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女毒販被判絞刑 淚灑法庭
馬來西亞聯邦上訴庭三司駁回來自印尼的40歲女毒販
依瓦西爾薇阿娜絞刑的上訴,因此,女被告先前被判
以絞刑之刑罰維持。
40歲的被告依瓦西爾薇阿娜和其表兄瓦尤丁均來自印尼的表兄妹,
馬來西亞警方分別在2014年11月5日和6日大約晚上11時半,
位於砂勞越州古晉國際機場入境內,在表妹攜帶的掏空鬆糕鞋鞋
跟內搜出6.5公斤的冰毒; 以及隔日凌晨3時半在表哥入住的市區酒店內,
起獲3.13公斤冰毒。
40歲表妹依瓦西爾薇阿娜於2016年10月11日被判罪名成立,
被判以絞刑之刑罰後,今日 (7月10日) 將案件帶上砂勞越州
聯邦上訴庭上訴,惟上述庭駁回被告的上訴。
兩人皆被以抵觸1952年年危險毒品法令39B條文提控上庭,
而抵觸此條文者,一旦罪成將面對的唯一刑罰為死刑。
在表哥還在等待審訊的期間,由印尼領事館所所委任的蘭貝爾辛律師
代為辯護的表妹已經坐實的販毒的罪名,於第二高庭處在經過完整的審訊後,
被判下絞刑之刑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