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段3:廖長江提出另類方案,嘗試以表決人數不足法定人數為由,疑為「甩轆」表決結果平反)
廖長江 15:09
不是要推翻表決,但想請教,若根據基本法,這表決要全體議席三分二通過,是特別表決。若全部在會的37議員不夠三分二,是否可以作表決,議事規則及法律上有否規定?
陳鑑林 15:12
基本法和議事規則均沒有規定,只要你有足夠了法定人數便可投票
曾鈺成 15:13
There was a quorum and the voting was in order, Nowhere in either BL or RoP is a provision that voting on a BL Annex 1 amendment requires a higher quorum
(基本法及議事規則都無規定就基本法附件一修訂表決需要更高法定人數,而當時已夠法定人數進行表決。)
廖長江 15:15
Noted, Thank you(得悉,感謝)
(階段4:譚耀宗建議再次召開記者會解釋事件,希望提早返回立法會商討對策,但只得少數議員回應)
譚耀宗 15:02
出了事,很對不起,我建議今天5時半召開記者會,發表一個聯合聲明,解釋一下好嗎?
王國興 15:03
同意
譚耀宗 15:05
請各位盡快
譚耀宗 15:06
4點返615室
譚耀宗 15:17
請各位4時到立法會大樓615室開會,5時半開記招。
譚耀宗 15:56
大家可以趕來嗎?
盧偉國 15:57
我在途中
譚耀宗 15:57
5時半記者會,正準備聯合聲明
姚思榮 15:58
在途中
譚耀宗 16:02
大家可否盡量回來
我們先在615傾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