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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行李箱盛行 新加坡陸交局:不能在公路和人行道騎行
近來有越來越多人在公共場所使用電動行李箱代步,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Land Transport Authority;LTA)
提醒,電動行李箱(Airwheel)屬於個人代步工具,用戶須向陸交局(LTA)註冊,並且不能在公路和
人行道上騎行,但至今還未有人向當局註冊。
新加坡《聯合早報》報導,接獲多名讀者通報,指樟宜機場和多個受遊客歡迎的購物商場,可以看到不少人騎
在電動行李箱上,快速穿行在商場內,並希望當局能加以管束,避免無辜的行人受傷。
在新加坡 烏節路(Orchard Road)一家超市工作的王美麗(67歲)說,她注意到一些外籍遊客在商場內騎行
電動行李箱。
「大人騎行的速度一般不會很快,但有一些小孩子會橫衝直撞,我有時看得心驚膽戰,也試過大聲喝止。」
陸交局(LTA)發言人表示,「用戶須先註冊電動行李箱,才能在腳踏車道上使用。不過,目前沒有人向陸交局
註冊電動行李箱。」
根據該國規定,電動行李箱被歸類為個人代步工具,因此必須符合使用標準,包括不可超過20公斤、寬度不超過
70公分,以及車速不超過時速25公里,並通過UL2272 新加坡消防局安全標準認證。
若不符合相關規定,或沒有向當局註冊,用戶不得騎行 電動行李箱(Airwheel),只能當一般行李箱使用。至於在
非公共場所,例如機場轉機處,使用者則須向有關場所的負責人查詢相關規定。
新加坡 樟宜機場集團: 機場內不可騎行電動行李箱
另一方面,樟宜機場集團受詢時說,為了旅客和公眾安全,旅客不能在機場內騎行行李箱或踏板車等個人代步工具。
「它們可當成登機或托運行李,但要符合一定規定,包括擁有一個可拆卸的電池。」
旅客若被發現騎行這類行李箱將被制止,以確保他們自身和其他人的安全,「我們目前沒有遇到不配合的旅客」。
據瞭解,和個人代步工具一樣,購物商場一般上也禁止騎行電動行李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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