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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8-21 13:5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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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沈陽海哥 於 2017-8-21 19:29 編輯
回復 artlo #4 的帖子
「伊斯蘭國」穆斯林聖戰士發起的恐怖攻擊事件。
伊斯蘭國組織目標仍與蓋達相似:建立由單一宗教與政治領袖「哈里發」(caliph)統治的伊斯蘭國,
復興「大阿拉伯」,免於被西方強權操弄。
按照《古蘭經》和(默罕默德)聖訓(Hadith)所制定的伊斯蘭教法(Sharia Law),在伊斯蘭國家
中信仰其它一神教的國民稱作 “齊米”(dhimmi),他們是受到保護的。
信仰多神教和無神論者則不在此列,可以任意處置。
“齊米”(dhimmi)是穆斯林社會的次等公民:他們要交吉茲亞稅(人頭稅),不能從事某些職業,
不能穿綠衣服,不能騎馬,證詞在法庭上無效,不能對外傳教,不能蓋新教堂,等等。
在奧斯曼帝國裡,這些規矩大致上被遵循。
伊斯蘭教稱不信奉的外人是“卡菲勒”(kafir)、“不信者”(infidel),並有“聖戰”(jihad,掙扎)的觀念。
那麼,對不信奉伊斯蘭教的外人要如何對待呢?
在古蘭經中,可找到下列教導:
“在真主看來,最劣等的動物確是不通道的人,他們是不通道的。”(《古蘭經》88章55節)
“先知啊!你當對不通道者和偽信者戰鬥並嚴厲地對待他們,他們的歸宿是火獄,那歸宿真惡劣!”(9: 73)
Sherman Jackson博士的研究(Jihad and the Modern World, 2002)發現,傳統上伊斯蘭信仰與不信者的族群
存在着持續的敵對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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