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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人物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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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2-23 14:47:2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雨夜屠夫林過雲

林過雲(1955年~),原名林國裕,香港連環殺手、強姦犯,有“雨夜屠夫”之稱。他在犯案前為一名夜班的士司機,而案件中受害者均為女性。犯案時多為下雨的晚上,他以的士把目標接載到僻靜地方,然後迷暈殺害,進行奸屍並把屍體的性器官部份肢解作為標本。於1982年2月至7月間共殺了4人,同年8月18日於灣仔一衝曬店被捕。案件於1983年3月3日起開審,林起初被判處死刑,及至於1984年8月依例特赦改判終身監禁。-
案情
  
1982年2月11日,警方在沙田城門河發現一個女性人頭與一雙女子手臂,其後證實是屬於22歲的夜總會大班陳鳳蘭所有,一宗極度兇殘的人體肢解案開始曝光。

6個月之後,警方接獲旺角一間衝曬公司的職員報案,表示有人拿了一批人體性器官的特寫照片往衝印。警方事後拘捕前來取相的男子,同時在其貴州街寓所內搜獲過千件證物,包括女性器官的標本、部份殘肢、手術器材、大批照片及錄影帶,以及一批受害人的私人物品。這名冷血兇徒正是27歲的雨夜殺手林過雲!
 
事後,林過雲在供詞中表示他想這批女性器官的照片成為歷史圖片,又想全世界的人都看到他拍的照片。他曾經在月曆上以簡單的英文字於殺人的日期上做記錄。他說:「我每逢做大事,都要記落o黎,呢個係我習慣!」

林過雲原名林國裕,職業是的士司機。經過七名全男班的陪審團裁決之後,一共被控四項謀殺罪,本應依例判處繯首死刑,最後獲改判終身監禁。林過雲自稱,肢解女屍及姦屍是因為他對解剖學有濃厚興趣,以及有極強的好奇心。五名精神科醫生為他作出深入評估後,有三位認為他並無精神病,犯案只為滿足不正常的性需求。不過,林過雲對不同的專家供詞有出入,有專家認為他智商甚高,有故意說謊誤導專家之嫌。他甚至在接受評估時問過某位專家: 「點樣至可以避免判死刑,甚至唔駛出庭作供?」

精神科醫生不單止為林過雲做過多項心理測驗、智商測驗及記憶測驗,更為他做腦電波圖 , 看看是否他的生理病徵影響他的心理狀況,但結果正常。林過雲在法庭上表白他自己的殺人心態時表示,他殺死第一名女子時並無犯罪感,只是被一種憤怒驅使,其後殺死第二、三名受害人是因為上了癮,殺到第四個的時候,他已經開始厭倦.
  
林過雲曾經表示殺死三名歡場女子是替天行道,至於加害於第四名女死者,即是十七歲的女學生梁惠心,林過雲表示自己亦不明究竟。在審判期間,當被問及梁惠心的時候,他曾經數度落淚!而梁惠心亦是與他相處最久的死者,他殺死對方之前,逼她戴上手扣,與她在的士內交談了很久,內容都是有關學校、前途、家庭、宗教、靈魂等等。但是,最後林過雲都是選擇用電線勒死她,然後將她的屍體收藏在屋企的梳化下,再進行肢解!
  
有專家對林過雲的罪行作結論時表示,林過雲是一個備受剝削的人。而事實上,林過雲的童年非常不快;他生長在一個複雜的家庭,父親有三個太太;童年的時候,曾經在婆羅乃生活過。根據他生母所講,林過雲與他爸爸的關係童年時開始已經很差,他爸爸對子女的管教嚴厲,時常對林過雲拳打腳踢。有一次更因為林過雲食飯前無跟其他家人說「食飯」兩字,而打了他一記耳光,將他撞向墻壁。直至成長之後,林過雲與家人關係疏離。雖然住在同一屋簷下,但是他經常逗留於房間內,不與家人一起進膳,亦不與家人交談。不過,他爸爸在作供時表示,不認同自己管教過嚴,只是林過雲的性格太反叛。他又覺得社會應該要負上責任!

[ 本帖最後由 ANDY1860 於 2008-2-23 16:3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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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2-23 14:56:39 | 顯示全部樓層

跑馬地紙盒藏屍案

跑馬地紙盒藏屍案


歐陽炳強,香港知名釋囚。1974年,他曾殺害16歲女學生卞玉英,並把其屍體藏於紙盒內,成為了轟動一時的“跑馬地紙盒藏屍案”,其後經科學鑒證,證明了凶手是歐陽本人,並將其拘捕,被判終身監禁。但有部份於該個時候生活的香港人認為他是無辜。

值得一提,當年為歐陽炳強上訴的正是現任香港立法會議員湯家驊。
他於2002年9月11日獲得釋放,並改名換姓,重投新生活。
案情
  
案發經過
74年12月16日下午五時半:卞玉英離家外出。
同日下午六時半:致電女同學陳彬彬,相約在跑馬地電車總站見面。但陳到達時,卻不見死者蹤跡。
12月17日清晨7時許:一間獸醫診所的職員胡永康發現門外行人路旁放著一個紙盒,內藏死者赤裸的屍體。死者陳屍在一個日立牌S67B型的電視機紙箱內
  
調查經過
貝亞(兇殺組總督察,任職警界十年)74年12月尾接辦此案時,曾多次前往跑馬地安美飲品公司搜查工場一個小房,檢獲電線、燒焊器,成為破獲此案的重要線索。
  
經多天偵訊,在九龍柯士甸道某電器公司內,查悉代理此牌子的商行,知道這牌子在72年4月初在港面世。而藏屍的紙箱可能於73年至案發那天,在港島區售出。

經過化驗,證實該紙箱與代理商所售者相同. 專案小組為了追查燒焊器的來源,在跑馬地地區內,查問了在電器行工作的750人。又找出50款不同汽車,嘗試將紙箱放入車尾箱內。

75年1月3日,警方到安美飲品公司搜查,當時被告(歐陽炳強)顯得有點慌張,頸部神經不斷跳動。隨即又表現得很鎮定,沒有反對警方的搜查。警方傳召兩名機械技師及科學鑑證專家到場,在一個小房內搜獲紅色膠電線、一批紙箱、兩份報紙及一批衣物。

1月4日,警方往柴灣被告住所,將他帶返警署問話,數天后將他釋放。
  
1月22日,警隊再到上址檢走23件物件,大部份是被告的衣物
  
警方查出12月16日下午6時至10時半,由被告當值,被告持有公司大閘門匙。

3月27日警方在被告寓所內拘捕被告,當時他正在洗澡。
警察總部內,被告對著卞相片表示不認識對方,未見過她來借電話,亦未見過安美內有該紙箱。案發當日,更未聞異聲。17日上午他如常返工,晚上返安美,不知發生謀殺案。晚上回家從妻子口中得知發生該案,其妻還笑說謀殺案是他做的。他說:「我做,便犀利了。」

被告表示喜歡看占士邦片、恐佈片及有關新奇武器的電影。
 
審判過程

第一天
被告:白shirt衫結領呔,頭髮整齊,神色鎮定,不時與庭上腹大便便的妻子對視。
檢察官:本案將依賴許多環境證據,假如證據綜合起來沒有疑問,就判罪名成立。
引述3個比喻:絲襪、光線、拼圖。
陪審團:5男2女
檢察官引導陪審團:此案依賴許多環境證據,若綜合證據後沒有合理懷疑,便可判被告有罪。任何案件都不能100%肯定。
本案控方證人共15名,呈堂證物多達200多件,大部份為男女毛冷外套衫褲、內衣褲,擺滿庭內3張12呎X 3呎的長檯。
其中一個最特別的證物是一個特製的塑膠模特兒,捲曲放在一個裝電視機的紙盒內。
其他證物:燒焊器、士巴拿、電線、鐵鋸、帳卌;另外有二三十個白色小盒,裝著頭髮、燒焦的恥毛、衣物纖維。這些證物亦被拍下彩色圖片呈堂,是科學鑑證中的環境證物,用作間接證明一個犯罪者在沒有目擊證人的情況下所觸犯的刑事罪。
  
驗屍報告發現:
- 死者被人用右臂箍頸勒斃
死亡時間:12月16日下午六時至凌晨
死者仍是處女
死者雙乳頭被割掉
- 死者恥毛被灼過(被燒焊器燒過)
 
科學鑑證部份:
死者屍體上有若干衣物纖維,指甲上亦有,與被告家中的衣物纖維一樣           
死者頭髮上有電線膠,在安美內亦發現有此物證       
工場內有女死者的纖維毛髮 -死者手肘上有一張印有兩個中文字「未焊」的紙屑
 
第二天
示範搬屍:女警扮死屍蜷伏在紙箱內,貝亞示範搬屍的方法。其後,主審法官及陪審團到跑馬地現場,再實地示範,整個過程約二十分鐘,吸引不少途人。

環境證供證實:紙盒可從大閘或細閘穿過,拖出門外。
卞玉英弟(最後一個見過死者)供詞:
卞當日下午在家中煮飯,下午4時接了一個電話,談了兩三分鐘,七八分鐘後再接聽一個電話,又談了三分鐘
卞5時出門口到銅鑼灣返夜校,比平日早了個半個小時
卞臨行前表示先往新聞大廈幫哥哥登廣告
警方證實藏屍紙箱曾放在工場內,另證實女死者背後、左腳、左臂上的纖維與被告西裝上的纖維相同
  
第四天
法醫官示範死者被殺死的經過:
死者是窒息致死
最初估計卞是下午9時至12時死亡。後來發現她被勒斃後,將死亡時間提早至6時至12時,因為被勒死後,體溫會較高(人死後體溫每小時下降1.5度)。
從細胞反應推斷,死者是死後才遭灼恥毛及割乳頭,死者恥毛不是被火燒,因有明顯的分界,顯然是被燙熱的物體灼過
死者仍是處女
據血細胞沉澱情況,證實死者是死後一至兩小時內被搬進箱內
死者胃內有食物殘渣,死者於死前三小時曾進食(一般人進食後4小時,食物才會排出胃外)
 
第五天
科學鑑證部份:
死者手上有張寫著「未焊」的紙屑,工場內有張寫著「修妥」的紙屑,外型吻合
死者的灼焦恥毛灰內,找出綠銅線
地毯式搜尋證物:用吸塵機吸現場細微證物過程
法官叫現場人士不要深呼吸,以免吹走證物。此語一出,哄堂大笑,陪審團亦要小心翼翼。
  
第六天
兩名少女上庭作供,證實被告於73年夏天曾在小輪上燒她們的裙子。
被告辯護:
沒有燒裙,認為做這種事的人行為卑鄙,他經常從筲箕灣過觀塘,從未留意到有人與他相貌相似
纖維的相同事出巧合

本案甚多巧合,共有13項
當晚他因參與同事宴會,所以穿上該西裝,但他先把西裝掛回家中。他認為那些纖維可能是宴會上與人握手時得到的,亦可能有人與他穿相同的方服,纖維不一定來自他的西裝
警方見到他神色慌張,其實是因當晚他喝了一些酒

辯方律師:
- 警方集中跟蹤被告,對被告不公平
- 陳彬彬收到死者電話時,聽到她背後人聲嘈雜,很可能是在茶樓打來的。死者由筲箕灣到跑馬地,需要一小時,途中吃過東西,又登過廣告…
- 控方為頂證被告有罪,才將死亡時間故意說早一點。

l紙盒藏屍這宗奇案的男主角歐陽炳強


歐陽炳強“前死囚”出獄
上周香港最轟動的新聞,當數昔年香港十大奇案之一的跑馬地紙盒藏屍案重犯歐陽炳強出獄的消息。在這宗命案中,被控謀殺16歲少女卞玉英罪名成立的歐陽炳強,一度被判死刑,後改為終身監禁。9月11日,香港掛起了8號風球,度過28年牢獄生涯的歐陽炳強在風雨中出獄。儘管獄方並未宣揚此事,消息靈通的香港傳媒仍聞風而至,對這個28年後重返社會的“前死囚”的一舉一動進行跟蹤報道。
歐陽炳強是香港轟動一時的跑馬地紙盒藏屍案凶手。1974年12月17日上午,44歲的清潔女工“林嫂”在跑馬地黃泥涌道一間獸醫診所門外發現一個笨重的日立電視機紙盒,剪開綁捆的繩索後,在一層報紙下赫然發現一具赤裸的妙齡女子屍體,立即向路過的警員報案。

警方檢驗後發現死者雙乳乳頭被人割去,體毛被燒焦,身體有受傷的痕跡,系遭人勒死。由於死者身邊並無證件,警方決定在傳媒發放其照片尋找其家人。翌日,死者的姊夫看報後向警方證實,死者是其已失蹤一晚的小姨卞玉英,警方隨即對凶案展開調查。不過,由於死者生前是乖乖女一名,生活正常沒有任何仇家,現場又沒有目擊證人,警方的調查一度陷入困境。凶殺組分析認為,藏屍紙盒底部雖然經過拖拉但損毀輕微,初步鎖定凶案現場在跑馬地附近,但盤查了800人仍無線索,直到有一天編號為1725的探員偶然到歐陽炳強工作的安美雪糕店借用電話。“1725”登上雪糕店的閣樓後發現,這裡放有不少工程器材和紙盒,儼然一個小工場……“1725”回去後將借電話的所見所聞報告了上司,凶殺組又從死者的女同學口中得知卞玉英經常到案發現場毗鄰的安美雪糕店吃雪糕,於是鎖定目標為安美雪糕店。
警方翻查了雪糕店當晚上班記錄,只有任兼職的毆陽炳強在店內工作,還發現卞玉英指甲中的衣物纖維與歐陽炳強的西裝吻合,其長髮上的兩小塊電線膠皮及紙屑與雪糕店工場的物件一模一樣,懷疑卞玉英是到雪糕店買雪糕及借電話時,被人侵犯後反抗而遭毒手。1975年1月3日,負責此案的“光頭神探”總督察貝亞,到雪糕店將歐陽炳強拘捕,他事後獲準保釋,同年3月27日正式被拘捕。歐陽炳強1975年被以科學鑒證技術定罪,判處死刑,1977年2月9日被當時的港督麥理浩特赦,改為終身監禁。這是香港司法史上首宗法庭接納在沒有目擊證人的情況下,以“科學鑒證技術”將凶徒定罪的案件。

此案之所以備受關注、名列香港十大奇案之一,除了死者是中學生外,還因為嫌犯歐陽炳強從頭到尾都咬定“我沒殺人,我是冤枉的”,作案的動機和過程始終成謎。因此案一舉成名的總督察貝亞,多年以後提起歐陽炳強,仍說:“這是一條硬漢。”當年歐陽炳強被“鎖定”後,為了試探他,有探員出了個餿主意----半夜扮鬼給他打電話。誰知歐陽炳強絲毫不受影響,第二天照樣上班、下班、兼職,並沒有去燒香、拜神以求心安。他被拘捕後,探員為套取內情不惜扮成犯人與其同囚一個羈留室,然而,無論警方怎麼“軟硬兼施”,歐陽炳強統統不上當。錄口供時也極不合作,簽字前要反覆看、反覆改,最後還要寫上一句:“我雖然錄了這份口供,但並不代表我曾經殺過人。”態度之冷靜、從容令警方十分惱火。
歐陽炳強的妻子也相信丈夫是無辜的,先後4次為他上訴,官司歷時兩年多,打到了倫敦樞密院。案中也確有不少疑點:藏屍紙盒上的兩個手印並不是歐陽炳強的;案發地點安美公司並無死者卞玉英的指紋;警方一直找不到卞玉英返學用的隨身物品。代表歐陽炳強上訴的御用大律師貝納祺曾置疑科學鑒證的可信性,因為控方在卞玉英身上找到的269根纖維中只有兩根與歐陽炳強的西裝上衣吻合,死者身上始終沒有被告所穿西褲的纖維。此案撲朔迷離,頗有演繹空間,正對編劇的口味,曾多次被改編成電影、電視劇。
歐陽炳強入獄後對案情仍然一字不說,靠學習知識打發漫漫的獄中歲月。自1987年開始,他每年都參加公開考試,獲得不少及格證書,包括會考會計及格、倫敦商會證書考試的簿記及會計及格等,他還在獄中教囚犯盲人打字,成為赤柱監獄有史以來第一名囚犯義務教師。
轉眼28年過去,26歲入獄的歐陽炳強已經是兩鬢斑白的“阿伯”。據悉,鑒於歐陽炳強在獄中表現良好,香港懲教署的刑期覆檢委員會認為他符合獲釋條件,批准其提前出獄,但仍需在警方指定的中途宿舍居住兩年,以接受監管。兩年後覆檢委員會再審查其情況,如表現良好才能正式脫離釋囚行列,恢復自由身。
根據慣例,長期監禁的囚犯假釋後會由負責監管的懲教署人員陪同作一次“香港游”,以重新認識社會環境。9月16日,歐陽炳強在懲教署人員陪同下,首次公開露面,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及的士,並向傳媒講述出獄感受。28年滄海桑田,香港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在歐陽炳強眼中,什麼都是新鮮的。人更多了,樓更高了,當年的第一高樓,如今已毫不起眼。超市、手機、電腦、地鐵、八達通這些新生事物,他都一一學習使用,鬧了不少笑話。
儘管事隔多年,面對紙盒藏屍案的元凶,記者們最關心的問題仍是“當年你究竟有沒有殺過人?”對此,歐陽炳強只是平靜地說:“這個案子已劃了句號,我有生之年都不想再提。”他表示,案件距今多年,他被定罪的事實無法改寫,只希望社會給予鼓勵、原諒及支持。至於此次獲釋,他說:“不是每一個終身監禁的犯人都能出來,感謝當局恩賜,我會好珍惜。”出獄後歐陽炳強最高興的是與多年來對他不離不棄的姐姐團聚;而當年一直全力支持他的妻子卻已不知去向,據傳已攜女改嫁。
歐陽炳強的出獄在香港社會引起了不同的反響。當年經辦此案的警務人員大多已退休,他們均置疑當局此舉,認為歐陽炳強是一個高智慧型的罪犯,目前仍有一定危險性;許多年輕的市民對此案全無印象,對如今年華老去的歐陽炳強表示同情,認為“他一生中最好的年華都在獄中渡過,這懲罰也夠了。”有意思的是,儘管香港已滄桑巨變,當年第一個發現“紙盒藏屍”的清潔女工“林嫂”卻仍在同一個地方做清潔工,當記者請她發表意見時,年過70的她卻擺手搖頭不想再提,說想起來都心驚!

[ 本帖最後由 ANDY1860 於 2008-2-23 15:2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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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2-23 15:00:10 | 顯示全部樓層

三狼奇案

三狼案發生於1959年至1961年的香港,三狼是指該案的凶手馬廣燦、李渭及倪秉堅。
1959年6月19日,富商黃錫彬之子黃應求被三狼綁架,黃應求在被綁期間曾一度逃脫,但不慎在逃脫期間由高處墮下死亡。後來三狼把黃應求耳朵割下並寄至黃宅。1961年2月10日,黃錫彬亦遭人綁架。不久,新界元朗居民鄧天福又在石澳被三狼殺害。同年12月10日,警方在淺水灣一處山坡挖出黃應求及鄧天福的骸骨。翌年2月19日,三狼案開審,到了3月14日,三狼被判死刑。
值得一提的是這三名凶徒並非香港最後一批死囚,香港最後一位被處決的死囚是越南籍的黃啟基,他是在1966年11月16日因劫殺罪被判死刑。另外本案於1989年搬上銀幕(命名為“三狼奇案”,由鄭則士、梁家輝主演)。
三狼奇案開審第一天
1962年2月19日星期一,轟動全港的三狼奇案正式開審。案中三名被告分別是31歲的李渭、同齡的教車師傅倪秉堅、以及35歲的電影化妝師周廣燦。他們被控於1959年6月19日,亦即是開審日期的兩年零四個月前,謀殺富商黃應求。整個審訊過程歷時大半個月,陪審團為全男班。

審訊的第一日,已經有十位證人被召出庭作供,包括有黃應求的妻子及女兒、裁縫店的老闆譚華、皮鞋公司的職員林國亭、及黃應求的夥記謝壽春等。辯方律師梁永濂的精彩盤問,令熱鬧的旁聽席上傳來陣陣哄動。例如於確認死者身份的辯論上,當裁縫店老闆譚華憑鈕扣認出一條西褲證物屬於黃應求所有,亦是由他所縫製。梁永濂即時找出對方口供上的漏洞,指出對方根本無法證實西褲確屬黃應求所有。另一方面,庭上亦有悲情的一面,就是當黃應求的太太作證時,不時掩面痛哭,可見丈夫的死為她帶來沉重的打擊!
雙黃案續審 (黃鍚彬證供)

傳奇的三狼案又名「雙黃案」,第一個黃是代表死者黃應求,而另一個黃就是指他的爸爸黃鍚彬。原來,於黃應求失蹤之後年多,黃鍚彬被人綁架。不過,是次並沒審訊此宗綁架案,而是關於三名被告的謀殺控罪。而黃鍚彬在庭上亦只是擔當證人。作證的時候,他先敘述自己被綁架的經過,又指出被告之一,亦是他遠房親戚的李渭,是綁架他的人之一。他指出綁架他的幾個人將他帶到一間屋,戴上野狼面具,而李渭更自稱是野狼,又說他的兒子已經被他們處死了。年過半百的黃鍚彬在庭上老淚縱橫,仍然未能忘記兒子過世帶給他的悲痛,特別是當辯方律師要求他辨認黃應求的頭骨時,他堅決拒絕,因為他實在受不到如此大的刺激,最後他獲準無須確認此證物,而這個感人的片段亦掀起了審訊的高潮。
雙黃案續審 (三名被告證供)
三狼案的審訊過程充滿戲劇性,而且不時在證人及被告口中爆出震撼的案情內幕。其中一點是三位被告供出曾受到警方的威逼、恐嚇及毒打。審訊過程中又揭發他們的警戒供詞錯字百出,有非自願供認之嫌。辯方律師更質疑,被告無可能會在供詞上自認控罪,因為他們是被捕,而不是自首,實在於理不合。為了求證供詞的真實性,控辨雙方更傳召文字專家作證,在法庭上咬文嚼字,針鋒相對。至於三名被告亦分別為自己的謀殺罪辯護,他們不約而同表示:自己只是有份參與綁架黃氏父子,對黃應求的死不但亳不知情,亦無參與其中。他們更表示,供詞只是警方叫他們搬字過紙而已。
三狼死罪難逃
1962年3月14日,對於三狼及他們的家屬來說,肯定是一個黑色的日子。下午一點鐘,正當天星碼頭的大鐘敲響一下之際,高院中央法庭內的按察司戴上黑巾,正式宣判陪審團一致裁定三名被告謀殺黃應求的罪名成立,被判處繯首死刑,直至氣絕身亡為止。三名被告的反應各異:倪秉堅的反應最大,他不斷向庭上的記者表示自己是冤枉的;而李渭就默不作聲,淚盈於睫;至於又名黐鬚燦的周廣燦就表現得最倔強,大聲說:「無緊要,由得佢!」
法官指出,只要是同謀犯案,即使不在現場,亦可當有罪論。控方又指出三名被告根本一早已知道埋屍地點。雖然到臨死的一刻,三狼都大呼冤枉,但是他們都一同死在刑台上。而他們在相識時以兄弟相稱,一句「不願同年同日生,但願同年同日死」的誓言,最終亦一語成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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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馬山雙屍案

寶馬山雙屍案是香港在1980年代的最嚴重之童黨殺人事件,該事件發生於1985年4月20日。就讀於港島英童學校(即在港英國僑民學校,英基學校協會西島中學前身)一對英國籍情侶:簡尼(Kenneth McBride)及尼歌拉(Nicola Myers)在前往香港島北角的賽西湖公園之後失蹤。翌日,有晨運客在當時仍是荒地的北角寶馬山配水庫附近發現兩人的屍體,當他們的屍首被人發現時,男死者雙手被人反綁,身上傷痕多達數百處,而女死者死狀則更恐怖。經驗屍後證實兩人是被人亂棍打死,而且女死者曾被強姦,且女死者是在男死者死後多小時因失救而死。

事後,警方根據女死者體內的精液、以及凶案現場遺下的女死者內衣及凶器,拘捕一群當時年僅16、17歲的華借童黨,1985年11月,警方拘捕涉及此案的童黨(其中包括尹三龍)。1987年,這班童黨因謀殺罪被判死刑。到了1992年,港督會同行政局按照慣例赦免他們的死刑,改判終身監禁。尹三龍等人因案發時未滿18歲,他們要待成年之候等候英女皇發落,決定往後的刑期。由於回歸後相關法律條文變得無效,各少年犯的前途未知。 (另一在犯案時尚未成年的囚犯張有恆已被確定35年刑期)
這案件曾被人改編為電影《等候董建華發落》,這齣戲亦令公眾更關注未成年犯人。直至2004年,港府允許尹三龍在9月出獄,與家人團聚。
值得一提的是當時警方的心理學家楊志滔曾邀請目擊者接受催眠,希望及早獲得更多證據。其中有一位滿口鄉音,不諳英語的女士,竟然在接受催眠期間用流利英語說出案件詳情,這件事令當時在場的警員感到十分驚訝。
案情
 
轟動一時的寶馬山雙屍案發生在八五年四月二十日,本身是學校劃艇隊成員的簡尼因左肩受傷,沒有出席練習,與女同學尼歌拉相約到魚涌郊野公園溫習,結果兩人一去不返。翌日一名張姓晨運客在寶馬山配水庫附近山坡,發現二人倒於草叢中,揭發此案。
  
女死者顎碎眼球跌出
簡尼的屍首被發現時,身上穿藍色牛仔褲,上衣被掀起,雙手反綁,全身共一百多處傷痕;女死者尼歌拉側,上身一件米黃色恤衫鈕扣被解開,幾乎全身赤裸,左眼球跌出,下顎遭打碎,全身有五百多處受傷,表情痛苦,估計女死者在垂死掙扎數小時後死去。二人的遺體其後分別運返英國下葬。
警方高度重視案件,派出六百多人搜山,又出動直升機高空搜索 ,搜獲尼歌拉的底裙、手鐲、中式繡花鞋、在倫敦的生活照 、胸圍鈕扣,以及兩截斷木棍,其中一截沾滿血,另一截則仍繞尼歌拉的發絲。為收集線索,警方設立熱線,並封鎖附近的中興大廈,以問卷訪問居民。

警方在案發後六個多月仍茫無頭緒,據悉當時簡尼父親任職公司的一名總裁曾匿名懸紅五十萬元,協助警方破案。最終警方接獲線人報料,該線人在渡海輪上偷聽到案中主犯彭信義向友人吹噓自己殺了一名「鬼仔」,又指腳上球鞋正屬「鬼仔」所有,線人於是跟蹤彭回家,並向警方報料。逾百名探員即時跟進調查,警方有組織及嚴重罪案調查科遂於當年的十一月二十八日先後在葵涌、深水及尖沙嘴拘捕十七人,包括五名被告,化驗結果證實該對九號球鞋確屬簡尼所有.

木棍架頸狂踏男死者
尹三龍被捕後供稱,事發當日他與彭信義、譚士歡、張有及趙偉文五人途經寶馬山,發現簡尼及尼歌拉正在溫習,彭隨手拾起一根木棍,向四人說,「不如過去同佢玩!」。他們搶去簡尼的金表,彭要求與尼歌拉發生性行為遭拒,於是一面用棍毆打她,一面把她拉到山下強姦,事後還詢問其他人「要唔要」,又用燒烤叉指嚇其餘四人,要他們將二人殺死免留後患。

結果五人把木棍架在簡尼頸上,然後大力踩踏玩「搖板」,又拆去簡尼肩上的繃帶及用尼歌拉的衣裙勒他的頸項,簡尼痛苦掙扎,最後氣絕身亡。他們又把木棍及汽水瓶放進尼歌拉的陰部,直至其幾乎死去,再以木棍施刑,最後尼歌拉失救而死 。
  
警方在凶案發生後的7個月,一起拘捕5名凶徒,包括3名成年被告彭信義、譚士歡和趙偉文,以及未成年的尹三龍和張有恆,全部控以兩項謀殺罪。當中只有尹三龍承認謀殺,且出庭頂證四名同黨,結果陪審團於87年裁定各人罪成。3名成年犯判處終身監禁,2名少年犯則判處‘等候英女皇發落’的刑期。

寶馬山雙屍案中被虐殺的外籍少年男女。


寶馬山雙屍案犯獲釋 
死者老師未能釋懷
多年來,我始終無法忘記事件帶來的悲痛!是否原諒他(尹三龍),應由死者父母決定……公義必須得到平衡。」當年任教兩名死者的外籍教師表示,對當日發生事件記憶猶新。他不願意批評尹三龍是否應該獲釋,但認為尹犯罪時仍未成年,不應與成年犯人同一看待。而有機構則希望社會人士給予釋囚回饋社會的機會。

兩名死者的歷史科及辯論隊教師科斯,至今仍無法忘記獲悉事件時的悲痛。事隔19年,他仍然保存學生的相片及有關的新聞剪報。他說:「當我首次聽到這消息時,我甚至不能繼續講話,我放下電話時,仍然無法接受事實。

科斯認為尹犯案時心智未成熟,自然應與成年犯人有分別:「年紀尚輕的犯人,囚禁了一段長時間便應覆檢,但在什麼時候覆檢,或哪時應該釋放,我沒有資格評論。」
輔導釋囚的組織善導會綜合服務總監陳孚西表示,社會人士不應以「有色眼鏡」看待釋囚,並給予他們回饋社會的機會。他認為釋囚已付出了很大代價,並且失去了19年的自由,他們需要很長時間適應社會。

[ 本帖最後由 ANDY1860 於 2008-2-23 18:1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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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2-23 15:06:32 | 顯示全部樓層

秀茂坪童黨燒屍案

16歲的受害人陸志偉,被一班童黨認為他出賣大家,因此將他非法禁錮,並施以一連串「家法」:包括人肉打樁機等等,最後陸志偉重傷不治。行凶者更將屍體燒毀,棄於垃圾房。後來其中一名被毆打的目擊者在醫院中向警方透露案情,於是將案件揭發。
案情
1997年5月14日晚上,年僅16歲、花名阿雞的陸志偉成為一班冷血童黨虐打的對象;勢孤力弱的他,於肉隨砧板上的情況下任由宰割,求助無援。經過三小時慘無人道的對待之後,於翌日黎明前結束他短暫的生命。涉案的兇徒一共十四人,但令人齒冷的是他們犯案時都不足十八歲!事發前,住在秀茂坪的輕度弱智男子三叔被這班童黨欺負,事後他們思疑阿雞慫恿三叔報警,因而轉移視線,向阿雞下毒手。
  
在死亡約會上,有人使出各種新的招數虐打阿雞,包括令人毛髮直豎的「人肉打樁機」;有人更出外搜尋新的武器以增加刺激性,連本來旁觀的女童都加入圍毆行動,對死者亳無憐憫之心;這一切都顯示出他們的世界充滿暴力,而且有一套獨有的道德標準!
  
主審法官王見秋曾經形容這宗童黨虐殺案為一項令人震驚的罪行,並且以惡毒、無人性、極端殘忍暴力來形容幾名主犯。他又認為首領傅顯進亳無憐憫之心、無藥可救,是一名危險的年青人。而另一方面,被判謀殺罪名成立的共犯黃金寶,在入獄前曾經表示,阿雞的死是他預料之外,因為以往三叔被眾人虐打,都能命存!
  
在暴戾與無知之間,這班年青人狠狠地剝奪阿雞的生命。他們沉溺在充滿英雄主義的漫畫世界之中,認為人是打不死的!另一方面,他們以社團的方式結黨,將被視為「二五仔」的阿雞以家法伺侯。其中一幕的虐打過程,就是由其中一人背出一首有眾人名字的詩,唸到哪名字時,就由哪位出手虐打阿雞,整個暴虐過程,就彷彿是一場瘋狂的遊戲。
  
當眾人發現阿雞的呼吸越來越微弱時,便漸漸焦急起來;其中一名主犯智偉,在情急之下向關帝祈求保祐阿雞不要死,而另一人更打算找黑市醫生回來搶救阿雞;但是一切都太遲了,因為阿雞已經返魂乏術,故此他們唯有設法將阿雞的屍體處置。他們的方法就是將屍體用紙箱裝載,運往秀茂坪三十二座的垃圾房燒毀,但在此之前他們以腐蝕液淋在阿雞的臉上,使人無法認出屍體的樣子,最後他們更將燒剩的屍骸掉在垃圾車之中運去堆填區。而阿雞就這樣從人間蒸發了……
  
但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宗表面上亳無破綻的殘酷燒屍案,終於在目擊證人三叔的舉報下曝光!

案件在1999年1月審判,案中一名被告石子健轉為污點證人,協助警方破案。結果,六名主犯被判謀殺罪成立,其中四人被判處終身監禁。直至去年7月中,六名被告上訴要求推翻定罪,結果第三被告麥家豪成功由謀殺罪改判為嚴重傷人罪,由入獄廿六年改為入獄七年,而另外四名被判終生監禁的少年,就由王見秋法官改判有期徒刑,最少服刑年期由22至25年不等。法官王見秋承認自己初判的時侯,因一時疏忽,並無依例給予他們最低刑期,只是判他們終身監禁。但是他亦重申,文明社會絕不容許這種殘暴罪行發生,被告應判阻嚇性的刑期,否則將會屍骸滿佈!而這班年青人,亦為他們的罪行負上沉重的代價! 秀茂坪童黨燒屍案 - 智偉的悔過自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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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2-23 15:09:37 | 顯示全部樓層

康怡花園烹夫案

案情
馬潔芝向女兒透露殺死丈夫
1988年2月23日下午3時,28歲姓傅少女正準備離開康怡花園D座單位,當時見其母正在抹地,鼻孔之間有血漬,同時更發現其父不知所蹤。經她詢問之下,其母透露:「妳爸爸想用毛氈焗死我,所以我已經用鐵鎚殺死佢!」
  
少女第一個反應是推開父母房門,尋找父親蹤影;但其母即時阻止。自此少女再無見過父親一面。初時她以為母親只是胡言亂語;到真的相信時,又不忍報警揭發母親的罪行。不過,其母最後亦難逃法網。一個月之後,少女的叔父向警方報案,令全港第一宗找尋不到屍體的肢解案正式曝光,而當中駭人聽聞的殺夫情節亦為此案增添傳奇性!
 
殺死傅棠原因:丈夫有外遇,要求對方離開新歡不遂,威脅錢亦不果;丈夫嫌她只生女,於是另結新歡
  
過程:聯同弟弟馬坤,另外找兩人協助;地盤工人石志明(後轉為特赦證人)及馬坤友人梁傑忠索取萬多元酬金協助綑綁死者
  
方法:放入鍋蒸,直至血乾,斬屍,分件,在西灣河垃圾站棄置,棄掉傢具及傅棠物件,只剩下傅棠的身份證影印本。手法純熟,乾淨
  
死者女兒的矛盾心情。數周後被告謂丈夫及情敵欲殺她,與女兒搬到灣仔汕頭街。

2. 警方現場只找到血漬
三名港府鑑證科化驗師曾經到過兇案單位搜集證供。當時見到屋內連一件傢俬都沒有,亦無任何屍首,只發現其中一間睡房的櫃、窗簾、墻壁、墻腳及天花,以及廚房門上均染上血漬。由於當時香港未有DNA鑑證技術,化驗師只能夠化驗到血型。但血點實在太細,化驗師根本無法證實血漬是否屬於死者傅棠。不過,由於馬潔芝在供詞中親自承認殺死丈夫,所以最後都被判處有罪。
  
案件的判決

判決之前,主審法官貝利曾經引導陪審團,指案件極不尋常,因為被告在案發時心智不正常,不能夠完全控制自己的行為,所以陪審團應作裁決並非被告謀殺罪名成立,而是較輕微的誤殺罪是否成立。同時,由於無法尋回傅棠屍體,所以陪審團亦要考慮一個重要問題:究竟傅棠是被馬潔芝殺死,或只是失蹤?
  
最後,陪審團以五比二大多數裁定被告誤殺罪名成立,被告被判入精神病院接受無限期治療。聞判後馬潔芝保持一貫冷漠,相反其女兒在旁聽席上傳來一陣陣飲泣

控方結案陳詞:被告殺死丈夫,但接納心理醫生證供:被告患有精神分裂,可減輕其刑事責任 ── 應判誤殺。
  
辯方:被告精神分裂,產生幻覺,把錯誤記憶信以為真,在供詞中承認殺夫亦不可靠,描述殺人過程亦只是荒謬胡言,應判無罪。被告最初說她自己用鐵鎚敲打丈夫至死,後來又否認殺死其夫,改口說他離開了家 ── 證明是受精神病影響。

主控官:這案僅依靠被告一人證供,而且她在書面上及錄影帶中的供詞,基本上一致。
疑點:
- 被告到現場時,表現冷靜,憶述過程時很詳細,不像胡亂捏造
- 如果傅棠沒有死,案件揭發後他理應向警方報告
- 傅棠沒有理由丟下生意不理
- 兇案現場的血漬
- 春節期間為何付出900元買一把電鋸
- 為何突然僱用2名工人搬走家中完好的傢具及地氈

主控官:若要裁定被告罪名成立,需要一致通過或以6對1或5對2的大多數通過,但若要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便要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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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2-23 15:13:27 | 顯示全部樓層

慕尼黑慘案

慕尼黑慘案是於1972年9月5日發生在西德慕尼黑的一次恐怖事件。策劃者是巴勒斯坦武裝組織黑色九月組織,襲擊對象是參加奧運會的以色列代表團,結果該代表團11人遭槍殺。
香港《明報》1972年9月6日、7日以頭版報導慕尼黑慘案。

1972年8月26日,第20屆奧運會在西德慕尼黑召開。在運動會召開的前一周裡,人們多次從媒體上看到關於這次大會的熱烈評論:這是一次“和平歡樂的盛會”。誠然,這是當時奧運史上規模最大、耗資最多的盛會,參加的運動員及其代表的國家,超過以往任何一屆。以色列也派了一個到當年為止最大的代表團———儘管有些人身上還有在德國納粹集中營 留下的肉體和精神的傷痕,但他們對參加這屆奧運會顯得興致勃勃。
  運動會開始一周裡,運動員的成績驕人,人們都沉浸在奧運盛會的祥和與歡樂之中。然而,在這場和平盛會的背後,卻有巨大的隱憂:有關決策官員為滿足購買先進體育器材的巨大投資需要,縮減了警衛人員和安全設施的開支。對於嘔心瀝血主辦這屆奧運會的西德官員來說,他們希望這次運動會能讓世人相信,西德已恢復了一個文明國家的形象,人們應抹去二戰和希特勒時代1936年柏林奧運會所留下的陰影。西德的邊防人員和重要的運輸站口都普遍放鬆了對進出人員的檢查,這給了恐怖分子一個可乘之機。

事件經過
1972年9月4日,以色列隊沒有賽事,大多數運動員在奧運村休息,晚上出去看電影。電影看完了,以色列選手陸續回到了奧運村。5日凌晨約4時,他們還在沉睡,奧運村外面忽然出現了8個模糊的身影,他們拎著沉重的運動包,悄然走向25A門旁邊的一段柵欄。
這8個人是一個名叫“黑九月”的恐怖組織的成員。他們帶著衝鋒槍、手榴彈,越過柵欄,直奔既定目標——奧運村中以色列選手居住的31號建築物。他們選擇從這裡進去,是因為他們先前察看過,而且知道,一些運動員在外面喝醉了,回來時常常攀越這段2米高的柵欄,保安根本不會阻攔。這8名恐怖分子穿上田徑服作為偽裝。拿今天的標準看,慕尼黑奧運會的安全工作實在是一個笑話:整個奧運村僅用一層薄薄的鐵絲網攔住,當運動員回來晚了,他們都願意翻越鐵絲網,抄近路回家。此外,奧運村內沒有攝像機、探測器,也沒有路障,門口有幾個保安,但居然沒配武器!這些恐怖分子事前也做了周密準備:一名恐怖分子曾在建設奧運村時當過建築工,對奧運村了如指掌,另一人事發前一天還潛入了奧運村,詳細偵察了以色列運動員居住的樓層。

他們在幾個以色列人住的一號公寓套房外站好位置,然後用事先準備好的鑰匙打開門。他們的行動被屋內一名以色列運動員察覺。隨後,恐怖分子與以色列運動員們展開搏鬥。25分鐘後,舉重教練、運動員約瑟夫·羅曼被擊斃,其餘9人被劫為人質。
在雙方搏鬥中,奧運村治安當局接到過一些路人打來的電話,但沒引起足夠的重視。搏鬥時斷時續,幾聲槍響和撕心裂肺的呼叫過後,一切又重歸平靜。剛從睡夢中醒來的人,也鬧不清出了什麼亂子,因為在奧運村,幾乎夜夜都有各種慶祝活動,經常有人放爆竹焰火,喧鬧取樂。
4時55分左右,一名沒帶武器的西德治安警察來察看情況。他打開步話機,朝站在康那利大街31號前纏著頭巾的一名恐怖分子咕噥了一句:“這到底是怎麼回事?”那人沒吱聲,從公寓門後溜了。

一名黑色九月 成員闖入奧運村以色列駐地

以色列代表團駐地被武裝闖入

拯救人質行動
聯邦德國總理勃蘭特和內政部長Hans-Dietrich Genscher拒絕了以色列方面派遣一個特別行動小組的請求。對於此行動的解釋是,德國有關當局認為能獨立解決此次人質事件。此後,黑色九月發表聲明,要求釋放被以色列關押的234名巴勒斯坦政治犯。以色列政府拒絕了釋放政治犯的要求,但同意考慮將人質轉移到埃及開羅再進行談判的建議。奧運村市長Walther Troger,NOK主席Willi Daume,警察局長兼20屆奧運會安全總長Manfred Schreiber,巴伐利亞州內政部長Bruno Merk和內政部長Hans-Dietrich Genscher願意代替人質,但也遭到拒絕。

與此同時,國際奧委會也授權國際奧委會埃及委員艾哈邁德·圖尼與恐怖分子談判:在釋放人質條件下,保證恐怖分子安全離境,並支付他們巨額資金。但遭到拒絕。當晚10時許,西德同意“黑色九月”的撤離要求,用兩架直升機將恐怖分子和人質運往菲爾騰費爾德布魯克(Furstenfeldbruck)空軍基地,然後轉機離境。警方原擬乘換機之機,營救人質。當時在機場布置了5名狙擊手,因為德國方面當時認為只會有五名恐怖分子,其實有八個。而且由於交通堵塞,令到裝甲車遲到半小時。
在機場中停靠了一架波音727客機,恐怖分子頭領前往檢查飛機,而人質則繼續留在直升飛機內。當恐怖分子頭領發現波音客機內沒有任何機組成員時,他立即返回並向天開槍。狙擊手錯誤認為這是攻擊信號,並立刻開火。警察立刻打開大型探照燈照亮現場。這時大約是晚上11時。狙擊手沒有無線電通訊裝置,沒有夜視裝置和頭盔。第一輪射擊中擊中了檢查飛機的恐怖分子頭目Iassa。但他後來爬回到其他恐怖分子那裡。三名恐怖分子藏身到直升飛機後面還擊,而且在狙擊手的視覺範圍外。戰鬥俎粗口/不雅內容]?5分鐘,直到裝甲車到來。

由於恐懼,一名恐怖分子向第一架直升機內的人質開火,並讓其他兩名恐怖分子走出掩護。他跳出去的時候留下了一枚手榴彈。但三名恐怖分子均被狙擊手射殺。接下來的爆炸殺死了直升機內的所有人質。第二架直升機的五名人質在接下來的戰鬥中全部死亡。

西德在這次營救中也犧牲了1名警察和1名飛行員。8名恐怖分子5名被消滅,剩餘3名逃跑時被逮捕,但在1977年的一次劫機事件中被營救。
巴伐利亞州警察的調查並不能排除有人質為警方所射殺的可能。但也有可能是一名恐怖分子射殺了所有人質。因為屍體被高度燒焦,無法實施進一步辨認。
1972年9月6日,舉行了對以色列代表團的追悼儀式,中斷了34個小時的奧運會繼續進行。奧林匹克運動場裡,一片肅穆。當貝多芬的《英雄交響曲》第二樂章奏響時,許多運動員禁不住放聲痛哭。為了悼念11名死難者,11個座位被空著。倖存的以色列人在這個追悼儀式上,幾乎控制不住自己。
營救行動失敗後,世界輿論為之嘩然,紛紛指責西德警察無能,抨擊西德政府“視人質生命如兒戲”。這次恐怖事件,讓西德蒙受了奇恥大辱,也使西德政府對日益增加的國際恐怖活動產生了危機感。

事件的教訓
狙擊的失敗導致了被害的擴大。事後分析主要原因有:情報不足;狙擊手使用的萊福槍在深夜進行狙擊卻沒有裝暗視裝置;無線電聯絡設備不足,導致狙擊時機無法正確把握;狙擊手個人技術水平問題;狙擊槍問題,導致一次狙擊失敗後,不能快速進行下一次射擊。
西德政府接受這一事件的教訓,訓練了一支反恐特種部隊,稱作國境第9警備隊(GSG-9)。同時吸取狙擊失敗的教訓,設計了更新式的狙擊用萊福槍。

遇害的11名以色列代表團成員, David Berger,Ze'ev Friedman,Joseph Gottfreund,Eliezer Halfin,Joseph Romano,Andrei Schpitzer,Amitsur Schapira,Kahat Schor,Mark Slavin,Jaakov Springer和Moshe Weinbe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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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2-23 15:50:20 | 顯示全部樓層

九一一襲擊事件

九一一襲擊事件,簡稱“九一一事件”或“九一一”,是2001年9月11日發生在美國本土的一次通過劫持民航飛機衝撞摩天高樓的自殺式恐怖襲擊,是珍珠港事件後,歷史上外國勢力對美國本土發動的首次襲擊。在事件中共有2,986人死亡,包括美國紐約地標性建築世界貿易中心雙塔在內的6座建築被完全摧毀,其它23座高層建築遭到破壞,美國國防部總部所在地五角大樓也受到襲擊,美國經濟同樣遭到嚴重打擊。該事件也導致了此後國際範圍內的反恐行動,包括了阿富汗戰爭和伊拉克戰爭以及針對恐怖組織及相關國家越來越大的壓力。

這次事件是自1944年10月日本向美國拋下“風船炸彈”以來美國本土首次遭受的襲擊,事件中死亡的總人數也已經超過珍珠港事件中的2,400人。

世貿中心大火
綜述

這次事件是針對美國的最嚴重的一連串恐怖襲擊事件。美國當地時間2001年9月11日早晨,四架美國國內航班幾乎被同時劫持,其中兩架撞擊位於紐約曼哈頓的摩天大樓世界貿易中心,一架襲擊了首都華盛頓附近的五角大樓——美國國防部的所在地。世貿的兩幢110層塔樓在遭到攻擊後相繼倒塌,附近的多座建築也受震而坍塌,而五角大樓的部分結構被大火吞噬。

美國CNN畫面。可以清楚地看到第二架飛機撞擊所產生的巨大火球從大樓上迸出。
第四架被劫持的飛機在賓西法尼亞州墜毀,失事前機上乘客試圖從劫機者手中重奪飛機的控制權。這架被劫持飛機的目標不明,但是相信劫機者試圖撞擊美國國會山莊或是白宮。

死傷者數以千計:機上乘客共265人,世界貿易中心有2,650人死亡,其中包括事件發生後衝入火場執行任務的343名消防隊員,五角大樓則有125人死亡。除此之外,世貿雙塔附近的5幢其他建築物和4座地鐵車站也遭到不同程度的損毀,電台、電視台的發射通訊台也遭到無法彌補的損壞。五角大樓的一部分遭到破壞,部分墻面坍塌。

世界貿易中心的兩幢建築物共使用了大約100噸的石棉,襲擊事件令曼哈頓上空布滿了塵煙達數日,一些標本經測試確實發現石棉成分,居住在附近的居民有可能因此遭受長期負面影響。
搭乘那四架死亡班機的旅客中有一些人用手提電話與外界取得短暫聯繫。據這些乘客稱,每一架飛機上有多名劫機者(後來驗明身份的有19人),他們手持刀具劫持飛機。其它可能使用的武器(至少在其中一架飛機上)包括了炸彈和諸如催淚彈之類的有毒化學劑。

2001年9月11日當天的恐怖襲擊事件對美國民眾產生了巨大、立即的影響,全球各地在事件發生後都有各種形式的悼念活動,美國政府對此次襲擊事件所進行的譴責也受到大多數國家的支持。政治方面的影響有:調整預算(包括凍結可能與恐怖份子有關的銀行戶頭)、多國合作進行反恐活動,逮捕可能有關聯的恐怖份子並進行相關調查。
在襲擊當天,有媒體報導一些不滿美國政策的人們舉行慶祝活動。這些報導為已經普遍的反穆斯林情緒升級,很多美國人相信,回教徒應為此次事件負責。美國的主流媒體如《新聞週刊》(Newsweek)紛紛報導一些因遭受歧視而離開美國的穆斯林,其中不乏許多出生在美國並在美國接受教育的回教徒。
救援活動俎粗口/不雅內容]礞F數月,僅事發現場的清理工作就俎粗口/不雅內容]簳鴞蒂~年中。對倖存者及受害者家屬的協助工作至今沒有中斷。
雖然沒有組織宣布對事件負責,基地組織(Al-Qaeda)公開讚揚了襲擊事件,並暗示該組織就是幕後指使者。美國政府立即做出反應,公開表示將軍事打擊事件的策劃者。
9月底,英國首相托尼·布萊爾援引西方情報機構所取得的證據指稱奧薩馬·本·拉登,一個富裕的沙特阿拉伯恐怖頭目,為事件的幕後主使。本·拉登是基地組織的頭領,曾接受美國中央情報局的資助,後與阿富汗塔利班政權有密切關係

塔利班政權拒絕在無確鑿證據的情況下引渡奧薩馬·本·拉登或其他基地組織頭目。由美國領導的聯軍在未提供塔利班政權承認的證據的情況下,於10月7日對阿富汗發動軍事攻擊
在美國軍事打擊成功鏟除塔利班政權後,聯軍在阿富汗首都喀布爾發現了一卷被遺棄的錄像帶,紀錄的是本·拉登與其他一些基地組織成員討論襲擊活動,顯示拉登對事件事先確實知情。
襲擊事件發生大約1年多的時候,一封據稱是奧薩馬·本·拉登的親筆信被寄往全球各大媒體,信中解釋了發動恐怖襲擊的理由。這些理由包括了美國在中東地區的大量軍事干預,西方通俗文化的泛濫(主要是對性、酒精的開放觀念,這些觀念對於拉登、基地組織、塔利班政權或其它一些伊斯蘭基本教義派而言根本無法接受)等。這封信件在很大程度上被輕視,而美國政府依然堅持,發動襲擊的主要原因是恐怖份子對美國的憎恨。
襲擊事件發生後,美國政府處於高度戒備狀態,嚴防類似恐怖襲擊事件,並多次發布新一輪襲擊警報。
9月底,在美國各地爆發了多起炭疽菌感染案件,雖然至今沒有發現此事件與九一一有關,但在2002年3月曾一度傳言,一名劫機者曾感染炭疽菌。

世貿遺址
世界貿易中心廢墟的大火俎粗口/不雅內容]礞F三個月,救援人員花費更多時間清理瓦礫。其中一些殘骸樣本被送往美國國家標準與技術研究院(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NIST)檢測,包括一根被飛機撞擊過的鋼筋
襲擊事件後五個月,最後一名倖存者康復出院,事件後6個月,世貿遺址上的150萬噸瓦礫才被完全清理乾淨,救援人員繼續在地底下進行清理工作。
2002年5月底舉行了宣布清理工作正式結束的儀式。
2003年7月,一個國會聯合調查組結束調查工作。雖然調查報告稱美國政府應該可以更好地預防事件的發生,如在更好地利用所收集到的情報及國防系統對襲擊事件所採取的行動方面依然有改進空間,但是沒有一名官員為事件引咎辭職。事件也導致新一輪軍費開支的大幅度增加。在大約2年後,一些國防官員稱當前美國對類似事件的預防能力與九一一時一樣脆弱無力。

世界貿易中心是由日裔美籍建築設計師山崎實(Minoru Yamasaki)設計,事後據他生前的助手說,因為參考過去帝國大廈曾經受到美國空軍轟炸機誤撞事件的影響,在設計過程當中已經考慮到需要使大樓結構足以抵禦大型飛機的直接撞擊。有報道分析,認為大樓的倒塌並不是因為飛機的直接衝撞,而是飛機內滿載的航空燃油傾瀉進入大樓引起的大火所釋放出的巨大熱量,軟化了支撐大樓的鋼筋骨架,最終導致世貿中心大樓在自身重力的作用下坍塌。但是也有一批建築學家認為僅憑大火並無法令大樓倒塌。有關摩天大樓結構設計的調查依然在進行中。
死亡人數

在紐約,當時一些正在受襲擊點上方的人員逃往樓頂求救;但由於煙霧和巨大的熱量,直升飛機無法靠近大樓進行援救,使得位於頂層的人員全部死亡;還有一些人可能因無法忍受強烈的熱度而從大樓跳下身亡。根據美聯社報道。其中1600具屍體已經得到辨認,但其餘(約1100具屍體)無法辨認。報道稱有大約“10,000根骨頭或人體組織無法辨認”。

911當天大事記
以下所有時間使用美國東部時間,比國際標準時間GMT晚5個小時。
2001年9月11日(星期二)
7:58 AM:共載有92名乘客的美國航空公司11次航班從波士頓機場起飛,飛行目的地洛杉磯。
8:00 AM:共載有53名乘客的聯合航空公司175次航班從波士頓機場起飛,同樣前往洛杉磯。
8:10 AM:共載有64名旅客及機組人員的美國航空公司77次航班從華盛頓機場起飛,也是前往洛杉磯。
8:40 AM:聯邦航空管制局(以下簡稱FAA)通知北美防空司令部 (以下簡稱NORAD),美國航空公司11次航班已經被劫持。
8:42 AM:聯合航空公司93次航班在延誤40分鐘後,搭載37名乘客與7名機組人員從紐約州紐瓦克機場(Newark Airport)起飛前往目的地舊金山。該航班原定航線十分接近世界貿易中心。
8:43 AM:FAA通告NORAD,聯合航空公司175次航班被劫持。
8:46:26 AM:美國航空公司11次航班(一架滿載燃料的波音767飛機)以大約每小時490英里的速度撞向世界貿易中心北樓,撞擊位置為大樓北方94至98層之間。大樓立即失火,而飛機上的燃料傾倒進大樓,更加劇火勢,整幢大樓結構遭到毀壞。被撞擊樓層以下的人員開始疏散。但所有的3道樓梯都被撞壞,因此被撞擊樓層以上的人員無法逃離。而世貿南樓的工作人員很快通告南樓的所有人員,稱南樓“依然安全”,可正常運作。一些人忽略廣播通告依然撤離,一些人繼續工作,還有一些人則聚集在位於南樓第78層和第44層的空中大堂。
9:02:54 AM:聯合航空公司175次航班(另一架滿載燃油的波音767飛機)以大約每小時590英里的時速撞入世界貿易中心南樓78至84層處。撞擊的時候,飛機的機翼幾乎是垂直的,說明劫機者險些錯失了目標。飛機的部分殘骸從大樓東側與北側穿出,掉到6個街區以外的地方。但還有1個樓梯間完好無損,因此少數在撞擊點以上的人員仍可生還。有人聽到多次爆炸聲響。有一些人認為是兩次無關的意外事件,而更多的人則馬上認為是恐怖襲擊。
8:46 AM至10:29 AM:至少有20名(主要集中在北樓)被大火和濃煙圍困在大樓頂樓的人員從高空跳下。有證據顯示在遭襲擊後北樓中部很大一塊區域立即坍塌,或許這是讓這些人以為大樓很快就要坍塌而跳樓求生。一名位於底層的消防隊員被一名從天而降的跳樓者壓死。由於煙霧太過濃烈,空中救援活動無法進行,而且紐約市本身就缺乏專門進行空中救援的直升機。
大約9:04 AM:FAA波士頓空中交通控制中心發布命令,暫停其管轄區內所有飛機的起飛(新英格蘭與紐約州東部)。
9:06 AM:FAA禁止任何飛機進入紐約以及附近的波士頓、克利夫蘭與華盛頓領空。
9:08 AM:FAA禁止全美國所有飛往或經過紐約領空的飛機起飛。
9:24 AM:正在佛羅裡達州一所小學教室參觀的美國總統布什接到第二架飛機撞擊世貿大樓的消息。他在該堂課結束後立即在學校的另一個教室發布了一段簡短的講話,稱事件是“國家的悲劇”。
9:24 AM:FAA通知NORAD東北空防部門,美國航空公司77次航班已經被劫持。FAA與NORAD連線討論美國航空公司77次航班與聯合航空公司93次航班的有關事宜。
9:26 AM:FAA宣布禁止全國所有民航班機起飛。
9:37 AM:美國航空公司77次航班(波音757)撞入五角大樓西翼並且引起大火。被襲擊的部分剛剛翻新過,還沒有完全投入使用。
9:45 AM:美國關閉其領空,禁止任何民航班機起飛,所有在飛行的班機必須立即在距離最近的機場降落。所有飛往美國的航班即刻改飛加拿大。之後,FAA宣布禁飛令至少會俎粗口/不雅內容]簳?月12日午後。禁飛令最終俎粗口/不雅內容]簳?月14日,此其間只有軍事及救援飛機被允許起飛。這次是美國歷史上第四次停止所有在美商業航班的運作,並且是唯一一次未經計劃的緊急措施。在此之前都因國防需要而停飛所有飛機。
9:45 AM:白宮與美國國會山莊關閉。
9:50 AM:美聯社報導美國航空公司11次航班事實上在起飛後就被劫持。一個小時內美國航空公司11次航班與聯合航空175次航班被劫持的消息得到確認。
9:57 AM:總統布什離開佛羅裡達州。
9:59:04 AM:世界貿易中心南樓倒塌。通過電視與電台的現場直播,全球億萬觀眾在驚恐中親眼目睹了大樓的坍塌。

從新澤西看到的世貿中心遭襲畫面(雙塔已經倒塌)
10:03 AM:聯合航空公司93次班機(波音757)在賓西法尼亞州尚克斯維爾東南部墜毀。警方調查報告表明,機上無人生還。後來的進一步調查顯示,飛機墜毀前有旅客通過移動電話與地面取得過聯繫,並且已經得知世界貿易中心與五角大樓遭到襲擊。至少有3名乘客試圖從劫機者手中重奪飛機控制權。很有可能是由於激烈的反抗導致飛機在未到達目的地前便墜毀。/A5A,c#]q8{/?^
還有報告引述目擊者稱一架形似戰鬥機的白色飛機在出事後幾分鐘曾在現場盤旋。有謠言認為是美國軍方擊落了該架飛機阻止其襲擊預定目標,但被美國軍方否認。
10:10 AM:五角大樓部分地區坍塌。
10:13 AM:紐約聯合國總部開始進行疏散,上萬人受影響
10:28:31 AM:世貿北樓從上到下坍塌,在撞擊點以上的樓層無人生還。北樓之所以要比南樓晚倒塌,主要有三個原因:撞擊點較高、飛機速度較慢,受影響樓層的防火系統已經被部分更新。
位於雙塔附近的萬豪酒店、美國海關、希爾頓酒店等建築也遭到破壞。
10:35 AM:警方接到報告,稱華盛頓美國國務院門外的一輛汽車中裝有炸彈,後被證實並未發生任何意外。
10:39 AM:美國總統布什發布命令,在緊急情況下,空軍可以擊落任何有可能進行襲擊的飛機。
10:45 AM:CNN報導華盛頓與紐約市已經開始進行全面疏散工作。聯合國總部已經清空。幾分鐘後,紐約市長下令疏散曼哈頓地區。
10:50 AM:五角大樓部分地區五層樓房因大火而坍塌。
10:53 AM:紐約市暫時取消市長選舉
11:16 AM:美國航空公司證實該公司的兩架飛機失事。
11:17 AM:聯合航空公司證實93次航班失蹤,並表示“非常關注”175次航班。
11:53 AM:聯合航空公司證實該公司的兩架飛機失事。
11:55 AM:美國與墨西哥的邊境處高度戒備狀態。
大約12:00 PM:總統布什抵達位於路易斯安納的巴克斯達爾空軍基地(Barksdale Air Force Base)。他原本訪問佛羅裡達州薩拉索市(Sarasota)討論有關教育政策問題,原計劃此時應已經返回華盛頓。他發表了一個簡短的非正式聲明,稱無法容忍在美國本土的恐怖襲擊事件,又說“自由已經遭到襲擊,但它會最終得到保護”。
12:02 PM:阿富汗塔利班政權發表聲明譴責襲擊事件。
12:04 PM:洛杉磯國際機場關閉。
12:15 PM:舊金山國際機場關閉。
12:16 PM:美國48個州的機場停止所有商業與私人航班。
1:04 PM:總統布什在巴克斯達爾空軍基地宣布全球美軍進入高度戒備狀態,隨後前往位於內布拉斯加州的戰略空軍指揮部(Strategic Air Command, SAC)。後來有多名政治評論員批評總統看似毫無目的的漫游。
1:27 PM:哥倫比亞特區宣布進入緊急狀態。
4:00 PM:媒體引述聯邦情報機構高級官員的分析認為本·拉登是最有可能發動襲擊的人。
4:25 PM:紐約證券交易所以及美國證券交易所宣布9月12日星期三閉市一天。
5:20 PM:此前被報導發生火災的47層高樓所羅門兄弟大廈倒塌。建築工程師依然無法解釋倒塌的原因,目前調查正在進行中。大樓內設有專門負責應變類似911的緊急狀況的紐約市特殊緊急中心。大樓的倒塌也輕度破壞了附近的紐約電話大樓等建築。
6:00 PM:CNN和BBC分別報導阿富汗首都喀布爾發生連串爆炸與交火事件。後來報導顯示阿富汗北方聯盟用直升機襲擊了喀布爾機場。
6:00 PM:伊拉克政府在國營的電視台發表官方聲明,稱事件是對“美國反人類罪行”的報應。
6:54 PM:布什終於抵達白宮。
7:30 PM:美國政府否認對喀布爾爆炸事件負責。
8:30 PM:總統布什在白宮向全國發表電視講話。他在演說中稱,“恐怖主義攻擊可以動搖我們最大建築物的地基,但無法觸及美國的基礎。這些恐怖行動摧毀了鋼鐵,但不能絲毫削弱美國鋼鐵般的堅強決心。
9:00 PM:布什會見國家安全會議全體成員,半小時後又與高級顧問們會面。布什與同僚們認定奧薩馬·本·拉登是事件的幕後主使。

遭受襲擊前的世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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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2-23 15:52:46 | 顯示全部樓層
救援與重建
消防隊員
紐約市消防隊員在世貿北樓遭到攻擊後立即進入火場救援。消防隊在世貿一樓的大堂設立臨時指揮中心,消防隊員們爬樓梯進行救援,紐約市消防隊共出動200個單位參與救援。
很多消防隊員在未到指揮中心報到的情況下就立即展開救援。
由於無線電通訊故障,很多衝入火場的隊員無法準時接到撤離的命令,當大樓倒塌時,數百名消防隊員葬身火場。

消防隊員們24小時輪班救援。
而與此同時,當天其他地區發生火警後出動救援的平均時間為5.5分鐘,僅比平時晚一分鐘。
警察
紐約市警察直升機在事發後很快趕到現場,隨時報告現場最新狀況。
很多紐約市警察、紐約港口警察以及新澤西警察在大樓倒塌後被掩埋。
紐架粗口/不雅內容]給?2小時輪班救援
工程師
9月12日起,由紐約建築工程師協會組織的工程師們進入現場,為紐約市規劃與建築部工作,負責查勘附近大樓的強度與受損程度,疏散了出事現場數百幢房屋。他們還負責設計規劃具體處理廢墟的方法。
志願者
大樓倒塌後,就有大批志願者趕到現場。那些比較早到現場的志願者在各個力所能及的方面提供協助,包括有大學生為救援人員提供白水等,但是後來無關的志願人員被要求離開現場,但是有特殊技術的志願者,如工程、拆除、醫療以及心理治療等行業的人士參與了接下來幾天的救援工作,甚至有一支災難救援專家隊專程從法國趕來救援。
美國紅十字會
美國紅十字會負責籌集資金用於受影響人員的安置工作。截至2001年11月19日,該組織共向2,776個家庭開出3,165張支票,總金額達到5430萬美元。
他們還接到172,612個要求心理輔導的電話,29,820個請求提供最新信息的詢問電話,並接受獻血1,592,295次。他們也提供了11,549,338份餐食。

紅十字協會共出動50,423組織工作,其中48,491為志願者。
開銷

截至2001年10月3日大約的總支出:
50億美元用於現場廢墟處理;
140億美元用於重建工作;
30億美元用於超時工作的公務員薪水;
10億美元用於被毀壞車輛與器材的添置。

一位消防隊員站在世貿中心廢墟當中(攝於2001年9月14日)
影響
政治影響
事件發生後,所有英國軍事基地提高警戒狀態。所有途經倫敦市區的航班改為繞過市區飛行,而前往美國和加拿大的航班全部停飛。
歐洲議會與北約總部進行緊急疏散。
北約宣布啟動1949年北大西洋公約中的第五款,宣布如果恐怖襲擊事件受到任何國家的指示,將被視為是對美國的軍事襲擊,因此也被認為是對所有北約成員國的軍事襲擊。這是北約歷史上首次啟動共同防衛機制。
澳大利亞總理約翰·霍華德事件發生時正好在對美國進行正式訪問,其下榻的酒店鄰近五角大樓。為安全起見,霍華德很快被安置到澳大利亞駐美大使館的地下碉堡,然後再搬到澳大利亞大使官邸。他原本計劃星期三到美國國會發表講話,最後只能在國會的畫廊中進行演說。原本他應該乘坐商業航班返回澳大利亞,但由於美國領空全面關閉,霍華德最後乘坐美國空軍專機飛抵夏威夷的檀香山,然後從那裡乘坐一架獲特許進入美國領空的澳大利亞航空公司的專機返回。抵達澳大利亞後霍華德立即發表聲明,稱九一一事件符合澳新美共同防禦條約中第四款之規定,已經構成對三方的軍事侵犯。
事件發生後,西方各國政府的民間支持度大幅度上升。在澳大利亞,事件是原本已經喪失民心的霍華德政府贏得2001年11月大選的關鍵因素。

上萬名阿富汗民眾在得知九一一事件發生後試圖逃離阿富汗,擔心遭到美國的報復。9月17日由於難民涌入,巴基斯坦關閉了與阿富汗的邊境。

在阿拉伯世界,很多媒體都刊登了評論文章,認為事件是由以色列人、猶太人、猶太復國主義者甚至美國人自己發動的,目的是挑起全球仇視阿拉伯的情緒。還有一些阿拉伯穆斯林則認為事件是由基地組織發起的,旨在報復美國的中東政策。

經濟影響
九一一事件對全球經濟發生了重大而且深遠的影響。
許多設在世界貿易中心的大型投資公司喪失了無數員工、財產與數據資料。
全球許多股票市場受到影響,一些——例如倫敦證券交易所——還不得不進行疏散。紐約證券交易所直到九一一後的第一個星期一才重新開市。道瓊斯指數開盤第一天下跌14.26%。其中跌幅最嚴重的要數旅遊、保險與航空股。美國的汽油價格也大幅度上漲。
九一一事件對原本已經在走下坡的美國經濟造成嚴重打擊,對全球經濟也造成負面影響。

入夜後的世貿中心遺址(2001年9月16日)

責任
九一一後有很多報導稱巴勒斯坦民主解放陣線宣稱對事件負責,但很快遭到該組織一名高級官員的否認。也有報導稱在約旦河西岸有舉行自發慶祝活動,但是根據德國和瑞典媒體的報導,至少有一個類似的慶祝活動是事先安排組織的。現在已經發現,有一些媒體播放原有的錄像檔案來顯示中東的慶祝活動。有說法認為這些慶祝活動跟九一一事件完全無關。但是後來的證據表明這些說法本身才是偽造的(參見:CNN播送的巴勒斯坦人慶祝場面確實是當天的實況
巴勒斯坦領導人阿拉法特譴責襲擊事件,並指出事件對巴以和平進程有負面影響。然而此事件對以色列政府來說或許確實是有正面影響的:當被問到世貿襲擊事件對美以關係有何影響時,以色列前任總理本傑明·內塔尼亞胡脫口而出:“非常好(的影響)。”隨後他糾正說:“哦,不是很好,但是會產生同情。”但是無論如何,美國國內對反對“恐怖主義”聲浪的高漲,無疑令到以色列政府的工作更加輕鬆。
雖然本·拉登的基地組織從未公開聲明對事件負責,他們公開讚揚事件,並暗示該組織曾經幕後策劃過整個事件。該組織發言人在一卷寄給半島電視台的錄像帶(2001年10月播出)中說,“美國人應該知道,更多的飛機風暴將不會停止……在伊斯蘭世界,有成千上萬年輕人渴望犧牲,他們死的信念與美國人生的信念一樣強烈。”
情報專家門開出一份可疑嫌犯的“簡短列表”——所有有能力以及動機發動類似襲擊的組織名單。非常肯定的是,所有劫機者都是阿拉伯人,沒有一個有阿富汗背景;此外襲擊的精心策劃、規模以及事件後無人承認責任,這都與基地組織以往的作風相近。值得注意的時,大多數劫機者都來自沙特阿拉伯,但是美國政府並沒有對該國採取任何行動。還有值得注意的是,在劫機者名單公開後,其中的一些人公開宣布自己依然活著,而且在自己的國家正常生活。很多人感到不解的是,在航空公司的記錄中並沒有查到任何一個阿拉伯名字,那麼邊境檢查人員怎麼會讓有著阿拉伯外貌卻不使用阿拉伯名字的人登機的呢?更何況一架班機上有四到五個阿拉伯人同時出現卻都不使用阿拉伯名字。
事件遭到國際社會的一致譴責,一些傳統上採取與美國不太友好的國家領導人,如利比亞領袖卡扎菲、巴勒斯坦領導人阿拉法特、伊朗總統哈塔米以及阿富汗塔利班政權都公開譴責事件並對美國人民表示同情。唯一的例外是伊拉克總統薩達姆·侯塞因,他評論事件是美國霸權主義的後果

美國政府事後承認,九一一當晚白宮就已經決定要更換伊拉克政權——雖然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在宗教上較為開放的伊拉克薩達姆政權到底與信奉伊斯蘭原教旨主義的基地組織之間有任何聯繫。布什政府通過利用九一一事件來挑起民意支持攻打伊拉克的作法令一些美國人感到憤怒,認為這種行為導致了許多美國人生命的無畏喪失,侵犯了許多美國人的自由,而且違背了美國立國時的根本原則。

一小部分人認為事件是美國的中東政策的結果,並相信武力報復只會招至更多的類似襲擊。但更多的人相信,美國在全球的霸權主義、單邊主義以及經濟、文化的帝國主義才是恐怖襲擊事件的主要根源。根據這派的觀點,美國對第三世界國家所進行的經濟、文化與政治侵略令較不發達國家的人民產生了普遍的反美情緒。不過不管怎樣,絕大多數人還是同意,針對平民的恐怖主義活動是罪惡的行徑,任何理由都無法為其開脫罪行:這個心態使布什政府對阿富汗與伊拉克的侵略有合理(但不合法)的理由,而最終使美國步入恐怖主義活動的相同行徑。

世貿中心雙子塔樓遺址上亮起兩束光柱,直射向紐約寧靜的夜空,以紀念在“9·11”事件中被毀的雙子塔樓。攝於2004年9月11日


美國士兵排列的文字:911,We Remember(我們永遠銘記911)
美國政府的反應
軍事行動
美國政府在事件發生後宣布將會對發動襲擊的恐怖份子以及保護他們的國家發動軍事報復。第一個打擊目標就是阿富汗塔利班政權,理由是他們拒絕交出頭號嫌犯賓·拉登。早期有傳聞稱伊拉克也捲入襲擊時間,但是至今依然沒有證據證實該傳聞。美國政府稱“反恐戰爭”將會長期俎粗口/不雅內容]礞U去。
2001年9月19日,美國派出戰鬥機前往波斯灣軍事基地。
有報導稱911後美國和英國派出特種部隊潛入阿富汗,但被塔利班當局捉獲。10月1日,美國、英國和阿富汗都否認了傳聞。
美國東部時間2001年10月7日下午12點30分(當地時間晚上9點),美國與支援的英國軍隊發動了對阿富汗的軍事襲擊,針對塔利班的軍事、通訊設施以及可能的恐怖份子訓練營投擲了炸彈。參見2001年美國對阿富汗攻擊。
奧薩馬·本·拉登通過半島電視台的衛星節目警告布什,如果美國動用核武器的話,他將會使用生化武器作為還擊。
2001年11月,由美英部隊支持的阿富汗北方聯盟控制了首都喀布爾。塔利班被迫撤離至坎大哈。
有關之後的進展,請參見反恐戰爭
國內反應
政府的各級部門展開了對事件的調查。美國政府在事件發生後立即秘密拘留、逮捕、盤問了至少1200人,大多數是非美國公民的阿拉伯或穆斯林男子。美國司法部也查問了5000名來自中東的男子。政府後來承認,當中只有10到15人與基地組織有關,但是無人牽涉九一一事件。但是目前依然有500人因觸犯移民條例而被監禁,70名以色列人因違反旅遊觀光簽證而被拘留。
國會通過了400億美元緊急撥款,還有大約200億美元撥款用於航空公司補助。多部侵犯人身自由,為政府監視民眾提供便利的法律也獲得通過。
10月10日,聯邦調查局公布了“FBI恐怖份子通緝令”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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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2-23 15:55:36 | 顯示全部樓層

八仙飯店滅門慘案

案情
1985年8月8日中午12時,多名泳客在路環黑沙阿婆秧灘發現數件人體殘肢,隨即通知水警。警方其後在現場進行打撈,撿獲8件人體斷肢,短短數日內在同一地點獲11件人體斷肢,切口整齊,似是被利器斬下。司警在調查過程中,曾邀內地法醫官來澳協助化驗斷肢,留下紀錄。
  

i至1986年4月,澳門司法警察司署先後收到八仙飯店東主鄭林兄弟來信,指其兄一家去年8月突然神秘失蹤,原為鄭林所有的八仙飯店等產業,被一名姓黃的男子霸佔,並懷疑黃某謀財害命。司警接信後復驗了去年在黑沙阿婆秧灘發現的斷肢,發現其中一支女性手掌的指紋,與八仙飯店失蹤者其中一名年紀較大的女子的指模相似。司警即對八仙飯店的新東主黃志恆(50歲)進行嚴密監視。同年9月28日下午,黃志恆突然匆匆離開八仙飯店,欲進入中國內地,司警發現後即將之截住,帶署調查。 

翌日,司警正式發出八仙飯店10名失蹤者的照片,要求居民提供有關資料。該10名失蹤者包括八仙飯店前東主鄭林(50餘歲)及其妻子岑惠儀(42歲),女兒鄭寶瓊(18歲)、鄭寶紅(12歲)、鄭寶雯(10歲)、鄭寶華(9歲),兒子鄭觀德(7歲),女東主岑惠儀的母親陳麗容(70歲),陳珍(又名陳麗珍,60歲),曾受僱於八仙飯店的廚師鄭柏良(61歲)。10月2日,黃志恆涉嫌殺害八仙飯店東主鄭林一名女親屬陳麗珍,被司警落案起訴,移交刑事起訴法庭偵訊,表證成立,還押市牢候審。司警在拘查黃志恆前後,搜出屬於八仙飯店東主鄭林的南通銀行紅街市分行的保險箱鎖匙,以及鄭林的回港證,4名子女的出生證書、學生證副本。對於為何擁有這些證件,黃志恆未能作出解釋,衹供稱以60萬元承頂鄭林的物業,包括八仙飯店。在黃志恆被拘後,遭揭發涉及1973年11月香港則魚涌英皇道一宗謀殺縱火案:疑兇陳梓梁向事主借錢不遂,將之綑綁浸在浴缸中溺斃,還將事主之妻、小姨斬傷,再用石油氣爐放火。陳梓梁後逃回鄉間匿藏,以利刀截去左手食指一小段,用火將雙手拇指、食指的指紋破壞,再化名黃志恆偷渡來澳,獲發身份證。香港警方曾來澳調查,證實黃志恆即陳梓梁。

1986年12月4日,黃志恆在獄中割脈身亡。直至黃志恆被押解市牢候審、自殺身亡,警方一直未有尋獲10名失蹤者屍體,是否遇害未得到確定。檢獲的11件人體斷肢,除其中一件女性手掌經驗證指紋是屬於失蹤老婦陳麗珍外,其餘斷肢均未能確定身份。案中唯一疑犯黃志恆自殺身亡後,該宗案更蒙上一層神秘色彩。
八仙飯店十名死者


兇手黃志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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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2-23 16:00:56 | 顯示全部樓層

東京地鐵沙林毒氣事件

東京地鐵沙林毒氣事件,是指於1995年3月20日早上於日本東京的營團地下鐵(現在東京Metro)發生的恐怖襲擊事件。發動恐布襲擊的人在東京地下鐵三線共五列列車上發放沙林毒氣,造成12人死亡及5,510人以上受傷。
背景資料

發動襲擊的是一個名為奧姆真理教的新興宗教組織,因著松本沙林毒氣事件及阪本堤律師失蹤事件等面臨被取締。其信徒於是決定襲擊日本的政治心臟,向政府先行報復。
受襲的三條地下鐵均經過日本的政治機關密集的霞關(大量政府部門的總部所在地、鄰近皇宮)及永田町(國會、首相府及執政黨自由民主黨的總部)。
奧姆真理教
奧姆真理教是日本一個以佛教和瑜珈為主的組織,創立於1984年,其教主為麻原彰晃。1995年3月20日,在東京地鐵站段投放沙林毒氣,造成五千五百多人受傷,十多人死亡的慘劇,自此被多數人視為邪教。之後改名為“阿雷夫教”
1995年,該組織在日本本土約有9,000多名會員,在全球則有40,000多人。至2004年,該組織的會員約有1,500至2,000人。
襲擊
千代田線A725K列車
由林郁夫和新實智光兩人組成的襲擊小組負責。林郁夫於綾瀨車站登上JR常磐線各站停車,綾瀨站始發,直通千代田線往代代木上原站的A725K列車的第一車廂,及後於新御茶之水站擢穿裝有沙林毒氣的容器並離開。
此列車造成2人死,231人重傷。
林被判無期徒刑。
丸之內線A777列車(荻窪開出)
由廣瀨健一和北村浩一兩人組成的襲擊小組負責。廣瀨健一登上丸之內線往荻窪站的A777列車的第三車廂,及後於御茶之水站擢穿裝有沙林毒氣的容器並離開。
雖然途中有乘客暈倒並被送往醫院,列車並沒有即時停止服務並於荻窪折返,最後於新高?寺站停止服務。
此列車造成1人死,358人重傷。
丸之內線B801列車(池袋開出)
由橫山真人和外崎清隆兩人組成的襲擊小組負責。橫山真人於上午七時三十九分在新宿站登上丸之內線往池袋站的B801列車的第五車廂。及後於四谷站在裝有沙林毒氣的容器擢穿一個洞。

列車到達池袋站後折返繼續運行至新宿站,中途於本鄉三丁目站曾有站長自行用地拖清理,回到新宿站後再次折返。發布沙林後一小時四十分 (九時二十七分),該列車才於國會議事堂前站停駛。
由於只擢穿一個洞,雖然是五列“有毒列車”中最後被發現的一列,但只造成約200人重傷,無造成死亡。
橫山於1999年被判死刑,外崎則判無期徒刑。
日比谷線B711T列車(中目黑開出)
由豐田亨和高橋克也也兩人組成的襲擊小組負責。豐田亨於上午七時五十九分登上日比谷線往東武動物公園站的B711T列車的第一車廂,及後於惠比壽站站擢穿裝有沙林毒氣的容器並離開。

乘客於三站後的神保町車站陷入恐慌,部份人被即時送往醫院,列車第一車廂的乘客被疏散。最後列車於霞關站停駛。

此列車造成1人死,532人重傷。
豐田被判死刑,負責接應的高橋克也到目前仍然在逃。
日比谷線A720S列車(北千住開出)
由林泰男和杉本繁郎兩人組成的襲擊小組負責。林泰男於上午七時四十三分在上野站登上日比谷線往中目黑方向的列車,及後於秋葉原站擢穿裝有沙林毒氣的容器並離開。
因林泰男於容器上擢穿了多個洞,乘客即時受到沙林的影響。在下一站(小傳馬町站)有乘客將容器踢出車廂,此舉即時導致四名等候列車的乘客死亡,但部份具揮發性的沙林液體仍然留在車上。後來行駛五站後,有人按動緊急按鈕後被緊急於築地站停車,列車車門開啟後大量該列車的乘客及等候列車乘客的昏倒於月台上。列車於是即時停止服務。
此列車造成8人死,超過2475人重傷。
林被判死刑,杉本被判無期徒刑。
其餘營團地下鐵(現為東京Metro)中,銀座線、東西線及半藏門線也有傷者。
事發11年之後,仍有嫌疑犯在逃,被警方製作查緝專刊懸賞



松本沙林毒氣事件
松本沙林事件,是指發生於日本長野縣松本市的恐怖襲擊事件。9名凶徒於1994年6月27日黃昏至翌日6月28日清晨在深志區住宅街內散布沙林毒氣,導致7人死亡,660人受傷。
發動襲擊的是一個名為奧姆真理教的新興宗教組織。1994年到1995年,奧姆真理教教徒在原教主麻原彰晃的指使下,策劃製造了多宗沙林毒氣事件。
根據東京地方法院綜合9名當日散布沙林的被告的證言,松本沙林事件發生前奧姆真理教於長野縣松本市的教團被業主要求收回土地,雙方提出訴訟。原教主麻原彰晃自知官司勝算不高,因而指使信徒對長野地方法院松本分院的法官和團部周圍的居民下毒手,到松本市內散布毒氣。麻原彰晃則一直否認與事件有關。
冤案
事件中第一名報案者河野義行一度被日本警方視為頭號嫌疑犯。警方於其住所內搜出大量農藥(後來警察科學調查證實這些農藥無法製造沙林)更使嫌疑加深。大眾傳播及警方情報外泄令河野義行幾乎被認定為犯人。直至翌年東京地鐵沙林毒氣事件,發現兩次事件主謀均為奧姆真理教。河野義行脫罪。事後,當時日本國家公安委員長代表長野縣警方公開道歉。
判決
7名受害者的8名家屬代表1995年8月聯名控告奧姆真理教,並提出5億4500萬日圓的索償。由於法院1996年12月決定先受理對麻原彰晃的刑事訴訟,松本沙林毒氣事件的索賠訴訟因此中斷了3年10個月。2000年10月,松本沙林事件賠償訴訟重新被受理。東京地方法院最終作出的判決賠償總額為4億6700萬日圓(約3700萬美元),其中的1億日圓由策劃實施松本沙林事件的9名被告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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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2-23 16:05:51 | 顯示全部樓層

字母小姐

字母小姐是香港轟動一時的桃色行騙案,犯人錢志明在1980至90年代,利用不同化名,扮演皮條客、電影編導、富家公子等多重身份,以優厚片約、房車、金錢利誘女藝員性交及口交,多名女藝人被拍下裸照並遭勒索,有受害人不甘受騙,1990年8月13日報警,事件揭發後,引起香港哄動。 
當案件在1991年開審時,法庭為保護受害人身份,頒令各傳媒不得披露受害人資料,傳媒於是以A、B、C、D、E、X小姐稱呼6名女證人。
錢志明被控11項控罪,包括偷竊、勒索、訛騙、恐嚇及誘使他人發生性行為,被判入獄47個月。宣判前,他自稱曾與50至70名女藝人發生性行為,當中約一半為選美參賽者。

開審
1991年7月22日,案件於灣仔地方法院開審,被告錢志明在案件前已有四宗案底,包括恐嚇勒索、偷竊、藏械、刑事毀壞及打架罪,他否認十一項控罪。
審訊期間,法庭內出現大批市民列席公眾席,希望看到案中女受害藝人的身分。前亞視女藝員區凱鈴入座後,亦被揭發暗中錄音,結果被主審女法官陳素嫻即時判處藐視法庭罪成,下令扣押於法庭羈留室一小時,充公錄音帶作懲罰。
受害女藝人反應各異,部分戴上墨鏡、壓低嗓子、披上頭巾,要以屏風遮面,但她們的身分仍呼之欲出。其中一名半紅不黑的亞洲電視女藝人公開以性感姿態,接受傳媒訪問,傳媒以隱晦手法報道她在案中的角色。 
在案件中,錢志明分別扮演“Philp Yip”、“Sam Yip”、“葉先生”、“韓先生”、“Chris Chin”等名字等身分,設局引誘女藝人上當

A小姐
在各證人中,A小姐身份較為人熟知,案件期間曾接受多份報章採訪。據她供詞自述,她曾任教幼稚園、參加麗的電視藝員訓練班而成為藝員、曾開設時裝店。1988年8月,她突然收到一名自稱為“Sam Yip”(葉先生)的神秘男子電話,聲稱可為她介紹性交易,她聲稱過往從未以性賺取酬勞,但當時有感時裝生意一般,星運平平,當晚便在啟德機場附近的酒店,與一名自稱為“Chris Chin”(錢先生)的男子接洽,並於旺角一間廉價酒店發生關係。
錢先生事後說會給她10萬元,記下她的銀行戶口,但她回家時發現銀包內有800元不翼而飛,又想到“錢先生”選擇平價酒店,懷疑自己受騙。數日後,“葉先生”致電給她,說她當晚上床情況已被拍照,勒索15000元,A小姐只好付上金錢,往後亦多借錢給“葉先生”。
1989年3月,“葉先生”再次來電,指“錢先生”有收藏裸照習慣,要求A小姐再拍一輯裸照,A小姐於是與“錢先生”在灣仔另一間廉價酒店發生性行為,被拍下兩張裸照。往後“葉先生”又說,“錢先生”周轉不靈,要求A小姐支付14萬元,並說“錢先生”過去曾參與一宗重大案件,擁有很多隨從。“葉先生”此後亦安排她在不同場合“陪老闆”。A小姐說,自己因一時貪念而被人勒索,與兄長因金錢問題起爭執,曾萌生自殺之念。
當時辯方大律師艾勤賢質疑,A小姐接了一個陌生人電話後,已極短時間進行性交易,反映“葉先生”根本是她熟悉的“皮條客”,並指她實際上是一名妓女。他亦質疑A小姐出庭,是希望塑造一個類似麥當娜的壞女孩形象。
A小姐否認,她說自己只是怕事才沒有報警,又曾聽過娛樂圈可透過性服務賺取巨款,信以為真,結果被騙;這宗案件亦無助她的星運,出庭只是為了說出真相。A小姐作供期間,犯人欄的錢志明突然笑了。

B小姐
A小姐作供後,緊接由B小姐作供。她1980年參加一個選美比賽而進身娛樂圈,1990年7月在家中接獲一名自稱Patrick Yip(葉先生)的男子電話,對方說會介紹一名老闆的兒子給她,只要求口交,可得5萬元肉金。B小姐指自己曾感到害怕,但對方說在娛樂圈中,如沒有私家車及物業,會被人看低。B小姐接受交易,與一名自稱姓韓的“富家子弟”,前往一間時鐘酒店進行性行為。
期間,“韓先生”曾開出空頭支票,詐稱可提供10萬元現金、房車、200萬元單位、附屬金卡,B小姐洗澡亦被拍下裸照,期間B小姐雖然反抗,但“韓先生”指:“合作些,不要令我不高興!”
“葉先生”之後向B小姐說,是“韓先生”串謀欺騙她,並向她罵以粗言穢語。自此B小姐再沒有與“葉先生”聯絡。 “字母小姐案”的審訊,吸引大批市民旁聽,其中B小姐獲法官批准作供時以用屏風遮面。

C小姐

第三名作詞的C小姐,作供時指1990年8月,參加電視台選美比賽彩排時,一名自稱“Philip Yeung”的陌生男子致電給她,自稱是嘉禾電影製作公司的職員,問她是否渴望拍戲,並介紹一名很富有的韓姓商人與她認識。來電者說,若肯為商人口交,每次可得酬勞5萬元。當C小姐將信將疑時,“Philip Yeung”詐稱自己是中間人,還多次要求C小姐給他佣金,並教她用“韓先生”的金卡購買物件後套現,給他回佣,令交易更加迫真。C小姐最終應約。
離開酒店十分鐘後,Philip Yueng便致電告訴她,她已被拍下裸照,要付五萬元贖金,她同時發現遺失了信用卡,遭人提款5000元。C小姐即時報警,宣稱被人勒索、恐嚇及偷竊。但她不能肯定,“楊氏”與“韓氏”到底是否同一人,亦未能即時提供他們的詳細資料。
D小姐及E小姐
在多日審訊後,到D小姐作供時。她承認是選美出身,但聲稱案發前仍是處女。1990年8月12日,她在家中接到一名叫Patrick Leung的男子電話,對方自稱是嘉禾電影製作公司編導。Patrick向有老闆在雜誌上看上她,願意出80萬元高薪請她拍電影,亦希望她去應酬一番。D小姐因害怕,決定找E小姐一同赴會,兩人進入酒店後,曾查看房內有否偷錄裝置。
自稱姓韓的男子到場,聲稱會找她倆拍一部喜劇,男主角可能是劉德華或周星馳,兩人於是為該老闆口交;韓老闆又要求性交,還說自己不育,毋須擔心懷疑,D小姐拒絕,但E小姐答允。完事後,E小姐懷疑受騙,要求“韓氏”與她們一起前往警署。
1990年8月13日,3人乘的士到跑馬地警署門外。D小姐及E小姐與“錢老闆”下車,其中一女向警員聲稱要報警,但與同行友人商量後決定放棄,警方當時抄下3人資料。警方事後發現事件不尋常,欲跟進事件作調查,卻發現男子的住址,是一個建築地盤,電話無法接通。
兩天后,之前報警的女子,回到警署,正式報警求助,警方正式展開調查,繼而接觸多名懷疑受騙的娛樂圈女子,並揭發了這宗轟動案件。
D小姐在庭上供稱,她相信被告會給她優厚片約,才為他口交。辯方律師艾勤賢質疑:“你們在酒店因錢銀問題而發生爭論時,E小姐曾致電,佯稱叫對方‘班齊人馬’在酒店大堂等候?”D小姐答:“我沒有聽到,如果真是‘班齊人馬’,我們兩個無知少女又怎會到警署嘗試報警?”
艾又說:“你們要求驅車前往警署,目的是逼被告付錢?”D小姐否認,艾於是問:“在的士中被告付給你們2000元?”D小姐說:“你怎知他有多少錢?”艾答:“幸運地,我並不在的士內……”公眾席傳來笑聲。D小姐之後說:“在酒店內,被告向我們透露,因為他沒有小額紙幣,故不能付房租,他還打開了他的銀包讓我們看……”她續稱:“他根本無錢付房租,又怎會有2000元給我們?”

E小姐作供時,對造愛情況毫無避違,據報作供時相當仔細及傳神,並指她與被告口交時,發現他狀態不正常時。

X小姐
最後,又一名被稱為X小姐的女證人作供。她指,1986年11月接獲一名叫Patrick的男子電話,被介紹與一名叫Ronald的男子發生關係,事後可獲5萬元,她亦被拍下裸照。她後來知道自己受騙,但因為當時感到太寂寞,於是與Ronald同居。她指Ronald常虐待她,1個多月後,她發現Ronald身份證上的中文名稱,叫錢志明。據她供詞稱,錢志明利用傳呼機找別人時,經常用上Patrick、Sam Yip及Chris等名字。
審結

審至結案階段,辯方集中為被告洗脫與A小姐有關的罪名,並指A小姐如同妓女,證供值得質疑,如辯方所述,錢有人格分裂及妄想症的問題,以此作為求情理由。控方反駁,各證人的供詞片段看似零碎,但組合後仍相當完整。錢志明在判決前曾向傳媒強調,與證人的關係純粹是妓女與嫖客。      
錢志明被判入獄47個月。女法官指出,被告一人分飾多角,用行騙手法與受害人接觸,利用她們的心態來獲取性服務,反映他是聰明人,而不是有人格分裂及妄想症。
錢志明下落
錢志明1994年出獄後,曾轉行開的士,租住土瓜灣馬頭角道一個分租房間。他出獄時,大批傳媒蜂涌到大嶼山一間監獄,務求拍得他的照片。期間,有報章曾經帶他上報館車,希望求得獨家訪問,混亂之際,有記者聲稱該被該輛汽車輾傷,要求對方下車;香港娛樂節目主持人查小欣事後稱,自己當時頂著仍未關上的車,並說:“我懷孕三個月,你想怎樣?”
據查小欣2004年6月所述,已結業、由黃玉郎投資的《清新週刊》,1987年正在追訪一位候選香港小姐佳麗與城中富家公子拍拖的新聞。曾有一名姓葉的陌生男人致電報道,說可以帶記者到該名佳麗的住所去拍攝,相約於銅鑼灣嘉賓酒樓門外見。“葉先生”當時駕駛一輛日本小房車,憑車牌相認,然後前往一個元朗圍村,途中他讓記者打開標板旁的抽屜,內有一面相簿,藏有多名女藝人的裸照,背景全是時鐘酒店

該次會面不久後,他開始向雜誌出售該批裸照,但記者認為照片中人名氣不足,“葉先生”於是拿出一張單行紙,上面寫上28個女星名字,其中包括一名當時知名度甚高的女明星和電視女藝人,他又說一種有50個名字,願意作價50萬元全部賣給雜誌。

清新週刊》投資人黃玉郎當時說:“50萬不是問題,但切莫被騙,你預備是一次過付款,還是分期?幾時付款?會不會回個低點的價給他?”該雜誌最後決定不買相,擔心影響雜誌形像。此後,“葉先生”又曾致電查小欣,披露被警方搜查,不久後,錢志明被捕消息傳遍香港,查小欣始知“葉先生”叫錢志明。
錢志明出獄後,曾開價100至200萬元,出售他的故事,並指即使裸照已被沒收,但他仍可自行演出,又說希望開拍電影,講述鮮為人知的內幕,據說已進入籌備階段,但電影即時引起娛樂圈杯葛。成龍在報上指:“誰開拍這部戲,就是跟整個演藝界為敵。”電影亦宣告難產。
1997年至1999年間,他再次三度牽涉入風化案而惹官非,分別涉嫌迷奸女文員、女模特兒及一名歡場女子,但各項指控最終都罪名不成立而得以脫身。
錢志明任職管理的士及兼任的士司機,2002年前年因超速被拍下快相,錢報稱自己當時是司機,2004年中被控,他否認一項超速駕駛罪,但終被裁定罪成,罰款1000元。據當時傳媒形容,錢志明“發福”不少,上庭時戴鴨舌帽遮掩禿頭,對記者甚為抗拒,離庭更借友人外套把上半身緊緊裹住,避免樣貌被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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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llo Kitty藏屍案


外表趣致的Hello Kitty娃娃,曾成為凶手收藏死者頭顱的工具(圖與內文無關)
Hello Kitty藏屍案發生於1999年的香港,是轟動一時的殺人案。案中23歲女死者樊敏儀,遭多人禁錮於尖沙咀加連威老道一個住宅單位,被迫飲尿、吃糞、嚴重毆打、燃燒身體,死後被肢解、烹屍,頭顱被塞進一個Hello Kitty洋娃娃之內
三名行凶者陳文樂(案發時33歲)、梁勝祖(26歲)及梁偉倫(19歲)出庭應訊時,其中一人聽到控方述說女受害人被虐打的情況後,仍發出嘻笑聲。香港法官阮雲道於2000年12月6日判案時形容:“被告喪心病狂、殘忍、冷酷無情、墮落、暴力及惡毒,並非人類對待人類所能做出的行為。”
2003年,該案件被香港人選為歷來最轟動案件中第四位,僅次於1982年的雨夜屠夫、1974年跑馬地紙盒藏屍案、及1992至93年的屯門色魔案。
案情
在這宗案情凶殘的案件中,受害人樊敏儀是一名夜總會舞女,1997年因籌措祖母的醫藥費,偷取任職皮條客的首被告陳文樂數千元港幣及其他財物(另一說是指毒品債)。首被告陳文樂於是吩咐次被告梁勝祖及第三被告梁偉倫向女受害人追債。女受害人為求還清債項,懷孕後仍繼續接客,3名被告將欠款不斷提高,受害人因無力償還,因而觸怒三人。1999年3月17日梁勝祖及梁偉倫按照首被告要求,將受害人從葵涌麗瑤?富瑤樓一單位押走,禁錮於尖沙咀加連威老道31號3樓一單位。
當回到單位後,梁偉倫質問受害人為何不還錢、為何不肯回電話,連踢受害人超過50次。3名被告用木板封著該單位的玻璃窗,以滾油潑向受害人的口腔,在傷口上涂上辣椒油,逼她吞吃糞便及喝尿。被告之後把燒溶的塑膠吸管滴在她的腿上,並命令受害人發出笑聲。受害人開始神志不清,並不時挑起傷口上的焦疤,被告於是以電線緊緊捆纏受害人雙手多個小時,之後又用鐵通毆打她雙手。

數星期後,女受害人終於支撐不住,被告一度以打火機燒她腳部,要她移動身軀。受害人其後被指直接用口吸食冰毒(甲基安非他命),在地上輾轉反側,狀甚痛苦,估計於1999年4月中旬死去,死時臉部浮腫、牙齒流血、全身長滿水泡、傷口灌膿。
藏屍
當被告發現樊敏儀已死去後,他們逐決定將死者肢解,先將屍體搬到浴缸中放血,鋸開骨骼,以膠袋盛著死者的腸髒,在浴室中以燙水烚熟,排水渠呈現類似肉類及牙齒狀的物體。

梁勝祖當時負責?肚放血,?肚後見有內臟漏出,於是站開嘔吐,梁偉倫亦因屍體太臭而作嘔,最後由首被告陳文樂負責分屍,肢解部分載於多個膠袋內,棄置於垃圾站。
陳文樂亦在房間內,以火水爐烹煮死者頭顱,忙亂間,他們將內臟棄置於屋內及隨手掉到大廈檐篷,並將一個美人魚造型的Hello Kitty洋娃娃割開,取出部分棉花,把死者煮熟的頭骨塞入後縫合。
當案件開審後,第一被告陳文樂被指從煲內取出女死者的人頭時,一面將半溶的頭髮扯出,一面說:“乖乖地唔好郁,我幫你扮番靚!?(乖,不要動,我替你裝扮!)”事後,陳文樂亦吩咐其餘被告將熟肉喂狗,但此項指令有否執行,則不可考,各人隨後四散
藏屍期間,住在樓上一名姓黃的男住客,曾在大廈的熱氣槽上,看到有人影不斷手起刀落,好奇下以攝錄機拍下情景,但有關片段後來已被洗掉。此後,該單位被空置,附近的鄰居卻多次嗅到單位內傳出強烈惡臭,報警求助,但警方到場後認為是垃圾臭氣,未有深入追查。
揭發
凶案發生後兩個月,九龍馬頭圍女童院內一名13歲女童阿芳、亦即第二被告梁勝祖的女友,向社工說自己做著相同的惡夢,夢中有人向她索回自己的頭顱,她向社工傾訴時,將凶案和盤托出,社工於1999年5月24日報警。
阿芳是案中的重要污點證人,她本身是問題少女,1999年農曆新年期間,陳文樂邀請她及另一被告到事發單位居住。到處留宿的阿芳,有了固定居所,在案發期間,阿芳指有被告人曾以小便射向受害人口腔,又要求阿芳在鞋盒上大便,強逼受害人吃光。
1999年5月26日,九龍油尖區警區一隊探員,帶同阿芳到達現場。阿芳疑因懼怕不敢上樓,只在樓下指出案發單位,警員帶備口罩及以膠袋包腳,以防屍蟲咬噬。當單位大門打開後,一陣屍臭味撲鼻而來;開燈後,Hello Kitty洋娃娃就在眼前不遠,倚在走廊墻邊。探員以鐵枝輕刺公仔內收藏的頭顱,感覺內有堅硬物體。由於死者人頭未完全烹熟,洋娃娃仍滲出腥臭血水。單位內亦發現兩個仍未洗淨的不鏽鋼煲及瓦煲,相信是曾經烹煮人頭的器皿。兩煲周圍滿布屍蟲,煲內甚至盛著充滿惡臭的渣滓。
法醫官奉召到場後,在Hello Kitty內發現一個女性人頭,洋娃娃的棉花滿布屍蟲,頭骨已被人煲熟,由於皮肉及頭髮組織已被破壞,無法進行DNA化驗。探員最終在現場檢走一批重要證物,包括一個無門冰箱、一把鐵錘及一個懷疑曾作烹屍用的瓦煲。
警方隨即追捕各被告,期望在記者報道前將疑凶拘捕。1999年5月27日,警方接獲線報,派出4名探員到達葵涌石梨?石寧樓17樓一單位,即時衝入單位。當時首被告陳文樂與妻子阿佩正在做飯;翌日,次被告梁勝祖主動投案,第三被告梁偉倫在報章上得知事件,逃往廣西。
由於知道梁已離境,警方遂將資料交給國際刑警協助追捕,直至年2月14日,中國大陸公安在執行其他任務時巧遇梁偉倫,因他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遭公安扣押,其後得悉他在港被通緝,移交香港受審。
審訊
2000年10月9日,案件於香港高等法院開審,翌日成為香港多份報章的頭條新聞。3名被告被控以謀殺罪﹑非法禁錮及阻止屍體合法殮葬共三項罪名。在調查初期,警方苦於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死者就是樊敏儀,但因被告已承認非法處理屍體等控罪,加上污點證人阿芳的口供,於是落案控告三人謀殺罪名。
3名被告各自承認禁錮或阻止屍體合法殮葬,但全部否認謀殺罪,在自辯時亦互相推卸責任,如第二、三被告就聲稱一切都是受第一被告陳文樂所指使。後來的證人供詞指陳為黑社會和勝和的成員。
在開庭首日,死者男友吳志遠﹑家姑及凶案現場樓下二樓的情侶,及樓上一住客均曾出庭作供。吳志遠指1999年3月13日後,已再沒有見過死者,家姑指案發當日有二人上門找死者,另外樓上﹑樓下住客亦曾聽到單位傳出女子的叫喊聲。
審訊期間,警員經常要將案中的重要證物Hello Kitty洋娃娃仔搬入法庭,亦要將女死者的頭骨、藏屍冰箱及煮屍用的瓦煲呈堂,令法庭傳出屍臭。當其中一名被告供述如何從椅子上跳下,以膝蓋壓在受害人身上時,另一名被告竟在庭上發笑。
F審訊時,庭外亦出現怪事。當辯方律師指被告只是非法處理屍體,根本不用談得太多之際,庭上的燈閃動大作,庭內所有人都非常愕然。梁勝祖在晚上押返羈留所,深夜他向著看守員稱:“我撞到鬼?(我碰見鬼)”,他指在庭上看到的女性,都是女死者樊敏儀的容貌。

判刑
踏入2000年11月,審訊進入尾聲。法官阮雲道指,控方證人均力指首被告陳文樂是“大耳窿(高利貸)”、黑社會大佬(頭目),參與販毒,但不管這些刑事案底是否真有其事,今次碎屍案跟上述背景全無關連,陪審團只應集中判斷三名被告陳文樂﹑梁勝祖和梁偉倫有沒有毆打虐待和肢解樊敏儀。

辯方三位大律師指,出任控方特赦證人的女童證供薄弱,亦沒有親眼見到樊臨死前的情形,可能並非3名被告親手殺害樊等等,阮雲道表示特赦證人必須說真話,其證供可信程度不應因為她年紀小而打折扣。
2000年12月6日,陪審團以6比1大多數作,裁定3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誤殺罪名成立。法官阮雲道決定以最嚴厲的判刑,判處3人終身監禁。

s阮雲道指他們服刑最少20年才可申請覆核減刑,並嚴斥被告嚴重危害社會,形容為“近年從沒有聽過這樣殘忍﹑變態﹑墮落﹑暴力﹑麻木不仁﹑手段凶殘的案件,以這樣的手法加諸別人身上,連禽獸亦不會這樣對待同類。
他指考慮判決終身監禁的三個準則為:
罪行的嚴重性是否需要判決較長刑期;
視乎被告的性格﹑背景將來會否再犯;
若再犯案會否為公眾帶來嚴重的後果,尤其是風化案及暴力罪行。
法官稱,雖然三被告的代表大律師求情力指他們不合乎上述條件,但法官認為三被告有心理變態傾向﹑精神不穩,與他們接觸的人可能有危險,符合判決終身監禁的條件,法庭須保障社會大眾。由於3人承認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同被判監三年。陳文樂及梁偉倫承認非法禁錮罪,判監四年,而梁勝祖因不認罪,被判囚六年;最後兩項罪名與誤殺罪同期執行。
三名被告聞判後,表情各異,首被告表現冷靜,次被告眼眶發紅,第三被告則深深嘆一口氣。梁偉倫的兄長聞判大力擊打法庭玻璃。
上訴
三名被告被判終身監禁後,均提出上訴,但陳文樂與梁偉倫的申請被駁回,只有梁勝祖獲準上訴。上訴庭法官在判詞中指出,梁勝祖在死者遇害前一天沒有到案發單位,而原審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雖有要求陪審員考慮梁勝祖是否與其餘兩被告“合謀”死受害人,但卻沒有引導他們考慮梁的“離開”,是否足以終止與另兩人的“合謀”關係,上訴庭認為,原審程序上出現了重要錯誤,令定罪不穩妥,故推翻原判,案件發還重審。

梁勝祖在上訴初期,否認有誤殺,但重審時卻改口承認誤殺。辯方律師指梁的角色,與另外兩名被告不同。當他目睹受害人痛極呼喊,一度鼓勵受害人盡快還債,好讓她早日獲得釋放;而梁當日亦親自到警署投案自首;而他亦決心改過,在獄中參加基督教聚會接受教會薰陶;同時,自去年上訴得直之後,案件發還重審之後,他便一直感到困擾,故最後,他決定認罪。律師又表示梁至今已服刑五年,希望法官能考慮刑期的整體性而給予輕判。

2004年3月,上訴庭法官高嘉樂基於案情嚴重,需時考慮適當的量刑起點,其後改判梁勝祖入獄18年。不過,梁於原審時承認非法禁錮及阻止屍體合法埋葬而被判刑9年,由於此罪名未提上訴,故定罪仍會維持
遺體
案中死者樊敏儀的頭顱骨是案中唯一證物,在初審結束後,罕有地交由法醫保存在紅磡公眾殮房,直至各犯人上訴程序結束,死者家人於2004年3月才獲通知領回頭臚,並於3月26日火化,靈位設於荃灣圓玄學院曜暉堂。女死者亦有一名兒子,於1998年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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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曉燕命案

白曉燕命案(簡稱:白案)為台灣有史以來最重大刑案之一,由於被害者為知名藝人之女,加上陳進興、林春生、高天民等三名加害人不僅作案手法殘酷且又於逃亡途中犯下多件刑案,導致台灣社會為之震撼。另外,該案發生期間,台灣新聞媒體大篇幅的報導,亦被普遍認為侵害受害者家屬隱私,將歹徒英雄化。因此,此時期媒體的報導行為亦成為以後台灣新聞媒體倫理標準的負面教材。
該案件不但為當年度影響台灣最大的單一事件,也是1990年代甚至是台灣光復,國府遷台以來最重大的治安事件之一。據台灣半官方的“國策中心研究室”所做的研究報告顯示,白案的影響層面甚至達到台灣的“修憲”、“政黨政治”與內閣政治的權責劃分。

命案大事記
1997年4月14日,就讀台北縣林口鄉醒吾中學高中部二年級的白曉燕,離家上學後即不見蹤影。當天晚上,白冰冰接到歹徒電話,要白冰冰到龜山鄉長庚高爾夫球場大門口守衛室旁墓園,結果白冰冰除了在該地發現女兒的物品外,還有找到歹徒要求五百萬美元贖金的綁架勒贖紙條,女兒的半裸照片,和女兒的一截小指頭。警方接獲報案後,隨即成立專案小組,準備在付贖款時緝捕歹徒。

1997年4月15日~19日間,歹徒多次來電,不過因為歹徒使用的是盜拷的移動電話(俗稱王八機),警方無法掌握其行蹤。18日與19日,歹徒多次約定取款地點,共換了七個地點,從台北市、台北縣、桃園縣都有,但卻一直未現身。此時白冰冰為了確定女兒安危,曾透過歹徒詢問女兒一些問題,從而確認女兒還活著。

1997年4月23日,經過多日的靜默後,歹徒再次來電,約定在新竹市交款,不過此次歹徒再次爽約未現身。白冰冰經過多日折磨,精神幾近崩潰。
1997年4月25日,歹徒再度約定在桃園取款,但仍未現身。此時警方已掌握歹徒行蹤,在台北縣三重市等五個地點同步搜索,逮捕了共犯林致能、吳再培。警方另在三重市發現主犯陳進興和林春生,警方立即圍捕,雙方經過短暫槍戰,歹徒逃跑。而陳進興的太太張素真則被警方逮捕。
1997年4月26日,警方推斷白曉燕應該還活著,若不盡早發布查緝陳進興及林春生,人質反而會有危險。白冰冰上午舉行記者會,請求全民一起救白曉燕。各大媒體均以頭版擴大報導。媒體記者與電視台SNG車擠爆白冰冰家門口。

1997年4月27日,警方以親情攻勢,發動歹徒親人於電視上公開喊話,要歹徒釋放肉票。今日警方也確定高天民涉案。
1997年4月28日,白曉燕屍體被發現,綁匪在撕票後,將屍體棄屍台北縣泰山鄉中港大排,法醫楊日松相驗後認為死亡已八到十天。警方宣布,全面追緝在逃嫌犯陳進興、林春生、高天民。此後警方陸續在各地展開大規模的追緝,三人也開始在島內四處亡命。
1997年5月9日,在當時的在野黨民進黨、新黨等政治人物,與學生團體等要求限期破案壓力下,法務部長廖正豪宣布懸賞一千萬元以偵破白曉燕案。民進黨在立法院發動倒閣,要求行政院長連戰為治安敗壞下台負責。
1997年5月24日,警方收押涉嫌藏匿逃犯的張志輝。張志輝是逃犯陳進興的小舅子。張志輝供稱,於五月上旬送食物到板橋市大觀路一間工廠內給陳進興等三人。檢察官於23日率大批人員到大觀路一帶搜索,但無所獲。
1997年5月28日,偵辦此案的板橋地檢署,收到在逃嫌犯林春生、高天民、陳進興三人合寫並捺指模的限時信,信中指稱綁架案是他們三人所犯,與在押的人無關,要求釋放張素貞、張志輝等人。

1997年6月6日,三人綁架台北縣議員蔡明堂,得手五百萬。蔡明堂受恐嚇不敢報案,整件事情在陳進興落網後才曝光。
1997年8月8日,三名逃犯再度犯案,勒索台北縣某陳姓商人五百萬得逞。8月14日本案因報紙報導而曝光,當時政府中高官除了主管警察事務的內政部以外卻無人知情。內政部長葉金鳳因隱匿案情於15日向國人道歉,警政署長姚高橋請辭獲準。
1997年8月19日,林春生和高天民在台北市現蹤,歹徒擁有強大火力,與警網展開激戰,林春生被亂槍打死,警員曹立民殉職
1997年10月23日,台北發生方保芳整型診所命案。醫師方保芳、妻子張昌碧、護士鄭文喻等三人被以膠帶矇住眼睛口鼻,捆綁手腳後,各射擊頭部一槍斃命。護士鄭文喻死前並遭性侵害。後證實為高天民與陳進興整型易容所為。

1997年11月3日,高天民現身台北市士林區,與埋伏在現場的警方交火十餘發後逃逸。
1997年11月5日,陳進興投書聯合報。信中內容除了認為他妻子張素真遭到警方刑求,大表不滿以外,還揚言將討回公道,可能波及無辜的人,“從容赴死的時刻,就是風雲變色,火山爆發之時,請大家不要怪我!”。日後他又陸續投書給聯合報、TVBS等媒體。
1997年11月17日,警方接獲線報於台北石牌發現高天民,隨即前往圍捕,雙方發生槍戰,高天民無路可逃之下舉槍自盡。
1997年11月18日,陳進興闖入南非駐中華民國大使館武官卓懋祺(McGill Alexander?)家中,夾持卓懋祺一家五口,使整件事情升高成為國際事件。此事件除了造成兩名人質受傷以外,更首開台灣新聞媒體透過電話現場專訪綁架犯的的先例。陳進興在二十四小時內,接受了包括法新社、中視等國內外十餘家媒體的訪問,侃侃而談他對自己犯案的心路歷程,試圖營造自己英雄化的形象。在陸續釋放受傷人質,並與台北市刑警大隊長侯友宜談判溝通後,陳進興同意棄械投降,人質危機才告落幕。不過此一事件已經對台灣的國際形象造成重大損害,並動搖了台灣人對治安的信心。
陳進興落網後,經由DNA的比對,證實他在逃亡期間,陸續犯下了19件以上的性侵害案件。陳進興在逃亡期間侵入民宅,強暴單獨在家的婦女後,還大吃大喝一頓,拿走看得見的財物,還恐嚇被害人如果報案,一定回來報復。因此據辦案人員透露,實際受害者可能遠超過19人。
1998年1月23日,板橋地方法院宣判,判決陳進興五個死刑、兩個無期徒刑;陳進興的妻弟張志輝無罪,當庭獲釋。白冰冰對此判決表示不滿,認為正義未獲彰顯。
1999年10月6日,陳進興槍決伏法。
命案影響
政治
時任民進黨中評會主委謝長廷曾經表示,為鼓勵陳進興投案,他願意組成律師團為陳進興與其家屬辯護,替他們爭取權益。而在陳進興挾持南非武官時,謝應歹徒要求,三度進入現場談判,而由於電視台不間斷的現場轉播,使謝長廷從宋七力事件後跌落至谷底的聲譽再度起死回生。日後他擔任張素真的辯護律師,並使張素貞得以交保。一般認為,由於在綁架案中的表現,使謝長廷累積了日後得以參選高雄市長的政治資本。但白冰冰也因此對謝長廷不滿,並於1998年高雄市長選戰中,製作廣告控訴謝長廷“不是好人,不是壞人,而根本不是人”,廣告末尾有黑底白字的“謝長廷不是人”六字;由於用詞過於激烈,反而影響了另一位候選人吳敦義的選情。
而白案的發生,也影響到人民對當時執政黨(國民黨)的信心。在野黨(民進黨)找到了批判執政黨的著力點,而執政黨對於一連串使社會治安惡化的重大刑案與在野黨的批判,則毫無招架之力,更加強了台灣民眾對國民黨“無能”的印象。因應白案,在野黨要求倒閣並要總統至立法院接受質詢,卻因沒有法源而無能為力,也突顯出憲政制度的不合理。
社會
白曉燕命案查緝延宕,陳進興等人又連續犯下多起搶劫、強暴、殺人重案。人本教育基金會、彭婉如基金會一百多個社會團體共同發起“五○四悼曉燕,為台灣而走大遊行”,於5月14日走上街頭抗議,以婦女、兒童人身安全為主軸,希望為他們謀求安全的生活空間與成長環境,由作家劉俠擔任遊行總召集人。遊行聲明中並反駁當時總統李登輝所指遊行為中共統戰陰謀,而是公民的行動,要求“總統認錯、撤換內閣”。遊行群眾手纏白紗,拉持紫色布條,高舉“悲”、“憤怒”等黑色抗議紙版,以集體跺腳,萬人橫躺表示憤怒、抗議。澄社亦發表聲明抨擊行政院長,要求連戰下台負責。
5月18日,人本教育基金會又結合五百多個民間團體,舉行“五一八用腳愛台灣”遊行,各政黨與工會動員成員參與,新黨、綠黨、建國黨、民進黨都走上街頭,俎粗口/不雅內容]繵玟菕岐`統認錯、撤換內閣”、“認錯、認錯、認錯”等口號,以雷射光束投影“認錯”的腳丫圖案於總統府塔樓墻上,遊行群眾躺下以粉筆畫下身形、簽名,表達意見。
兩場遊行,主辦單位都宣稱達到十萬人以上,為台灣重要社會運動之一,對國民黨主政末期的政治局勢,極為震撼。
新聞倫理
白曉燕遭綁架,部分新聞媒體(如《大成報》、《中華日報》等)在人質未獲安全之時,就發布新聞,置人質安危於不顧,引起了非議。而在確認白曉燕遇害的消息後,媒體報導內容更是巨細靡遺,其中TVBS與《自立早報》刊登出被害人裸露照片,而《中國時報》也刊出白曉燕慘遭凌虐的屍體照片,更引發輿論撻伐。更有媒體在採訪新聞時,跟隨家屬繳交贖款,以致打草驚蛇,使歹徒逃脫,在在都顯示了新聞倫理遭到踐踏。
而媒體對於陳進興性侵害案的黃色描寫也令人詬病。從陳進興所犯的強暴案件開始,乃至於請心理專家、性學專家探討陳進興的“入珠”、強暴習性是否為“性變態”,幾乎都繞著性話題打轉。內容極為不堪。
後來陳進興挾持南非武官事件爆發時,媒體二十四小時不間斷報導,並且搶著打電話進入武官官邸,進行與陳進興的現場訪問,更被批評有將歹徒所作所為英雄化的嫌疑。在電視文化研究委員會所主辦的“1998倒胃新聞大餐”涵粗口/不雅內容]麍※吨丑A該事件被評判為“殺人犯在電視新聞畫面中公開示態,述說自己的不滿,惡言盡出,誓言報復,使電視成為罪犯的傳聲筒。”涵粗口/不雅內容]麍偶茼~度三大倒胃新聞的“第二名”。
l後續發展
陳進興之妻張素貞,日後曾為八卦媒體發現,因生活所迫,而在風化場所上班。而兩個小孩由於受父親之累,在同儕間受到歧視,因此後來交由一對美國籍夫婦帶到美國收養。
張素真之弟張志輝,在此案中被判無罪。他在2004年10月27日,因故強暴並勒死女友;並模仿陳進興投書媒體的方式,向TVBS記者自陳殺人經過;並在記者陪同下,向刑事警察局投案。2005年11月25日,台灣高等法院認定張志輝不符合自首要件,判處死刑。


[ 本帖最後由 ANDY1860 於 2008-2-23 16:1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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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2-23 16:21:33 | 顯示全部樓層

AV色魔

出生於亦成婚於四月四日兒童節的張禮文,是會送倉鼠逗孩童,為老婆髹上月亮星星的「靚仔哥哥」。他在鳥語花香的城門水塘長大,逢周日偕妻阿瑩返九龍塘蒙恩堂做禮拜。但他一走出教堂,便變臉為專淫辱大學女生的「AV色魔」。
卅四歲的張禮文,長得像梅艷芳前男友林國斌。他坦言因迷上AV色情影帶,渴望做男主角,結果四出狩獵受害人。犯案地點由十年前低設防的公屋,推向離受害者住屋僅咫尺之地,終令他去年五月底,在姦污浸大女生時,當場被捕。
本周一被押進監獄前,他懇求警方在八百多件證物中,發還一盒相信是他和太太交歡的影帶。終身監禁了,還依戀新婚三年的太太,豈不太遲。
對於張禮文妻子阿瑩來說,丈夫的罪行令她深受創傷,至今仍未結疤。
烏黑長直發,粗眉大眼,身形瘦削、穿碎花上衣牛仔褲,外表斯文的阿瑩,自丈夫被捕後,仍如常返教會參加周日崇拜。上月廿九日,笑面迎人的她,跟幾名要好的教 友有說有笑,崇拜後聚餐時,她在只有千餘尺的小教堂內,走來走去,沒有一刻停下。但當聚餐完畢,阿瑩靜靜的走到教堂一角,與一女教友細聲閒談,未幾她雙眼通紅,攬著女教友痛哭起來,最後要在兩名教友攙扶下坐車離去。為了不想再傷害阿瑩,記者並未拍攝她的照片
之前屢犯強姦罪的張禮文,終在去年五月,在火炭桂地村強姦浸大女生後,被警方拘捕。當時他身穿迷彩軍服。
為張禮文與阿瑩九九年主持婚禮的祖文銳牧師,本周日獲記者告知張禮文就是「AV色魔」,十年來強姦過起碼四個少女時,他不禁駭然地閉上眼,長嘆一聲,才說:「好意外好震驚。」七十六歲的祖牧師,八三年已離開蒙恩堂,不認識張禮文。當年的婚禮是阿瑩父母找他主持。阿瑩自小跟隨父母返教堂,提到她不幸下嫁強姦 犯,祖牧師輕柔地慨嘆:「對阿瑩是一個考驗。佢嫁到咁既丈夫,無得好講。」
張禮文成教友忌諱
至於蒙恩堂的名錄上,卻依然寫有「張禮文」的名字。
本周日,阿瑩再沒有出現。教堂規模小,約有一百名教友,彼此關係親密。教友多為中年夫婦,對於新來的記者,熱情萬分。記者上廁,教友也貼身陪伴。崇拜後,記者提起要找張禮文妻,本來輕鬆的教友即緊張地懷疑追問:「你認識她嗎?你為何要找她?」又說:「她今天沒有回來。」但後來又說:「我不知道你找的是哪個!」
本周一的法庭上,被法官斥為「精神變態」的張禮文,穿白恤衫、黑西褲,打深藍色呔,面露倦容,雙眼不時望向旁聽席,但見滿庭記者 沒有親友,都失望回頭。聽到被判終身監禁後,他非常平靜,僅透過辯方律師請求,在八百多件證物中,表示想取回一盒相信是和其妻交歡的影帶。後來控方要求先 看影帶才決定,他不想而作罷。
父親守城門水塘
現年卅四歲的張禮文,父親是水務署監工,負責看守城門水塘,與做市政署 清潔工的妻子、禮文、浸大畢業的女兒,及幼子一家五口居於水塘宿舍,直至八二年前張父中六合彩,花三十九萬彩金購入荃灣三棟屋地下七百尺單位自住後,全家人才遷離簡陋的宿舍。此後十多年,張氏夫婦前後再以一百三十萬買入村屋一樓、二樓連天台,還招呼了張禮文的外公外婆同住。九七年,張父中孖T,又用一百三十多萬元,購入屯門豐景園一個四百八十七尺單位,以一家五口的名義擁有。
張的父母並未因此而放棄水務署及清潔等低微職業。城門水塘一位李姓的工友,稱讚張父「盡忠職守」。張父屢中橫財,成為工友中的佳話。
自案件揭發後,與張禮文同住三棟屋的父母及外公外婆,用布簾遮蓋窗戶,地下一層門窗以垃圾袋木板密封,電線切斷。已退休的張父亦不再與街坊打招呼閒聊,事發後只曾跟一名鄰居無奈慨嘆:「唔知個仔搞成咁架,真系唔知。」
連張禮文的妻子阿瑩,也想不到枕邊人竟是強姦犯。於去年張禮文再度犯案前夕,二人正打算由二樓搬落重新裝修的地下,慶祝兩周年新婚紀念。
「哥哥去年三、四月,將睡房塊墻畫上星星月亮,天花板髹白色?雲,墻角有天使仔裝飾,地下鋪雲石磚,靚過我屋企好多。」十歲的鄰居賜仔憶述,「好哥哥」還邀請他入屋參觀,又教小孩搭建木架,還送了一隻倉鼠給他作禮物。
張禮文在觀塘基督教職業訓練中心讀罷一年制機電工程後,便一直做冷氣技工。在三棟屋村鄰居眼中,張禮文人如其名,是「有禮而斯文」的基督徒,即使在案發後, 仍稱讚:「佢好好人,呢排屋對住著街燈都系佢拉既。」去年五月,他在桂地村犯案前,街坊給他借攝錄機,豈料竟淪為他拍攝強姦實錄的凶器。
十年前在小西灣行凶
九二年,張禮文首次犯案,他在小西灣村瑞喜樓,強行將十八歲吳姓少女拉到天台強暴,她每一刻的痛苦,即時被攝進預先架好在高空的攝錄機。
「十年前呢度剛入夥,陌生人出入好難留意到,當時瑞喜樓通去天台無落閘,無安裝閉路電視同警報器。」小西灣村李姓保安員說。現場所見,小西灣村背靠山徑,逃走方便,是理想的犯案地點。

小試牛刀一舉成功,令張禮文的心癮更大。他成長於城門水塘近山腳的員工宿舍,往後犯案的地點,不再是低設防的公屋大廈,而是他自小熟悉的環境郊野叢林。
「搜查佢屋企同銀行保險箱,我地搵到共十二餅影帶,扣除兩盒系張禮文同老婆既交歡帶,其餘十餅帶之中,除小西灣村一宗之外,其他影帶背景系草叢荒野。」負責本案的沙田重案組探員透露

色魔犯案地點越選越險
九二年某日

他在柴灣小西灣村瑞喜樓天台房間內,強姦一名女子。張禮文否認此控罪,檢控官決定終止起訴,但記錄在法庭檔案。
九七年十一月六日

在將軍澳清水灣道永隆路草叢,強姦科大一名二十一歲女學生。
九八年十一月三十日
在沙田穗禾路沙田英童中學附近草叢,強姦一名十二歲女童。
張禮文每次坐囚車出入法庭,都掩面遮住容貌。他曾於庭上要求法官,禁止傳媒刊登他的相片和名字,但遭拒絕

○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沙田火炭桂地村山坡,強姦浸大一名二十歲女學生,即時被捕。
西貢被刺傷移師火炭
九七年十一月八日傍晚,張禮文再出動,他以冷帽蒙面,從路邊草叢跳出,用利刀指嚇一個趕去西貢水隆路教琴的科大女生。他將女生拖到草叢強姦。女生反抗時奪去他手中利刃,刺傷其臀部,但他還是把她姦污了,並搶去她的手袋、相片、日記簿、學生證等,作為戰利品。
西頁一役慘勝後,他把陣地轉移到火炭附近。
九 八年十一月三十日早上八點幾,一名就讀沙田英基中學十二歲外籍女生返學,走上水庫旁通往穗禾路的梯級,蒙面的張禮文又跳出來,把女童拉入草叢施暴。「唔好殺我,我好細個,唔好強姦我,我俾錢你。」她哀求。草叢高逾四尺,把女童的身影都遮蓋了,她的哀嚎被收錄在張禮文強姦影帶之中。

張禮文被捕後承認,每次犯案前,必會觀察目標行蹤及犯案地點三四次,策劃精密。他如捕蝶一樣,將獵物推進他鋪設好的陷阱中。自攝的強姦影帶,一如標本,供日後觀賞之用。

屢次勝利,令AV色魔想挑戰更高難度。他預設的陷阱,最終連自己也墜落去。去年五月桂地村的案件,他就因誇張的刑場布陣,選址太接近受害者住處,加上一身迷彩軍服,而被警方即場拘捕

最後一個獵奸刑場

這次他選中了二十歲的浸大女生,預早在她家門口放置樹枝,等她出門返學時,樹枝沙沙作響,自己才出動。他還首次帶備捆綁女生的鐵鏈、兩部攝錄機,要由不同角 度拍攝強姦實錄,可見他越來越投入和瘋狂。但犯案叢林,只距新竹街十多米,每天朝八晚八,均有運輸工人在此上落貨。此處亦離女生住處僅約三十尺,她被拉走時高叫一聲,已驚動屋內的妹妹。妹妹通知父親,父親就在叢林中,發現由藍白尼龍布搭成的帳篷,和一個赤裸的男人背影,生疑報警,卻沒想到女兒在裡面正受淫辱。
當張禮文透過無線電接收器,獲悉警方掩至時,急逃到新竹街口,卻被運輸工人發現,與警方合力拘捕落網。
「呢度出入都系村民或運輸工人,邊有人穿軍服咁奇怪!」住在桂地新村三十年的劉伯表示,受害女生的父親,本已抽到公屋可搬走,為方便女兒返學才仍住舊居。今次發生不幸事件,已舉家遷走。
色魔無樣睇

「張禮文是經過精心部署才犯罪,而不像林過雲,逢下雨便性情突變才動殺機,林過雲才是精神分裂。」城大應用社會科學系(犯罪學)副教授黃成榮猜測,張禮文只是患上精神失調:「這種失調是『強制被迫的行為』,像心癮,似吸毒。他是理性、清醒的,可透過方法控制。此外,他重看自己攝錄的強姦影帶,顯示他已不能自拔。每次拿取受害人身上物品,是因他視之為戰利品,自我極度膨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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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我說  離開就會解脫 試著自己去生活
  
試著找尋自我  何必為愛蹉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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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2-23 16:23:38 | 顯示全部樓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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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08-2-23 16:25:01 | 顯示全部樓層

元朗姦殺女童藏屍案

遇害女孩陳諾雯 

香港警方終於找到被害女童屍體

這是香港有史以來最恐怖的變態連環凶殺案——凶手在香港元朗接連誘拐姦殺女童,並埋屍匿跡,一時間震驚全港。
日前,香港警方終於破獲此案,被香港警方和媒體稱之為“魔鬼屠夫”的凶手落網。由於該凶手在落網前曾放言說他已經殺死五名女童,而香港元朗失蹤女童人數也不止五名,所以警方現在正在翻查歷年來香港女童失蹤的案件卷宗,並對“魔鬼屠夫”所住的“恐怖屋”進行全面搜查,以期徹底查清這個惡魔的犯罪事實。
1、女童離奇失蹤 櫃中發現屍體
11歲的女孩陳諾雯是12月4日離開香港元朗區壽富街的家去上學途中失蹤的,此後就再也沒有任何音信;10歲的嚴佩珊在12月20日也是在離家上學途中離奇失蹤的。實際上,自從陳諾雯失蹤那刻起,負責辦案的警方經過深入調查後就判定,元朗區可能有一個戀童狂魔,所以當嚴佩珊失蹤後,香港警方立即派出百名警員在元朗區內進行大規模的搜查。結果於21日下午在一凶嫌住家的衣櫃裡發現了嚴佩珊的屍體,法醫檢驗後證實遇害的女孩生前遭過恐怖的性侵犯,這完全證實了警方的判斷,並且立即對這間“恐怖屋”進行全面搜查。
警員很快就在屋旁一個由舊糧倉改造成的雜物間裡撿到了嚴姓女孩的書包及鞋子,還有一疊少女偶像組合Twins的閃光卡片,由於這是陳諾雯最喜歡的少女偶像組合,加上她有收藏這種閃光卡片的愛好,所以警方立即就有一種不祥的預感。緊接著,警方又發現一包已經打開了的水泥袋,大約有五分之一的水泥不翼而飛,這更令警員不寒而慄,懷疑凶手可能用水泥埋屍。
2、警方封鎖現場 發現可疑沙井
為此,警方立即從總部調來每台價值20萬元的光纖搜查器,這種先進的儀器能夠深入細小的縫隙搜查物證,而大批的搜查人員在儀器送達之前用鐵片、木棍和鐵錘敲打每一個可疑的地方,重點尋找有新鋪水泥處。由於天色已黑,而摸黑搜查會破壞現場,所以警方派人大範圍封鎖了現場。
次日中午12時左右,警察發現屋旁有一口沙井,井口被一塊木板掩蓋,邊上還被水泥封死,上面還壓著一部廢棄不用的冷氣機。覺得可疑的消防隊員立即用巨型鐵錘和爆破工具將井口打開。井口約60釐米,深3米,木板剛一被移開就傳出強烈的惡臭,一具赤裸的女屍蜷伏在井底,半身浸在污水中,身體倒向右側,頭部抵住井身,身體還粘有一層已凝固的水泥!
3、屍體腐爛嚴重 難辨真實身份
身穿防污衣的消防隊員首先進入沙井,由於井口狹窄,無法將女童屍體抬起,所以經研究後決定向沙井注水,等屍體浮起後,成功地將屍體抬出沙井。
死者全身赤裸,向左側蜷曲,未見有繩索捆綁,身體粘有少量三合土,估計已死去多日,再加之浸在污水中時間較長,屍身已腐爛,所以樣子十分恐怖。屍體由消防隊員拉到地面後,由專門人員送到驗屍房,至傍晚6時許,警方及陳諾雯家人到沙田富山驗屍房,因屍體嚴重腐爛,無法從面貌辨認其身份,需進行DNA化驗,至於其死因也有待法醫剖驗。
新界北總區警察局總指揮吳志堅表示,對兩死者家人非常同情,他認為案件是個別事件,疑凶動機仍有待調查,不排除任何行凶的可能性,但現在沒有證據顯示與其他案件有關,警方會以謹慎及客觀的態度進行調查,目前新界北總區重案組已全力協助元朗警區重案組工作。
4、證物裝滿兩大卡車 死者家屬悲痛欲絕
其後,警方在現場搬走大批物證,包括疑凶用手推車加上木架改裝的兒童車、床褥、酒樽、兩罐石油氣及雜物等,由於證物數量頗多,警方要召來兩部卡車才能運走。1e&CF2P F)u.Wo*Jp
陳諾雯的哥哥昨日前往白沙村現場時,仍抱一絲希望,祈求諾雯可以吉人天相,誰料最終命運弄人,當他知道妹妹遇害後,悲痛不已。他稱,年少的時候他跟隨姑媽生活,近年才搬回家居住,兩兄妹非常投機,經常一起玩網上遊戲。目前,警方對該案十分重視,已翻查歷年失蹤女童檔案,懷疑是否仍有女童遇害,因為凶手這種專門姦殺女童的變態行動,警方不排除有更多受害女童未被發現。
此案也揭開了香港“魔鬼屠夫”唐某的種種暴行:原來11年前,他誘騙的一名年僅11歲女童,成了他今日的妻子,這令人難以置信的行為,竟是這次姦殺兩名女童的導火線,他曾經這樣說過:“殺人可以增加我的魔力!”可憐兩名女童卻成了他的祭品。
陳諾雯母親在收到女兒慘死消息後趕到現場,對於這個悲慘的事實,她一時無法接受,哭得死去活來,有時又自言自語,表示女兒是好人,不會死的,表現得非常歇斯底裡,在場警員都為之動容。
5、自稱已經殺死一人 疑犯炸傷親生子女
38歲的疑凶唐某,由於較早前與妻子感情出現問題,妻子返回娘家,在最近一星期,唐某多次致電妻子,催促她早日回家,但是妻子不予理會。據說,他曾經在電話中警告妻子說:“我會殺5個人,最後一個是你……”又說,“我殺人會增加我的魔力!”但他妻子仍不為所動。
之後,唐某因找不到妻子,轉而致電小姨子,並表示“我已殺了一個人,你最好叫你的姐姐回家”。唐某的小姨子不相信,直至前天,唐某再次致電小姨子說:“我已殺了第二個人。”
與此同時,唐某又在妻子的手機上留言說:“你回來收5條屍啦!”唐某的小姨子於是報警,警方接報後到達白沙村其屋,並且與唐某對峙,當時唐挾持3名子女,最後他引爆石油氣導致他和3名子女身受重傷,警方事後在屋內發現嚴佩珊的屍體。
6、搜查後發現精神藥物 被害者貌似疑犯之妻
“魔鬼屠夫”唐某當小販,選擇下手對象。警方調查發現,唐某在案發前一段時間,曾經在元朗街頭販賣熟食,懷疑他利用此方便,與前來光顧的女孩子接觸,然後選擇對象下手。
據悉,疑凶為人極懶散,遊手好閒,靠援助過活,但是卻暗中在朗屏附近推車販賣熟食,其目的可能另有居心。警方估計,案中兩名死者嚴佩珊和陳諾雯,可能也是在買小食品時與疑凶認識,其間,相信疑凶在得悉兩女童的嗜好(嚴佩珊愛打遊戲機,陳諾雯喜收集明星閃卡)之後再投其所好,甚至可能訛稱家中有遊戲機和閃卡,從而先後引誘兩童到其住所下手。
另外,警方在案發後搜查疑凶在白沙村的住所時,發現一些精神藥品。有村民說,以前疑凶為人十分健談,但半年前性格大變,沉默寡言。因此懷疑他近月來精神已開始出現問題。
先後遇害的兩名女童陳諾雯及嚴佩珊,兩人均是長髮披肩,與38歲唐姓疑凶的妻子有幾分相似,可能因此被看中成為誘拐目標,最後慘遭毒手。被捕疑凶由於在爆炸中受重傷,目前仍未能錄取口供,令警方調查工作遇到不少困擾,警方稍後會控告他兩項謀殺罪名。
7、凶手自曝殺人真相 嚴姓女童死於窒息
12月22日,甦醒過來的嫌犯首度開口披露殺害兩女童的真相,聲稱是要追求“成仙”而長生不老!
他告訴警方:“我學過降頭術,我殺五個人就會成仙!”然後向錄口供的警員承認殺害兩女童的動機是要“成仙”而長生不老。這個唐姓凶嫌強調說,他是一個正常人,並非外界所說的有精神病。至於他的三名子女則因他在拒捕時點燃了石油氣而受重傷,所以現仍然留醫,長子生命危在旦夕,兩名年幼女兒雖然已有好轉,但因臉上燒傷的傷口面積頗大,就算痊愈亦有毀容之憂。
全身25%皮膚嚴重燒傷,被押送到醫院後一直昏迷不醒的凶嫌自曝獸行,透露說他曾狎玩兩女童屍體。兩名慘死女童嚴佩珊及陳諾雯由法醫剖驗,初 步證實嚴女死於窒息,且曾遭性侵犯。這證實了他的自供。
失蹤女童嚴佩珊

失蹤女童嚴佩珊被床單包裹藏於衣櫃,救出時已證實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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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財富滾滾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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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2-23 17:54:59 | 顯示全部樓層
資料詳盡!多謝分享
得閒玩下3P頭腦都靈活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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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2-23 23:40:17 | 顯示全部樓層
不過....要睇成個鐘至看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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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8-2-24 01:26:21 | 顯示全部樓層
仲有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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