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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時事] 大馬警察總長驚人揭露 朝鮮使館二等秘書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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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2-22 14:35:29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沈陽海哥 於 2017-2-22 18:46 編輯

大馬警察總長驚人揭露    朝鮮使館二等秘書涉案



馬來西亞警察總長 丹斯里卡立 Tan Sri Khalid Abu Bakar 今日
(02月22日) 證實,涉嫌暗殺朝鮮統治者 金正恩 Kim Jong Un  (33歲)
同父異母的長兄 金正男 Kim Jong Nam (46歲) 的4名主謀已經回到朝鮮平壤,
大馬警方已要求朝鮮逮捕他們。

另外3名嫌疑人還在國內,其中一個在朝鮮大使館工作,任職二等秘書 (44歲),
另一個則在高麗航空 (Air Koryo) 公司工作的37歲嫌疑犯人。

大馬警方促朝鮮使館交出2嫌犯    “否則警方將發出逮捕令”
他說,大馬當局已經叫朝鮮當局讓大馬警方向他們錄取口供,
否則就向他們發出逮捕令。

“我們希望朝鮮當局讓我們去向他們錄取口供,否則就會發出逮捕令。”

另外,他也證實,金正男的家屬目前還沒有到大馬領屍,因此所有有關金正男
兒子已經到馬的消息都是謠言。

“我們已經要求朝鮮當局,包括朝鮮大使提供我們家屬的DNA樣本,
好讓我們能夠鑑定死者的身分。”

他強調,大馬警方的調查也證實,2名女嫌犯其實並不是參與 “惡搞”
電視節目拍攝。

她們的扣留期在今天屆滿,大馬警方將申請延扣他們,至於其中一名女嫌犯
的男朋友,則在警方的口頭保釋下獲釋。


知悉非惡搞活動    卡立:2女嫌犯對暗殺知情
大馬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今日證實,指出,在金哲(下稱金正男)被謀殺案中,
29歲的越南籍女子 段悌香 Doan Thi Huong 與25歲的印尼籍女嫌犯 西蒂艾莎
Siti Aisyah 的行兇過程,顯然經過訓練,因此警方不相信這純粹是一場惡作劇(PRANK)
活動;所謂的電視節目拍攝是經過訓練進行暗殺行動,她們是知情且知道她們手上的就是毒藥。

他說,所有嫌犯,包括兩名女子,早前已經曾在柏威年(Pavillion)和
吉隆坡陽光廣場 KLCC Suria 進行多次演練,所以她們是知情的。

卡立說,兩名女子最後一次在機場干案時,主嫌把毒藥抹在她們的手裡,
接著她們徒手,先由印尼籍女嫌犯 Siti Aisyah 把毒藥抹在死者臉上,
接著越南籍女子 Doan Thi Huong 再抹多一次。

“事後,她們感覺很難受,雙手打開,快速跑進廁所去洗手,由此可見,
她們是知道那是毒藥。”

大馬警方表示在早前的記者會強調,只有在遺體身分確認後才能進行領屍,
但至今一直沒有任何家屬前來向警方提供脫氧核醣核酸(DNA)樣本。



專家分析劇毒物質複雜
世界劇毒物質專家戈德伯格接受韓國《中央日報》訪問時表示,金正男
Kim Jong Nam (46歲) 身穿的藍色襯衫前襟引起了他的注意,「脖子到胸部的
部分顏色更深」。他又說,金正男的肺因劇毒物質而出現水腫,他死亡後從鼻子
和嘴裏會流出含有氣泡的透明液體。

戈德伯格現任美國佛羅裏達大學醫學院法醫學兼毒性學研究所所長,
是著名劇毒物質專家。《中央日報》將金正男被殺的照片和閉路電視錄像
發給戈德伯格所長後,通過電話詢問其意見。

戈德伯格分析,「因爲使用劇毒物質,所以很明顯是暗殺」,「除金正男本人外,爲了不使
兩名暗殺女嫌犯及機場周邊群眾受到傷害,是嚴格控製時間和路線的暗害行爲」。

他注意到,在監控錄像中,女嫌犯站在金正男的後方,伸出雙手直接接觸
金正男 Kim Jong Nam (46歲) 。

他說:「從實施犯罪僅用時2.33秒,以及金正男在受攻擊後自己走到醫務室這兩點來看,
毒性是在2至3小時內慢慢在身體內擴散,可以看出對葯物的用量和成分的控製」。

對於殺害金正男的劇毒物質到底是什麽,戈德伯格說,「有可能是神經毒素,
也可能是氰化鉀、氫氯酸毒氣等氰化物」,「可能使用了某種無法被測定的物質,
因此有可能無法檢測到劇毒物質。在這種情況下,事件的調查將會困難重重」。

戈德伯格還分析,「屍檢通常在2至3小時內就會得出結果」,「馬來西亞當局政府推後
公佈屍檢結果,是因爲準備特殊的設備和技術需要一定的時間,也就是意味著
這一劇毒物質很複雜」。

Hyon kwang song 大使館  二等秘書.jpg
Kim uk il   高麗航空 (Air Koryo) 職員.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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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2-22 14:45:20 | 顯示全部樓層
大馬, 一定要死頂, 查落去...

邊個未得罪過人 ?
如果係大馬死, 都係果三秒之內
怕只怕係以後少一些人夠膽去大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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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2-22 15:28:23 | 顯示全部樓層
清官難審家庭事 ! 俾翻條咸鱼肥仔恩一了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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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7-2-22 19:01:26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沈陽海哥 於 2017-2-22 21:45 編輯

回復 大頭的Qoo #2 的帖子

馬來西亞外交官援引《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Vienna Convention on Diplomatic Relations) 內容,
表示北韓如果一再措詞強烈、不顧外交禮節,有可能加速兩國斷交,稱建交需兩國同意,
但斷交僅需一國。

日前因為朝鮮駐馬大使 姜哲 Kang Chol  不信任馬國警方對此案的調查,不僅說對方遭到
政治勢力操弄,也不願承認死者是金正男,導致雙方關係緊張。馬來西亞外交部
不僅召回駐北韓大使,也傳召姜哲會面說明,表明立場。

馬來西亞與北韓於1973年6月30日正式建交,2000年通過協議,兩國民眾可以
免申請簽證入境,如果雙方真斷交,北韓將失去全球唯一一個免簽證入境友邦。

化名「金哲」(Kim Chol)的金正男周三(22日)屍檢報告將出爐,馬國警方也不止一次對外喊話,
呼籲家屬盡速出面配合DNA檢驗,確認死者身分。


全國警察總長 丹斯里卡立 指出,警方曾通知朝鮮駐馬大使館姜哲,需要朝鮮方協助
我國聯絡金哲(金正男)的家屬,以進行脫氧核糖核酸(DNA)比對,
從而得以確認遺體身份。

「在命案發生後,姜哲親自拜訪全國副警察總長丹斯裏諾拉昔時,
警方就已提出這個要求。」

他說,然而朝鮮方似乎對此置若罔聞,大馬警方甚至在較後正式緻函朝鮮駐馬大使館,
再度重提相關要求,結果也是沒有任何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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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7-2-22 22:20:17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大頭的Qoo #1 的帖子

金正男生前經常光顧的馬來西亞 吉隆坡 高檔韓國料理餐廳高麗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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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7-2-23 15:57:50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artlo #1 的帖子

朝鮮駐馬來西亞大使館二等秘書 玄光宋 Hyon Kwang Song (44歲),在幾個月前才走馬上任,
原來竟然是為了執行特別 “任務”!

44歲玄光宋是于2016年尾,才從平壤調來大馬擔任朝鮮駐馬大使館二等秘書,警方相信他其實
就是整個暗殺行動的幕後靈魂人物,他的角色不單單只是監督者,更是聯絡官和推手。

大馬警方查案至今,已經掌握所有涉案嫌犯,在此案所扮演的基本角色,包括4名在逃嫌犯和兩名
女嫌犯就是暗殺行動的執行者、早前落網的李鐘哲是跑腿兼載送員,另一名仍在國內的在逃嫌犯
金旭日 Kim Uk Il(37歲 / 高麗航空公司職員)相信是負責安排4名嫌犯潛逃回國和規劃路線的人。

大馬警方目前也幾乎可以確定 玄光城  Hyon Kwang Song (44歲) 才是此案的主要幕後首腦和監督者,
不過,基于法律限定,警方無法闖入大使館逮捕擁有豁免權的他。

無論如何,大馬警方今日已經尋求外交部的協助,商討如何通過外交權利和交涉,
讓朝鮮駐馬大使館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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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7-2-23 16:04:0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沈陽海哥 於 2017-2-23 21:48 編輯

回復 artlo #3 的帖子

金正男 或死於新型劇毒

馬來西亞警方週三指出,兩名被捕女嫌犯是徒手將毒液抹到金正男臉上,讓專家
「摸不著頭緒」,因此有人認爲這種劇毒有可能是新開發的新型物質

馬來西亞警方表示,兩名來自印尼與越南的女嫌犯,對金正男施毒後迅速跑去洗手。
至於爲何嫌犯本身沒有中毒,警方說,有待毒物學報告公佈後才能確認。

韓國《中央日報》報導,專家對此提出幾點疑問。首先,是否存在塗在手上再抹到臉部就可令人緻死
的毒性物質。此外,在手上塗抹這種劇毒物質的嫌犯,是否存在安全問題。

韓國 首爾大學醫學院法醫學教室李允聖教授表示,不存在手上皮膚不吸收、只有臉上皮膚
可吸收的劇毒物質,「一般情況下,如果毒性厲害到了塗在臉上可緻死的程度,
與手接觸的時候也會產生相當大的毒性」。

他說,如果是國家開發用於暗殺的劇毒物質,會採用相當多的技術,因此分析起來很耗時。

成均館大學葯學院金炯植教授認爲,雖然根據使用的劇毒物質的種類不同而有所不同,但將劇毒塗
在手上進行攻擊的說法難以置信,「但朝鮮也擁有相當高水平的 "生化技術",有可能開發出可以強力
刺激神經的新物質」。

劇毒物質的種類與精確的作案手法,能否通過驗屍結果的最終分析得以查明備受關注,因爲若劇毒
物質進入身體後分解,確認工作將變得很困難。

李德煥表示,若使用了新型劇毒物質,有可能難以通過驗屍分析出該物質。



朝鮮為奪金正男遺體幾已「不擇手段」      馬國相當不滿
朝鮮統治者 金正恩 Kim Jong Un (33歲) 同父異母的長兄 金正男 Kim Jong Nam (46歲) ,
在馬來西亞遇害,意外引發一場馬來西亞與北韓的外交戰。

分析指出,朝鮮沒想到馬來西亞的辦案速度會這麼快,而且態度相當強硬,
因此朝鮮在與馬來西亞的交涉當中,顯現出相當清楚的憂慮感。

朝鮮先是要求取回金正男遺體,但是遭到馬來西亞政府拒絕;沒想到
朝鮮駐馬來西亞大使 姜哲 Kang Chol ,竟然在2月17日深夜,親自到停放
金正男遺體的醫院門前,宣讀一份對馬來西亞的抗議聲明。

一國大使的這種脫序表現,讓在場國際媒體都感到相當意外。

馬來西亞官員曾經表示,不是不能把金正男的遺體交給北韓,但是事情是發生
在馬來西亞,馬來西亞總得要調查清楚,不能隨隨便便就讓事情這樣過去了。

而馬來西亞政府對於北韓方面,迫切取回金正男遺體,所採取的一連串不符
外交儀節的越權行為,也感到相當不滿。




印尼:尊重大馬調查程序
印尼外交部公民保護局表示,印尼尊重大馬的法律程序,會等待大馬批準印尼方面與涉
及金正男遇害案的印尼女嫌犯接觸。

印尼外交部公民保護局局長拉魯(Lalu Muhammad Iqbal)週三發布聲明指出,印尼方面尊重
正在大馬進行的調查工作,將繼續等候直到大馬方面給予印尼接觸西蒂艾莎的領事探視權。

根據大馬法律,當局有權拒絕領事探視涉及法律案件的個人,直到調查結束爲止。

印尼警察總長狄托卡納維安表示,印尼警方已與大馬警方進行接觸。

他指出,會交由大馬當局確定,是否有足夠證據起訴西蒂艾莎及其他利害關係人。

他週三在國會眾議院的會議期間告訴記者,印尼警方會跟進此案,但西蒂艾莎的供詞
是否真實,將完全取決於大馬當局。

他表示,如果西蒂艾莎證明有罪,那她應該受到大馬的現行法律制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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