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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珠海市一名在社區衞生服務站工作的張姓男醫生,因利用職務之便,在其工作地點內,以400元(人民幣.下同)販賣將近10萬條患者個人資訊,甚至提供帳戶及密碼,讓買方自行登錄和下載患者的個人資料。法院審理後以因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1年、罰款5000元。
法院審理查明,張男去年8月在擔任香洲區水擁社區衞生服務站醫生時,因負責輸入公共衞生資料,從而掌握了珠海市衞計局社區衞生服務資訊系統的帳戶、密碼等患者的個人資料。張男當時利用職務之便,在該衞生服務站內,通過社交媒體QQ聯繫,以400元販賣逾9.8萬條珠海市患者的個人資料,並將珠海市衞計局社區衞生服務資訊系統的帳戶、密碼交給買方自行登錄,以下載患者的相關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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