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10月24 日在東九龍展開交通執法行動,派出喬裝警員登上公共小巴,針對乘客「沒有穩妥繫上安全帶」的違例行為。行動中共發現 31 名乘客未有佩戴安全帶,警方已向有關人士發出傳票。
網上流傳疑似執法過程的車廂錄影片段,可見一輛滿載乘客的小巴停車後,一名戴太陽眼鏡男子站起身亮出委任證表示「全部人唔好郁,差人,警察」,隨即逐一點算乘客是否有扣上安全帶,並要求乘客出示身份證。影片中至少有 7 名乘客被指未有繫上安全帶。
最高罰款5,000元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凡乘坐設有安全帶的公共小巴,乘客必須繫上安全帶,否則最高可被罰款 5,000 元及監禁 3 個月。警方表示,會持續針對公共服務車輛的交通違例情況採取執法行動,以確保道路安全暢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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