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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個題目來說,我來寫一寫,為什麼和不愛的人結婚會不容易有幸福感。
首先,合適比愛更難。一個人合適不合適,這其實是個蓋棺定論,而且真實世界是,一個人肯定有不合適另一個人的地方。不管他條件多好,父母多滿意,你們之間條件多般配,但人這個複雜的齒輪,沒有另一個人恰好吻合。兩個人在一起,哪怕三年五載,如果不保持磨合的心態和互相保持獨立距離的決心,齒輪只會壞,不會好。如果沒有愛,合適就是天方夜譚,我們為什麼制度那麼多法律和規章制度,就是為了讓人與人之間通過遵守規矩而保持距離,不讓人心齒輪磨損的太壞。
所以,記住婚姻生活的第一規則,這個世界上,沒有對的人,只有愛的人。
其次,不會愛有很大程度上,不成熟。什麼叫成熟,成熟就是經的起變數。而人的本性是討厭不確定性的,所以學校也好,初級社會也好,還是培養的你有付出就有收穫的公平原則,而人生第一堂讓你有切膚體會世事無常的課程,就是在愛裡學習的。當你知道一個人也有不如自己意的地方,你仍然不後悔和他在一起的時間,你就成熟了。當你從問怎麼辦,到想總有辦法解決的,你就有擔當了。沒有成熟和擔當,婚姻生活是不會快樂的。
記得婚姻生活的第二規則,這是一種合作關係,對方不是你的保護人,而是你的合作夥伴。從長遠看,人只找的到條件相當的合作夥伴。
第三,逃避在愛裡尋找辦法,希望一步到位的現實是不存在的。這個人現在條件再好,結婚生子,有房有車,但他有可能會因為升職焦躁忽視家庭,遇見其他異性而迷茫,遇見身體健康的下滑而痛苦,遇見平淡生活的空虛而迷失。。。試想這樣的家庭,在沒有愛情的基礎上,拿什麼動力去對抗這些呢?我記得有句話,比克服困難的技巧更重要的,是克服困難的動機。而在選擇人生道路一開始的時候,就以走捷徑為選擇的雙方,能有多少克服困難的動機呢?
記得婚姻法則第三條,困難是一定會出現的,而克服困難,你不但需要技巧,你更需要動機。
好,話說到這了,施主自己選擇腳下的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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