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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條和我們每個人的生活都息息相關,雖然普遍卻十分重要,在司法實踐中因為沒有借條,或者藉條形式不標準常常給債權人帶來很大的維權困難。因此,一份格式標準的借條足以避免日後很多不必要的麻煩。為什麼要寫借條?
很多人因為顧忌情面覺得寫借條太傷感情,所以在藉款時沒有寫借條。這種情況如果對方及時還款了,那當然是皆大歡喜。但是如果對方耍賴皮,那麼就將債權人置於一個非常尷尬的位置。因為民事爭議一旦進入訴訟程序,那麼就是講究證據的,而藉條是藉貸關係最直接的證據,沒了這個證據,想要證明雙方的借貸關係,是非常麻煩的。一份合法有效的借條則能提前將這些麻煩規避。
借條需要注意什麼:一、標題一定要寫“借條”二字,切莫被別人故意誤寫成“欠條”,欠條的範圍要大於借條,借條單指借貸關係,而欠條則包括多種債權,所以為了不必要的麻煩,寫清楚借條二字尤為關鍵。
二、一定寫明“今借到***現金***元,註明大寫***圓整。特別注意:核實大小寫相一致,貨幣種類是否一致。如果大小寫數額不一致,司法實踐中會以大寫金額為準;
三、一定寫正確出借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同時一定要寫明借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以避免發生糾紛時再去核實借款人身份是否重名等問題。
四、如果不能確定要求借款人甚麼時候歸還,建議出借人不寫歸還日期,這樣時效上可以保證20年,而不會由於一時忘記導致時效超過不能收回。當然懂得法律的人都知道,寫上歸還日期與不寫歸還日期差別不大。
五、如果要求給利息,一定要寫明,法律規定,不明確約定支付利息的,歸還時要求利息的是不予支持的。同時需要提醒的是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六、借條最好是在A4紙上先將藉款人的身份證證、反面複印在紙張的右下方,然後在上端書寫借條,另外,注意:簽字後最好請他或(她)以右手大拇指(我國無論是法院或律師等司法實踐中都是嚴格執行右手大拇指)捺指印。
七、在債務人沒有還款之前借條一般是由債權人保管的。債權人在保管的時候切記要妥善保管借條原件。而當債務人歸還債款時,債權人理應將藉條原件銷毀或者歸還債務人。如果此時債權人不歸還借條的話,那麼債務人存在債權人惡意訴訟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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