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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一連兩日頭版報道,天水圍天恩邨一對精神病患母子,被指申請公屋時無如實申報資產須遷出,二人其後墮樓身亡的事件。報道提及母子得悉須交回公屋後感焦慮,而青山醫院曾發出證明書,建議房委會容許二人續居上址,惟上訴委員會維持決定,女兒鄧小姐批評房署態度強硬。房屋局局長何永賢9月9日在電台回應,稱政府同事在處理過程中「顧及人性化處理」,有聯絡社工跟進,她受訪時強調住戶瞞騙資產,又稱社會支持打擊濫用公屋。
據《明報》報道, 案中鄧先生曾在 2012 年 6 月 以 50 萬元購買元朗近山邊村兩幅地,2024 年 3 月以 40 萬元賣出,買家英文名與兩幅地的原地主相同。鄧小姐稱母親與弟對擁地不知情,父母離異前後一家無居住上址。房屋署去年 11 月發出「遷出通知書」,兩母子上訴,提交的青山醫院發證明書建議容許二人續居,惟今年 2 月上訴失敗,房署其後在 3、4 月兩度發信要求遷出單位。二人情緒受打擊,產生自殺傾向,母子分別於 4 月及 7 月墮樓亡。
何稱對事件感難過 重申住戶瞞騙
何永賢在港台《千禧年代》表示對事件感到非常難過,但重申住戶的資產超出限額,「他們瞞騙,沒有申報資產超出限額,須要遷出」。何又指兩母子 2012 年申請公屋,期間有多次機會都沒有提及擁有土地,稱兩片土地估價 70 多萬元,如加入資產總值超出了限額。她說經獨立運作的上訴委員會檢視後,維持須遷出的決定,而醫生信亦有提交給委員會考慮,「過程中有考慮整體原因,事實上有瞞騙情況,如果加到資產,當年都不符合申請公屋資格」。
形容處理手法「情理兼備」 同事溝通時或須更細心
何永賢指上訴委員會發出遷出通知書後,有轉介社署及聯絡社工照顧兩母子,給予時間搬遷,並在他們同意下協助申請中轉屋。她認為在處理事件上,「做嘅過程同事都係顧及人性化處理,即時搵社工跟進個案」,形容為「情理兼備下,同事盡量平衡」。她說今次事件反映,可能要加強同事對特殊需要住戶的認知,「同佢哋溝通要再細心一啲,敏感度,可能佢哋情緒比較容易敏感啲,點樣處理呢,呢啲可以給予同事更多訓練,提醒執行細節。」
有關上訴委員會的組成,何永賢指目前 130 人,超過一半為律師,其餘是教育界、社工及其他專業人士。她認為可考慮加入醫生背景的人士加入,提供醫學角度意見,可以物色這些有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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