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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沈陽海哥 於 2017-2-18 17:13 編輯
【金正男被殺案】 警察總長 和 衛生部長促朝鮮遵守大馬法律
「朝鮮若不同意警方做法,可以諮詢他們的律師,馬來西亞有馬來西亞的條例!」
馬來西亞全國警察總長 IGP 丹斯里卡立 Tan Sri Khalid Abu Bakar 今日 (02月18日)
反駁朝鮮方指大馬刻意拖延領取朝鮮統治者 金正恩 Kim Jong Un (33歲)
同父異母的長兄金正男 Kim Jong Nam (46歲) 遺體的說法,並強調警隊依法行事。
他強調,在還未進行金正男家屬的脫氧核糖核酸(DNA)樣本測試以前,
朝鮮不能領取金正男遺體,這是朝鮮當局必須遵守的大馬法律。
「任何國家都必須遵守馬來西亞法律,這當中包括朝鮮。」
卡立說,朝鮮可以諮詢他們本身的律師意見,但依舊必須遵守我國條例。
朝鮮駐馬大使 姜哲 Kang Chol 是在週五 (02月17日) 深夜十一時許前往
吉隆坡中央醫院太平間,向在場媒體譴責我國不讓朝鮮領取金正男遺體的做法,
更質疑當中含有政治議程與陰謀。
無論如何,我國警方在早前就已指出,金正男的遺體只有在脫氧核糖核酸測試 (DNA)
完成後,才能進行領取遺體的手續。
朝大使館車抵警局 被捕朝鮮男子身分成謎
馬來西亞警方昨天晚上捉到第4名嫌犯 Ri Jong Chol,初步相信是名朝鮮籍男子,
警方目前正在確認他是否就是主導暗殺金正男行動的主謀兼間諜!
這名最新落網的嫌犯 Ri Jong Chol,現年47歲 (出生 : 1970年5月6日),
被捕時持有朝鮮護照,並曾經多次出入境馬來西亞。
隨著他被捕,大批媒體今早到雪邦警局守候,並相信這名相信是主謀的
第4嫌犯,會被帶到警局申請延扣。
今天在雪邦警局,一輛相信是朝鮮大使館的官車週六早上11時15分
駛入雪邦警區,但不見嫌犯的蹤影。
北韓雖已提出要求,但在交出遺體前,馬來西亞法醫需要金正男家人或
直系親屬提供DNA進行身分比對。
可提供金正男家庭成員DNA樣本者,包括其疑在澳門的兒子金韓松、金錦率、金率熙;
北韓方面包括姑姑 金敬姬,同父異母的金正哲、金正恩、金雪松、金與正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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