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14歲少女遭狼父3度性侵! 法官當庭落淚判 監72年鞭30
馬來西亞一名14歲少女遭到父親3度性侵,身心創傷嚴重。而當法官聽見法庭通譯員宣讀
被告犯行時,當庭忍不住心疼落淚,重判該46歲父親72年有期徒刑及30下鞭刑。
馬來西亞 麻坡市(Muar)一名狼父,在今年6月22日、26日及7月3日,3度性侵自己的
14歲女兒。
而此案開庭時,法官 阿布巴卡爾(Abu Bakar Manat)在聽見法庭通譯員宣讀被告犯行後,
當庭忍不住心疼落淚,斥責46歲的被告身為一名父親,卻幹下獸行。
法庭諭令被告同時服刑,刑期從被捕日(7月8日)開始算起,鞭刑則單獨執行。
被告共面對3項控狀,被控于今年6月22日,凌晨1時30分左右,在峇株巴轄(Batu Pahat) 鐵山
的一所民宅強姦14歲親生女兒;6月26日凌晨2時左右,被告在相同地點強姦受害人。7月3日,
凌晨4時30分左右,再度于相同地點強姦女受害人。
被告上述行為控牴觸刑事法典第376(3)條文(強姦),一旦罪成,每項罪名可判處最高
30年監禁,以及最多10下鞭笞。
當法官 阿布巴卡爾(Abu Bakar Manat)在宣告量刑前更表示「作為一名父親,你應該成為英雄
並保護家庭,發生這樣的事情真的讓我感到非常難過」。
儘管被告當庭認罪,仍被判每項罪名24年監禁與10下鞭刑,共計72年有期徒刑與30下鞭刑。
首席檢察官穆尼爾(Raya Danial Munir)表示,考慮到大眾利益及受害者是被生父性侵2大因素,
求處最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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