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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學21歲女生羅琬璐,上周六(29日)獨自到香港後便未有與家人聯絡,其家人稱已在深圳報警,深圳警方亦立案調查,並要求香港警方協助尋人。本港警方消息指,羅琬璐涉及店舖盜竊案,上周六被警方拘捕,落案控以3項盜竊罪,案件昨日已在法院提堂,羅女承認控罪,求情時稱因一時貪心,她被法庭判囚14日。消息稱,羅女現於羅湖懲教所服刑,刑滿後將會即遣返。
消息指,羅琬璐是於上周六在屯門時代廣場及屯門市廣場內,先後在3間店舖偷走美容用品,涉款2,000多元,其間被店員發現截獲,揭發事件。據悉,羅女向警方報稱來自貴州。
記者致電羅父,他得知女兒被捕後情緒激動,不信女兒盜竊,羅父說:「我的女兒到香港買東西不止一次,而且這種行為從來沒有過,我的女兒的性格我是知道的。」隨後匆匆掛線。羅的父母及舅父未幾便往深圳大學附近的粵海派出所求證,之後更獲警方招呼進內商談,期間羅的同學亦陸續抵達派出所聚集。至下午4時半,羅的父母及舅父步出派出所,大批羅的同學即掩護羅的家人離開。
內地傳媒亦有報道羅女的失蹤事件,指羅女為深圳大學女生,是信息工程學院本科生,今年9月將入讀深大研究生。身高1.58米的她,到香港時身穿淺藍色連衣裙,出發前曾表示想到香港購買化妝品,目的地是屯門時代廣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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