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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時事] 國際器官移植專家駁斥“輪子”散佈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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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18 22:59:07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國際器官移植專家駁斥“輪子”散佈謠言
第26屆國際器官移植大會今天到23號在香港舉行。在今天下午中國專場大會上,多位中國專家全面介紹了新時期中國器官捐獻與移植工作,以及全新的中國器官捐獻與獲取模式,展示中國器官捐獻與移植成就。
世界衛生組織官員和國際器官移植協會主席等權威專家出席中國專場會議並致辭,在會後還出席了中方舉辦的中外記者會。專家們高度評價中國器官捐獻與移植改革取得的成就,依據事實有力駁斥了“法輪功”邪教借助西方反華勢力散佈的謠言。專家們認為,“法輪功”邪教和一些別有用心的組織製造散佈的謠言是彌天大謊,理應受到譴責,國際社會將一如既往支持中國的器官捐獻與移植事業。會議期間,國家器官捐獻與移植委員會主任委員黃傑夫還將應邀在大會主席論壇上做主旨發言。

發表於 2016-8-19 09:01:31 | 顯示全部樓層
謠言止於智者。
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發卵功)和(大雞丸)都是美國屎ia用錢培養出來反華的集團,看牠們在街上擺出來的資料便知,只有意識型態極度反共反中的人才會相信。
平淡是個人之福。平安是家庭之福。
平穩是國家之福。平靜是全球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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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27 15:50:33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谷村富郎 #2 的帖子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5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及《中國憲法》第3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中國大陸 中共政府禁止一切未經政府批准的宗教性團體,所以凡是沒有在中共政府部門註冊的
不屬於「合法宗教」都被認為是非法團體。

2000年和2005年中國公安部先後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
(公通字[2000]39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
(公通字[2005]39號)。

通知中關於“現已認定的邪教組織情況”表明,到目前為止共認定和明確的邪教組織有14種。

其中,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文件明確的有7種,公安部認定和明確的有7種。

這是到目前為止關於邪教認定最新的一個正式文件。

公安部在認定邪教組織時,明確是根據《刑法》和一系列處理邪教組織的文件精神,
參考了兩高司法解釋的定義,然後重新定義。

目前大陸 公安部認定的14個邪教名單如下(按發公文查禁結果的先後順序排列):

1.    呼喊派(1983年)
2.    全範圍教會(1988年)
3.    門徒會(在湖北等地又稱“曠野窄門”)(1990年)
4.    靈靈教(又稱“屬靈教”、“靈靈派”)(1991年)
5.    被立王(1995年)
6.    常受教(1995年)
7.    東方閃電(又稱“全能神教會”)(1995年)
8.    觀音法門(又稱“清海無上師世界會”)(1995年)
9.    能力主(1995年)
10.  實際神(1995年)

11.  中華大陸行政執事站(1995年)
12.  天父的兒女(1995年)
13.  達米宣教會(1995年)
14.  真佛宗(1995年)
15.  世界以利亞福音宣教會(1996年)
16.  新約教會(又稱“基督靈恩佈道團”)(1995年)
17.  統一教(1997年)
18.  主神教(1998年)
19.  三班僕人(1999年)
20.  中功(1999年)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2000年和2005發佈公文,公通字[2000] 39號和公通字[2005] 39號
兩個文件中,認定的14種邪教中並無 「法輪功」。

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解釋中,並無針對任一特定邪教的定義作出解釋,
僅對處理邪教組織的方式予以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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