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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6-1-20 11: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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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無賴階級專政 於 2016-1-20 11:42 編輯
op1b 發表於 2016-1-19 14:23 
犯法咩 !? 係犯法你咪告佢囉....
又睇吓係法律之下, 係犯法, 定係"難睇"
已經有12條友因為套丁比法庭判咗有罪啦!
你仲發緊夢!
「套丁案」12被告判囚兩年半至3年不等
11名沙田原居民在2008年至2011年期間,非法收取1名發展商19萬元至25萬元的「賣丁費」,隱瞞與發展商私下簽訂轉讓協議,騙取地政總署批出建屋牌照,發展商事成後建屋圖利。12名被告早前被裁定22項串謀詐騙罪成立,今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囚2年半至3年不等。
期間法官休庭一小時,閱讀超過50封求情信後宣讀判詞,指被告的男丁甚至不知土地在哪裡,文件明顯造假,以瞞騙政府。
法官又指他們明白自己從不擁有土地任何利益下,卻宣誓指自己是土地唯一擁有人,以令地政總署批出興建丁屋。法官說,政府從不容許「套丁」,原居民亦非常清楚,並訓斥眾被告使用虛假文書,相信過程中,被告得到專業人士協助,令虛假資料變得逼真。
香港電台報道
補充內容 (2016-1-20 11:41):
http://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227703-20151204.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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