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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遭學生控告欺詐!18名於2016年6月報讀清大與澳洲國立大學合辦的管理碩士課程的學生,一心打算畢業後拿着畢業證書去外國移民或深造,惟有該課程的學長、學姊於2017年7月畢業時,發現學位證書被加上「Undertaken in the Mandarin language」(中文授課),認為將嚴重影響在海外發展或就業。學生批評校方在他們入學時已知證書會寫明此字句,卻沒有履行義務告知,要求每人賠償1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12.6萬元)。
該18名學生於2016年6月收到課程錄取通知書和繳費通知,並於同年7月簽署《接受錄取聲明》,成為該碩士課程的第18期學生。惟2017年7月,該課程的第16期學生畢業時,發現學位證書上增加「中文授課」字眼,意味着第18期學生將獲得的證書亦會標示此字眼,這將降低證書的認受性,影響學生移民、海外再深造或工作任職等。
據了解,澳洲於2015年10月頒布法律文件,規定非英語授課的課程或資格證書考試,須於2017年1月1日在證書和成績單上標明授課語言。代表18名受害學生的律師指,校方在宣傳和招生過程中不但沒有履行告知義務,而且故意隱瞞事實,令學生陷於錯誤認知,違背自己真實意思。
經過多番交涉後,清大僅向第20期的學生履行告知義務,讓學生選擇退費或繼續學習,對於第18期學生卻未給予妥善處理,學生因此委託律師向學校提告,並索取賠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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