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鳩嗚女勒索囚4月緩刑3年 稱知錯會重新做人
06月24日(五) 11:57
【on.cc東網專訊】 自稱是「旺角佔領區女村長」的「鳩嗚團」常客畢慧芬,被指去年初在旺角拾獲一部iPhone手提電話後,
向機主傳短訊勒索3400港元,始將手機交還給對方,機主報警,並在現身交收時將她拘捕。被告早前承認一項勒索罪,
案件今於觀塘法院判刑,裁判官判處被告入獄4個月,緩刑3年。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早前曾被還押10多天已有反省,被告亦有撰寫求情信,稱自己已有深切反省,
坦言看到父母為自己的事而奔波已知道錯,會重新做人以報答父母。被告今於庭上亦有發言,期間哽咽,稱感到好內疚,
不會再犯事,今晚會去參加地產代理牌照試,希望可以找到工作報答父母。
法官判刑時指,今次事件的嚴重程度,一般而言會判監,但情況特殊,被告的智力較一般人低,不論在表達、學習能力都較差,
今次既是初犯及認罪,相信被告已有反省,故決定給他一次機會。
勒索 罪成, 但智力低就唔洗坐 ? 智力低 點解唔去食C , 而係識得去 勒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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