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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時事] 首宗警賠償傘運濫捕受害人 遭屈手骨折插爆眼獲賠19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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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13 19:27:55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雨傘運動期間,油漆工梁偉文路經旺角彌敦道時,因向警員說一句「行緊啦,唔好推啦」而被無理拘捕,其間疑被警察指插雙眼,令微絲血管破裂,少量出血,再遭反鎖雙手致左手腕骨折,卻被控襲警,律政司一個月後才撤回控罪。去年6月,梁向警務處「一哥」索償,最終律政司代表警務處處長提出和解,賠償18.9萬元,成為傘運後首宗成功向警方索償的個案。

現年32歲的梁偉文,2014年11月30日晚路經旺角彌敦道往太子方向時,警員沒有口頭警告及警戒,則強行拉他出行人路,並重壓其身體及右臂。當時梁沒有任何反抗,但有警員一直扳著他的左手手指,之後再被警方控以「襲擊警務人員」罪拘捕,扣留48小時。及後他經醫生診斷,證實左手手腕骨折、左手及背部均有腫傷。

梁於去年1月21日被裁判法院撤銷控罪,他再委聘律師行向警務處處長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因警務人員不恰當使用武力招致的損失,最後律政司代表警務處處長提出賠償及和解,並支付訟費,據知他獲賠償18.9萬元。

梁獲撤銷控罪後,曾於訪問時提及,當日只與朋友到旺角購物及吃糖水,但「無啦啦畀個差佬拉我出去話我襲警」,批評警方濫捕,故站出接受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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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6-8-13 19:29:05 | 顯示全部樓層
個19萬係納稅人的錢, 應該還有嚴重傷人要追究。
冇權冇勢 依法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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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13 20:30:47 | 顯示全部樓層
佢都算黑仔,比差佬整到受傷又無啦啦犯官非,賠得19萬真係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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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13 21:04:53 | 顯示全部樓層
應該繼續打官司,告到警察跪低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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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13 21:59:43 | 顯示全部樓層
回復 TOM014 #4 的帖子

公義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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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15 11:54:35 | 顯示全部樓層
錢完來可以咁用架? 香港越來越似大陸啦 錢可以解決問題 !!
市民做錯野要坐牢 警察就唔洗 仲可以橫行 咩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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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15 12:24:07 | 顯示全部樓層
賠償18.9萬元, 以公帑去比, 我覺得太多......
如果由加害者又或者一哥份糧去扣, 又似乎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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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15 16:03:22 | 顯示全部樓層
跟住大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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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16 01:21:41 | 顯示全部樓層
18萬可以咁玩 我諗好多人想試
插眼價 注意呢個警察係有心傷人架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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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8-16 08:25:48 | 顯示全部樓層
真君子應不立險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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