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特首梁振英早前在官邸接受內地官媒的「權威訪談」,稱本屆特區政府過去5年,在土地、房屋、扶貧、安老等方面「付出了很大努力並取得了成效」,並指過去20年一國兩制香港成功實踐,過程中出現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是正常的。他強調「要確保『一國兩制』在香港的落實不走樣、不變形,關鍵是要嚴格按照基本法辦事」,即要求全社會不同階層、不同界別,各類工作人員都必須「全面、準確理解『一國兩制』和基本法」,不僅是要認識基本法的條文,同時也要理解條文背後的初衷和原意」。
他隨即指出以行政長官選舉為例,根據《基本法》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無論由協商産生或選舉産生,均需由中央政府任命,形容特區行政長官作為「中國一個地方政府的首長」,擁有比其他國家地方政府首長更大權力是因為「行政長官不僅有地方民主的授權,更有中央的授權」,強調雖然《基本法》條文中並沒有詳盡説明上述道理,「但這是基本法立法的原意」,並指因此在香港不能只談行政長官民主選舉而不談中央授權、中央任命。
訪問中他又形容,若過去30年內地的改革開放是「香港發展的一只(隻)『翅膀』,那麼香港現在擁有第二只(隻)『翅膀』,那就是大灣區」。他指回顧過去20年一國兩制、《基本法》都沒有改變,改變的是香港經濟、社會不斷發展,強調「在國家高速發展的情況下,香港的功能和作用也不斷變化」、「香港應該主動調整,適應新角色」。他續指,香港作為「國家國際化程度最高的一座城市」,可以發揮「一國」、「兩制」雙重優勢,「按照中央『國家所需、香港所長』的要求,在發展自身的同時為國家作出更多的貢獻」。他又指,香港和粵港澳大灣區內的其他城市「互補性很強」,指香港「高度國際化」的金融、貿易和專業服務均屬強項,能在大灣區的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