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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時事] 胡鴻烈逝世 ⎢紙盒藏屍案上訴失敗終身抱憾 「這種人不可能是兇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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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5-7-28 17:57:34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胡鴻烈本身是一名大律師,在英國取得大律師資格後回港執業。他參與過的案件當中,以七十年代的紙盒藏屍案最為人熟悉。案中被告歐陽炳強多次上訴,胡鴻烈曾經擔任其代表律師。他在上訴期間以至歐陽炳強出獄之後,始終堅信被告沒有殺人,甚至以未能協助他翻案而抱憾終身。

受托歐陽炳強妻子設法救其丈夫

紙盒藏屍案發生於 1974 年,十六歲少女卞玉瑛的屍體被發現棄置於跑馬地黃泥涌道一間獸醫診所門外的一個紙盒內,警方利用紙盒內搜集到的纖維,對比歐陽炳強工作地點的電器工場所搜集到的纖維,認為脗合,指控歐陽炳強就是殺人兇手,獲法庭接納,歐陽炳強被判死刑,成為香港首宗單憑環境證據定罪的案件。

歐陽炳強被定罪後多次上訴,首次上訴得直,獲發還重審,時為 1976 年,由胡鴻烈擔任其代表律師。胡鴻烈當年以大律師身分接受無綫訪問時指出案件疑點,他說,案件兇手可能對於做這種事情很有經驗,把死者的衣服和血漬都清洗得一點痕跡都沒有,但歐陽炳強一方面不認識死者,一方面剛結婚,又有小孩子,而且一天要做兩份工作,才能養他的家庭,這種人當然沒有可能是兇手。

雖然辯方振振有詞,案件在高院重審後維持原判。翻查當年的報章,歐陽炳強的妻子張金鳳在重審宣判後隨即請求胡鴻烈「再設法救歐陽炳強」,而胡鴻烈在散庭後亦對記者表示,「相信被告必然會提出上訴」。其後的上訴由御用大律師貝納祺代表,最終亦失敗。

歐陽炳強出獄後曾探望 沒再追問有否殺人

胡鴻烈畢業於民國時期的中央政治大學外交系,其後在法國巴黎大學取得法學博士學位,再於 1954 年考獲英國倫敦大律師資格,隨後回港執業,除了打官司,亦致力鑽研國際法律問題。雖然他未能為歐陽炳強平反,但據稱歐陽炳強 2002 年假釋出獄後,曾經探望過胡鴻烈,對他表示感恩。

不過胡鴻烈多年以來仍未能放下這場敗仗。《文匯報》2003 年一次專訪中寫道:「當了半世紀律師、打了逾四千宗官司,八十二歲的胡鴻烈回首前塵,最放不下心的,是替跑馬地紙盒藏屍案兇手歐陽炳強任辯護律師,結果敗訴。事隔二十多年,歐陽炳強早已出獄,胡鴻烈卻依然耿耿於懷。」

胡鴻烈還在訪問中再次列舉三大理由,證明歐陽炳強無辜。他指出歐陽炳強新婚,夫妻恩愛;任政府文員,職業穩定;最重要的是他個子矮小,體力不足以應付藏屍絕跡。胡鴻烈亦記得當年曾探監力勸歐陽炳強承認誤殺,然後代他求情減刑,可是他堅決否認殺人,其堅決態度令胡大狀相信他無辜。

何況案件是本港第一宗引用科學鑑證來判罪,胡鴻烈對此一直存疑。在歐陽炳強獲釋後再見到他時,胡鴻烈已無再過問他是否兇手:「我沒有問他到底有沒有殺人。事情已經過去了,不應再揭瘡疤。」報道說胡鴻烈處理過的四千宗官司中,唯獨此宗遺憾終身。
1 1976 年,高院重審紙盒藏屍案,胡鴻烈代表歐陽炳強出庭。 (《新聞掏寶》畫面).jpg
2 紙盒藏屍案當年十分轟動,由原審至上訴,報章均以顯著篇幅報道。 (《工商晚報》).jpg
3 胡鴻烈當年接受無綫訪問,指出案件的疑點。 (《新聞掏寶》畫面).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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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5-7-29 01:41:55 | 顯示全部樓層
RIP, 胡鴻烈大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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