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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人士在強制驗窗計劃下因冒充為合資格人士,被法庭根據《建築物條例》裁定10條控罪成立,共判處罰款2萬港元。是在強制驗窗計劃下,首宗因冒充合資格人士核證窗戶檢驗,而被成功檢控的個案。
去年5月,屋宇署收到一名身為註冊小型工程承建商(個人)的合資格人士舉報,指其合資格人士的身份被他人冒用,而該名冒充者曾以合資格人士的姓名及註冊編號向屋宇署呈交一份窗戶檢驗證明書,證明曾為一個位於新蒲崗的單位進行窗戶檢驗。
屋宇署調查發現,一名人士的姓名與前述的合資格人士相同。他於2015年6月至去年5月,以該合資格人士的註冊編號向屋宇署呈交10份窗戶檢驗證明書,證明他曾為9個不同單位進行窗戶檢驗。屋宇署遂根據《建築物條例》提出檢控,該人於今年8月2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10項控罪,被判罰款共2萬港元。
屋宇署回應指,自強制驗窗計劃實施以來,至2017年8月底,共收到51宗懷疑涉及合資格人士違規的舉報個案,舉報內容涉及不滿意合資格人士的檢驗/修葺工作、技術水平欠佳或發生意外事件,在46宗已完成調查的個案中,有22宗指控成立。署方又指十分重視有關合資格人士涉嫌違規情況,並會就公眾舉報作出跟進調查。如發現有服務提供者違規,署方會考慮向其提出檢控或採取紀律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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