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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沈陽海哥 於 2024-6-20 17:25 編輯
涉跨國販毒及擁毒案 2獅城男子或面對死刑
兩名新加坡人涉嫌販賣58.6公斤的毒品,今日(6月12日)在馬來西亞 柔佛州
新山(Johor Bahru)法庭面控,若罪成將面對 "死刑" 或 終身監禁的刑罰。
兩名新加坡籍 被告為49歲的陳孝威(Tan Xiao Wei)和36歲的余忠傑(Ee Chong Kiat),
兩人在聆聽通譯員以 華語 念出控狀後表示明白。
根據此案的法庭程序,被告無需進行認罪與否的環節。
根據控狀,兩人共同被控于今年5月29日晚上10時30分,在新山 浩然山莊(Taman Horizon Hills)
安尊8/1路的住家販運 58.625公斤的 搖頭丸(MDMA)。上述行為觸犯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
第39B(1)條文,可在相同法令39B(2)條文下被判刑,並與刑事法典第34條文同讀,
一旦罪成,可被判 "死刑" 或終身監禁 和 鞭笞最高15下。
另外,49歲的陳孝威(Tan Xiao Wei)另面對6項控狀。其中4項控狀指他在5月29日,傍晚6時35分,
于新山 避蘭東工業區(Taman Perindustrian Plentong)慕迪雅拉7路一個公寓單位,販賣1.2485公斤
搖頭丸和660克冰毒,以及擁有510克他命和170克一粒眠(nimetazepam)毒品。
另被告 36歲的余忠傑(Ee Chong Kiat)另面對兩項販毒控狀。
被告指在今年5月29日下午約3時40分,在柔佛州 新山 百合花園(Taman Molek) 的一個公寓單位
販運74克搖頭丸(Grammes) 和擁有26.4克克他命(Ketamin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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