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查看: 33|回覆: 3

[新聞時事] P牌警隊督察危駕罪成 官明言監禁無可避免 押8.11判刑

[複製鏈接]
發表於 2025-7-28 14:49:1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一名警隊男督察前年6月凌晨時分在旺角駕駛私家車,期間撞到一輛的士,令的士撞到對開鐵欄及一名女途人。涉案男督察否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受審,7月28日在區院被裁定罪成。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黃國輝明言,危駕嚴重罪行,監禁無可避免,現階段不會考慮判社服令或緩刑,決定先為被告索取背景報告,押後至8月11日判刑。辯方申請保釋,遭法官拒絕。候懲期間被告須還押。

現年30歲被告姚新燊,內地出生,早年來港定居。他報稱任職警察,現已被停職。他被控於2023年6月5日在旺角彌敦道與旺角道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一輛私家車,引致馮姓女事主身體受嚴重傷害。被告承認不小心駕駛罪,但不獲控方接納。控方案情指案發當日凌晨2時許,案發地點下着微雨,路面濕滑,紅色交通燈亮着,被告沒停車,並與的士相撞,的士打滑旋轉撞毁護欄,及撞倒站在行人路邊緣的姓馮女途人。被告出庭自辯稱他不熟悉旺角交通,事發時忙於觀察地面道路標記,加上他分神思考正調查的製毒案,最終誤把行人過路燈看錯成交通燈。

法官裁決時指無論駕駛經驗只有3個月抑或30年,駕駛者都要望清楚交通燈,這是基本準則。案發路段交通燈單獨豎立,並非「孖仔燈」;案發時交通流量少,被告視野清晰。如果被告不熟路,大可以減速,甚至停泊路邊找路。被告駕駛時應專注,不應受公事或私務影響。行人過路燈是面向行人,被告看錯燈非一時分心,頗為嚴重。法官裁定被告作為屬危險駕駛,判他危駕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罪成。

辯方求情稱被告經歷2019年社會事件,對警察這職業感到光榮,對事件感自責,自言永不原諒自己。辯方又引述被告同袍替被告求情稱,被告於2019年加入警隊,「冒生命危險堅守工作」,冀法庭給予被告改過自新的機會。辯方力陳此案屬輕度危駕,建議法庭判緩刑,或先索取社服令報告後判刑。


本帖最後由 GIRLAV 於 2025-7-28 14:50 編輯
P牌警隊督察危駕罪成 官明言監禁無可避免 押8.11判刑.jpg

評分

參與人數 2魄力 +5 +150 魅力 +6 黃金 0 收起 理由
funnytey 0 + 100 + 1 0 🤔 有圖有真相!鳩噏無閪用!
LasCases + 5 + 50 + 5 0 🥇 同意兄弟高見!小弟給力支持!

查看全部評分

發表於 2025-7-28 19:50:42 | 顯示全部樓層
應有此報。
原諒我這一生不羈放縱.....愛田由
沿途快樂田由陪伴我。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發表於 2025-7-29 04:06:09 | 顯示全部樓層
有咁嘅樹?!
睇靚女索女幾時都得閒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0

主題

3萬

回帖

6萬

積分

超級元老

積分
66949
發表於 2025-7-29 19:51:53 | 顯示全部樓層
自毀前途啊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聯絡我們|141華人社區

GMT+8, 2025-8-21 03:42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快速回覆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