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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名李姓男子日前請幾個朋友到餐廳吃飯,該餐廳聲稱沒有餐牌,李男聽信侍應推薦,點了一道名為「東海野生小黃魚」的小菜後,結帳時才驚覺一條黃花魚要價2千多元(人民幣.下同),一餐下來竟要花費8254元。李男認為「被宰」,遂向當地消委會投訴。目前涉事餐廳已因違反明碼標價管理規定而被責令整改。
李男表示,上月16日晚上,他與朋友在南山區歡樂海岸購物中心內的餐廳吃飯,點菜時侍應卻說沒有餐牌,僅由餐廳提供配菜服務。李男稱,點菜時他們看了配菜單,小菜價格約數十元,認為黃花魚跟其他小菜的價格相約,故同意點了一道黃花魚。
根據餐廳提供的收據顯示,李男總共消費了8254元,其中包括兩條重量為1.03斤和1斤(合共約1公斤)的東海野生黃花魚,兩條魚價格一共4628元。在消費清單中,還包含一項1092.66元的服務費,李男認為這一服務費價格過高。
該餐廳銷售經理羅小姐辯稱,餐廳沒有餐牌是因為他們還處於試業階段,由於每天運來的海鮮不同,故無法提供固定餐牌。而當晚李男朋友說要把鯧魚換成黃花魚時,侍應已告知他們價格,重新改單後亦有給對方確認,單據上都有標明價格。
李男其後向深圳市消委會投訴,經深圳市價格監督檢查局人員初步檢查後,確認涉事餐廳沒有餐牌,亦沒有公開價格,涉嫌違反明碼標價管理規定,依法進行立案查處,責令商家立即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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