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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肥叔叔 於 2017-12-1 22:50 編輯
涉旺暴案黃台仰報到甩底 法庭發拘捕令
12月01日(五) 18:01
去年大年初一爆發的旺角暴亂案,被控煽惑暴動等罪名的本土民主前線召集人黃台仰疑棄保,遭法庭發出拘捕令。黃早前獲法庭批准,保釋候審期間到德國出席活動,
原定於11月20日返回大埔警署報到,但黃沒有出現,至11月22日須向法庭交出旅遊證件,同樣未有現身,被高院法官發出拘捕令,現列於警方的通緝名單中。
黃台仰連同7名被告,包括本民前成員梁天琦,被控於去年農曆新年發生的旺角暴亂中煽惑暴動、煽惑非法集結及暴動等罪名,案件今年10月在高院進行審前覆核,
案件將於本月9日再進行審前覆核,而開審日期則為明年1月18日,預計審訊80日。
據悉,黃台仰向法庭申請於11月4日至19日到德國出席活動,獲法庭批准,但返港後須到警署報到,及向法庭交回旅遊證件,但黃並沒有於20日返回大埔警署報到,
更沒有於22日到法庭交回旅遊證件,被法官即時發出拘捕令,並在警方的通緝名單中;有指黃台仰現時身在英國。
警方表示,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警方不作評論。一般來說,警方會根據案件的情況,循不同途徑追查在逃疑犯的下落並將其緝捕歸案。
寧為玉碎, 而家著草 ??
睇下拉左之後又會車天車地, 賴唔知醒, 睇錯日期, 屎坑塞左, 上左深山修行, 食左過期偉哥 暈左一星期 ........
下刪2000個大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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