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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時事] 被控酒駕撞死人  中國大陸女子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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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0-29 20:13:36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沈陽海哥 於 2019-10-29 20:16 編輯

被控酒駕撞死人   中國大陸女子不認罪



在馬來西亞 檳城州 柑仔園路十字路口交通燈前撞死一名檳島市政廳
Penang Island City Council (MBPP) 公共衛生助理莫海丁甘尼的24歲
中國大陸籍女子劉莎莎  Liu Shasha(譯音)今日 (10月29日) 被控酒駕,
被告否認罪名,並要求法庭審訊。

此案件是於10月25日清晨在柑仔園路警局前十字路口交通燈發生。

當時58歲死者 莫海丁甘尼 Mohaidin Gani Mohamad 與其他交通工具
使用者,在喬治市往亞依淡方向路段的十字路口等待交通燈。

肇事司機即24歲的女被告 劉莎莎   Liu Shasha 所開的本田轎車,
並沒在交通燈前停下,反之撞上前方的交通工具,導致
莫海尼甘尼  Mohaidin Gani Mohamad 當場喪命。

被告今午被帶上喬治市推事庭面控。她被控於10月25日約早上6時25分,
在柑仔園路段 Jalan Datuk Keramat 撞死一名58歲男子莫海丁甘尼,抵觸1987年
陸路交通法令第44(1)條文(在酒精或毒品影響下,無法控制交通工具)。

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監禁不少過3年或不超過10年,罰款不少過
MYR 8,000令吉,或不超過2萬令吉。

在庭上,通譯員詢問女被告是否明白控狀時,女被告點頭示意明白。
她否認有罪,要求推事 羅斯妮 Rosnee Mohd Radzuan 對此案進行審訊。

基於推事必須再向移民局鑒定被告是否以合法途徑來馬,因此暫時不允許
被告保外候審,並訂於11月8日過堂,以決定是否允許被告保釋。

女被告並非肇禍車輛的車主,該轎車車主是一名23歲男子林念祥
Lim Nian Siang(譯音),車禍發生時也坐在副駕駛座。

林念祥 Lim Nian Siang 被控於10月25日約早上6時25分,允許劉莎莎
在無駕駛執照或國際駕照的情況下,駕駛其轎車,抵觸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
第26(1)條文(允許他人在無駕照情況下使用交通工具)。

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可被罰款不少過MYR 300令吉,或不超過2000令吉。

林念祥 Lim Nian Siang 向推事求情時說,他是一名廚師,月收入為2800令吉,
必須負擔貸款。羅斯妮經過考量後,罰款林念祥1500令吉,若無法繳付則
以3個月監禁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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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0-29 23:24:27 | 顯示全部樓層
死刑,一切免談......絕對是故意的。    酒駕撞死人跟預謀殺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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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9-10-30 03:51:26 | 顯示全部樓層
有 $ 就掂。
我遲 D 先比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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