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淪阿窿跑腿 新加坡中學英文科 女主任被控
新加坡 中學英文科主任涉與大馬籍男子共謀當阿窿跑腿,在欠債人住家掛豬肉和恐嚇字條,被控上庭。教育部指,案畢後將啟動紀律處分程序。
被告是41歲的 郭綺玲(Quek Yi Ling),她面對一項抵觸放貸人法令的罪名,上周五(11月28日)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新明日報》報導,控狀指她與一名40歲的馬來西亞籍 馬來男子 海魯(Mohd Hairul Nizam Mohd Johar) 共謀,替大耳窿當跑腿騷擾他人,在11月19日將一個裝有豬肉的塑膠袋和一張字條放在位於 女皇鎮(11月28日) 杜生路(Dawson Road)的組屋單位門外,該單位住戶是一名穆斯林。
字條內容寫道:"欠的必須還,在我來燒掉你的房子前給我打電話,這是你的最後警告。" 根據相關法令,替大耳窿做出騷擾行為,初犯者罪成可被判5年監禁,罰款5000新元至5萬新元,及判最多6下鞭刑。
被告還押中央警署一周,期間可被帶出協助調查。案件展期至本周四(4日)再度過堂。
網絡資料顯示,被告是 聖伯特理中學(St Patrick'sSchool)的英文與文學部主任,今年還曾獲得學校頒發的創新獎。
教育部回復《新明日報》詢問時表示,當局對教職員不當行為持嚴正態度,對未遵守行為和紀律標准的人員,將毫不猶豫采取紀律處分,包括解雇。教育部表示,將在法庭案件結案後,啟動紀律處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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