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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及物流局回覆立法會稱今年截至 9 月,警方已緝獲 97 宗非法載客取酬的個案,較去年倍增,其中有 39 名司機已被定罪。被定罪的案件當中,涉案司機被判罰款 1200 元至 6000 元不等,被判監禁兩星期至兩個月不等。另外有 24 名司機被取消駕駛執照 12 至 15 個月不等。
立法會議員李鎮強關注政府打擊「白牌車」情況,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透過書面回覆,指警方今年截至 9 月已緝獲 97 宗個案,較去年全年的 47 宗倍增。有 39 宗案件已由法庭定罪,涉及 39 名司機。另外 7 宗已進入司法程序,其餘 51 宗案件正在調查中。
20輛車被扣押
此外,如有人被定罪,運輸署署長可根據條例暫時吊銷涉事車輛的車輛牌照,以及扣押車輛。當局指今年被判定罪的個案中,有 20 輛車輛已被扣押或已排期扣押 6 個月,其餘案件正在處理。
定罪司機被罰款 1200 元至 6000 元不等,被判監禁兩星期至兩個月不等。李鎮強關注律政司有否就一些被認為判罰較輕的案件申請上訴。當局回覆稱,律政司以往沒有就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罪行的判刑向法庭申請覆核判刑。
政府表示會繼續加強執法工作,在各區打擊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政府將透過剛於 10 月 15 日獲立法會通過的《2025年道路交通(修訂)(網約車服務)條例草案》,進一步加強針對非法出租或取酬載客的罰則,訂明被定罪的司機須被取消駕駛執照至少 12 個月,並可長達 3 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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