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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沈陽海哥 於 2020-12-4 11:23 編輯
食物加尿液經血 菲律賓女傭反口不認罪
菲律賓籍女子被指在僱主的食物內加入尿液和經血,原定昨天 (12月2日) 認罪,她的代表律師
卻在庭上指她不承認罪行,案件展至下月進行審前會議。
被告是43歲的 卡娜蕾絲羅文娜歐拉(Canares Rowena Ola),被指於2018年12月,在僱主位於
新加坡共和國 Republic of Singapore 東北區的盛港 Sengkang 一帶的房子,將自己的經血及尿液
加入僱主一家的食物內,觸犯新加坡共和國 刑事法典第426節的惡作劇條文。
原本昨天已安排出庭認罪的被告,通過代表律師 Kalaithasan Karuppaya 在庭上說:
“她不承認做過這樣的事。”
法官 Marvin Bay 庭上問主控官 Keith Jieren Thirumaran ,是基於什麼證據,發現這起事件?
主控官說,主要是被告自己數次承認上述行為,還有一些她和男友的對話,當中也提到她
所做的事。
問及食物是否曾拿去化驗,主控官回應指食物都已被吃光,沒有任何剩餘的能拿去化驗,
因此沒有這方面的證據。
主控官也說,受害人發現時,已是案發數日後的事。
法官因此將案件展延至明年1月25日進行審前會議。
根據新加坡共和國 刑事法典第224章第426節條文為惡作劇罪,若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長達一年,
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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