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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情人士? 強力部門?
呢件事我覺得似似地釣魚台事件
跟本冇人想搞 事件唔會知邊個岩
我都想睇下邊一方贏
我睇就50/50 因為唔係最近發生架啦
你夠料點解唔一早告? 而家突然彈幾個知情人士就想贏?
距離特首選舉不足半年,未表態是否競逐連任的特首梁振英本周一向《蘋果日報》發律師信,指本報早前一篇呼籲新一屆立法會議員應追究梁振英收UGL 5,000萬元的社論,內容錯誤及失實。律師信指該社論目的是阻礙梁行使《基本法》及人權法賦予其競逐連任特首的權利。親建制的報章《星島日報》今日報道事件時,引述「知情人士」指,梁曾就此事找資深法律專家研究,「認為有把握可成功控告《蘋果》誹謗」。
《星島》報道稱,「知情人士」指梁曾於2014年向英國執法機構查詢,對方已明確表示不會就收UGL 5,000萬元個案展開調查,而英國及澳洲的執法機構在過去兩年都沒有就此事作任何跟進。
另外,《明報》報道發律師信事件時亦引用「消息人士」,內容與《星島》報道引用的大致相同,該人士稱梁被指收取UGL報酬一事,2014年英國反貪機構已回覆梁振英一方,表明決定不展開調查,「而蘋果亦應知悉,但仍繼續以事件作報道,評估雙方即使對簿公堂,梁振英勝算較大,故發出律師信」。
《蘋果》總編輯陳沛敏昨回應事件,指對梁的指控覺荒謬及驚訝,而對新聞界發律師信是梁振英一貫作風,但維護新聞自由是《蘋果日報》一向堅持,事件已交由律師處理。她指,UGL事件不是始於近日的報道,公眾輿論對梁在事件中的質疑及批評,並非《蘋果》該篇文章首次提出,該篇文章只是正常評論,梁需向公眾及執法部門解釋清楚。陳指,公眾及主流民意對梁的評價有目共睹,作為傳媒機構監察政府及巨大公權力的人,是職責所在,不覺是惡意。撰寫該篇社論的盧峯表示,監察當權者、政府官員是新聞工作者的職責,對他們的失誤及不當行為將繼續無畏無懼的批評與追究。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ews/20160930/55712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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