對居民「確保財物安全」的承諾;
- 當局在限制居民上樓的同時,卻未有建立相稱而嚴謹的監管安排,導致第三者有機可乘,嚴重損害居民對政府的信任。
在此,我們提出以下嚴正要求:
1. 立即就是次涉嫌盜竊事件向宏福苑全體住戶作出公開交代,包括涉事人士身份性質(例如是否承辦商/分判商/相關工人)、他們在屋苑的工作範圍及出入安排、監管責任歸屬,以及事件發生的具體經過與時間線。
2. 由保安局及相關決策部門承擔政治及管理責任,全面檢討現行宏福苑出入及保安安排,並公開現時所有可進入大廈/單位之人員類別、批核機制及監察措施。
3. 加強保安及監察,包括:每天出入登記制度,需包含工作人員姓名身份證及工作範圍如:所進入的單位及時間,需由警察檢查工作人員的隨身物品,以確保工人並沒有帶走任何不屬於他們的物品離開。
4. 重新檢視並修訂原訂「最快四月底」的上樓執拾安排,*明確並提前*安排住戶回家執拾的日期及具體機制,讓業主及住戶在安全前提下親身返回單位,核對及整理自己的財物,而不再被無限期拒諸門外。
5. 承諾在未完成檢討及改善措施前,不會擴大第三方於宏福苑內的工作範圍或授予更多不受監督的出入權限,以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宏福苑居民至今長期未能返家,既承受生活與情感上的壓力,更飽受財物安全的不確定性所折磨。現時再爆出屋苑內有人藉工程之便涉嫌行竊,對居民而言可謂雪上加霜。當局理應體恤居民處境,停止單方面以「安全」為由限制業主權益,同時卻未能真正保障我們的財產及尊嚴。
現促請政府包括保安局、警務處可以交代一下現行宏福苑的保安制度,及日後如何避免事情再次發生。
最後,我們懇請保安局局長及卓永興副司長正視居民訴求,以具體、可量度的時間表與措施回應,而非再以含糊的承諾帶過。唯有盡快讓居民在有秩序、有安排及有監察的情況下回家執拾,並全面堵塞保安漏洞,方能稍稍修補政府與居民之間已嚴重受損的信任。
宏福苑居民聯名
二零二六年三月六日公開信斥政府一直迴避問題
公開信表示,政府早前以安全為理由,拒絕讓住戶返回單位取回私人物品,並多次保證會確保財物安全。然而,在居民被拒諸門外的同時,承辦商工人卻可以在缺乏足夠監管及透明度的情況下進出屋苑,最終導致嚴重盜竊事件發生。
信中批評,政府長期以來對居民的聲音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只是一味迴避問題,拒絕正視根本缺失,令宏福苑如今形同「無掩雞籠」,真正擁有切身利益的持份者卻無權進入檢視單位情況,而外來人員卻能輕易出入,「毫無公開透明機制及有效問責,實在令人無法接受。」
要求實施更嚴謹工人登記制度
公開信嚴正譴責政府及相關部門失職,未能履行確保財物安全的承諾。居民提出五項要求,包括政府立即向全體住戶交代涉嫌盜竊事件的詳情,例如涉事者的身份、工作範圍及出入安排。此外,居民要求保安局及相關部門承擔管理責任,全面檢討出入機制,並公開所有獲准進入大廈人員的類別及批核措施。
為加強監控,居民建議實施更嚴謹的登記制度,記錄所有工作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及出入單位時間,並由警方檢查工作人員的隨身物品,確保沒有帶走不屬於他們的物件。信中亦促請政府重新檢視原定於 4 月底安排居民回家執拾的計劃,要求明確並提前具體日期,讓業主在安全前提下親自返回單位核對及整理財物。
公開信全文:
致: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先生 、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先生、公務及相關人員
承蒙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先生早前表示政府計劃最早於四月底安排宏福苑居民回家執拾物品。然而,我們剛於新聞得悉,有加固工程相關工人在宏福苑內涉嫌行竊,被警方拘捕三人,涉案財物約九萬元。身為宏福苑的住戶,在此骨節眼目睹上述報導,只感震驚、徬徨與憤懣交集。
警方及相關部門早前一再保證,會妥善確保居民單位及財物安全,並以安全為由,不准我們回家上樓取回私人物品;然而,在居民被拒諸門外的同時,工務及相關人員卻可在欠缺足夠監管及透明度的情況下進出屋苑,最終更發生涉嫌盜竊的嚴重事件。這不僅令我們對當局的安保安排完全失去信心,更印證現行管理存在明顯而重大的漏洞。
我們敢斷言,這次案件只是冰山一角,不會是第一次,亦絕非最後一次。政府長期以來對居民的聲音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只是一味迴避問題,拒絕正視根本缺失,令宏福苑如今形同「無掩雞籠」——只有業主和居民被嚴格阻隔在外,真正擁有切身利益的持份者卻無權進入檢視單位情況,反之各類承辦商、工人卻似乎可以在缺乏足夠監察的狀態下出入,毫無公開透明機制及有效問責,實在令人無法接受。
有鑑於此,我們在此嚴正指出並強烈譴責:
- 政府及相關部門在宏福苑的保安及管理安排出現嚴重漏洞,再次嚴重失職;
- 現時屋苑內保安制度及監察機制顯然不足,未有切實履行先前對居民「確保財物安全」的承諾;
- 當局在限制居民上樓的同時,卻未有建立相稱而嚴謹的監管安排,導致第三者有機可乘,嚴重損害居民對政府的信任。
在此,我們提出以下嚴正要求:
1. 立即就是次涉嫌盜竊事件向宏福苑全體住戶作出公開交代,包括涉事人士身份性質(例如是否承辦商/分判商/相關工人)、他們在屋苑的工作範圍及出入安排、監管責任歸屬,以及事件發生的具體經過與時間線。
2. 由保安局及相關決策部門承擔政治及管理責任,全面檢討現行宏福苑出入及保安安排,並公開現時所有可進入大廈/單位之人員類別、批核機制及監察措施。
3. 加強保安及監察,包括:每天出入登記制度,需包含工作人員姓名身份證及工作範圍如:所進入的單位及時間,需由警察檢查工作人員的隨身物品,以確保工人並沒有帶走任何不屬於他們的物品離開。
4. 重新檢視並修訂原訂「最快四月底」的上樓執拾安排,*明確並提前*安排住戶回家執拾的日期及具體機制,讓業主及住戶在安全前提下親身返回單位,核對及整理自己的財物,而不再被無限期拒諸門外。
5. 承諾在未完成檢討及改善措施前,不會擴大第三方於宏福苑內的工作範圍或授予更多不受監督的出入權限,以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宏福苑居民至今長期未能返家,既承受生活與情感上的壓力,更飽受財物安全的不確定性所折磨。現時再爆出屋苑內有人藉工程之便涉嫌行竊,對居民而言可謂雪上加霜。當局理應體恤居民處境,停止單方面以「安全」為由限制業主權益,同時卻未能真正保障我們的財產及尊嚴。
現促請政府包括保安局、警務處可以交代一下現行宏福苑的保安制度,及日後如何避免事情再次發生。
最後,我們懇請保安局局長及卓永興副司長正視居民訴求,以具體、可量度的時間表與措施回應,而非再以含糊的承諾帶過。唯有盡快讓居民在有秩序、有安排及有監察的情況下回家執拾,並全面堵塞保安漏洞,方能稍稍修補政府與居民之間已嚴重受損的信任。
宏福苑居民聯名
二零二六年三月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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