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碼
 註冊
樓主: simontonysoup

[新聞時事] 陳文敏批紀誹謗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火.. [複製鏈接]

30

主題

523

回帖

100

積分

初級會員

積分
100
發表於 2015-11-5 18:23:5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build.gates 於 2015-11-5 18:24 編輯

"他說紀文鳯妄顧事實,將報章或他人的評論,歸究為他對校委會的「脅逼、恐嚇、偽造,甚至威嚇校委會成員」,不但毫無事實根據,亦屬對他個人的誹謗"
果條契弟要告都要先自已搵人去証明上面D 野係事實先至成立,
再唔係就 好似 戴耀庭乜春都話要擺入睪丸黎玩....
Sorry... 打錯... 應該係...
係好似戴耀庭咁乜都要擺上高等法院去審,
擺明恰你玩唔起~


補充內容 (2015-11-5 18:27):
而家大家應該明白 梁先生點解話 呢條契弟 唔做得副校長啦~   
不論什麼職業...
都有追求理想生活, 幸福人生的權利~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48

主題

505

回帖

2099

積分

金牌會員

積分
2099
發表於 2015-11-7 01:33:55 | 顯示全部樓層
Alantang1 發表於 2015-11-4 10:13
法律不是样样要尊家先识架!基本法律常识一看就知道啦,,伛做法律教授,教出一班视法律无物的废青暴力大学生,冲击校委会,重配做教授?

基本常識唔代表你熟法律
你連保留追究=告人都說得出仲話有常識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223

主題

5106

回帖

1萬

積分

超級元老

積分
16244

論譠元老勳章高級元老勳章超級元老勳章

 樓主| 發表於 2015-11-7 08:53:18 | 顯示全部樓層
superbcech 發表於 2015-11-7 01:33
基本常識唔代表你熟法律
你連保留追究=告人都說得出仲話有常識

師兄們談論的是陳文敏有冇權告,和合理與否,
冇話保留追究=告人
有碗話碗,有碟話碟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48

主題

505

回帖

2099

積分

金牌會員

積分
2099
發表於 2015-11-7 14:53:55 | 顯示全部樓層
其實所有事情都有權去控告
正如你係街俾人踏一腳你都有權去告
只係你告唔告同告唔告到既問題
個段錄音實際對佢個人既聲譽等等有冇受損係佢當事人自己覺得
正如佢可能因為呢個錄音而有院校放棄錄用佢,就係叫有損失
所以人地話保留追究權利有咩問題?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48

主題

505

回帖

2099

積分

金牌會員

積分
2099
發表於 2015-11-7 14:54:23 | 顯示全部樓層
simontonysoup 發表於 2015-11-7 08:53
師兄們談論的是陳文敏有冇權告,和合理與否,
冇話保留追究=告人

你看看上面第一個回已經造緊佢會告人了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223

主題

5106

回帖

1萬

積分

超級元老

積分
16244

論譠元老勳章高級元老勳章超級元老勳章

 樓主| 發表於 2015-11-7 17:34:1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simontonysoup 於 2015-11-7 17:36 編輯
superbcech 發表於 2015-11-7 14:54
你看看上面第一個回已經造緊佢會告人了



"咁都可以告誹謗 仲話系前法律系院長……"
阁下指這句嗎?
咁都「可以」告誹謗,不是在討論有冇權告的問題嗎?
他又不是說「咁都告人誹謗⋯」;請問如何「造緊」佢會告人?
閣下有想過,其實係你可能已經「砌緊」那位師兄「造緊佢會告人」?

有碗話碗,有碟話碟
回覆 讚好 不讚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Archiver|聯絡我們|141華人社區

GMT+8, 2026-7-12 20:24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6 Discuz! Team.

快速回覆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