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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律賓將允持投資簽證者入境
菲律賓共和國 Republic of the Philippines 11月1日起部分放寬旅行限制,持投資簽證
外國人可以入境,公民出境無需接受「武漢肺炎」病毒檢測。
總統發言人 洛克 發表聲明,外國公民入境必須持有效簽證,必須先預訂合格隔離檢疫設施,
必須遵守當日口岸入境人數限制規定,以及相關法規。
菲律賓政府2月起實施嚴格封閉措施,6月以來陸續開放持外交護照外國人以及國人的
外籍配偶入境。
連日來,菲律賓政府宣佈多項解封措施,包括允許提交核酸檢測為陰性的公民入住當局
批准開放的酒店,允許旅行社復產,允許國人在境內飛行旅行等。
根據跨部門抗疫工作小組決議,11月起開放持有菲國移民局根據226號行政命令、8756號
共和國法或經修訂的「綜合投資法」核發的特別投資居留簽證;司法部核發的特別非移民簽證;
或奧羅拉太平洋經濟特區及自由港管理局(APEZFA)、蘇比克灣管理局(SBMA)核發簽證
的外籍人士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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