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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沈陽海哥 於 2014-8-27 17:18 編輯
大陸 冤案90%因刑訊逼供
在中國被尊爲「中國新刑事訴訟法之父」的中國法學家陳光中近日受訪時指出,
中國有95%以上的冤案是刑訊逼供的結果,建議應堅決防止刑訊逼供,
適當降低申訴門檻。
《中國青年報》週一報導,福建兩名兒童中毒死亡的嫌犯念斌曾被4次判處死刑,
但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上週五宣判念斌無罪。
這個判決,引來關注。
據報導,念斌案不是中國第一宗引發關注的冤案,從湖北佘祥林案、
河南趙作海案到浙江張氏叔侄案,冤案不斷地出現,
引發人們對冤案何以發生的追問。
中共 公安 司法局 不重視辯護意見
陳光中曾在1993年受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委託,帶領中國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
的專家學者調查研究,提出中國刑事訴訟法修改建議稿,並全程參與中國刑事訴訟法
第2次修改,他對嚴重的冤案問題提出分析。
他指出,在中國大陸,冤案比較重要的原因有3大點。
第1個是偵查階段,中國中共司法當局「搞刑訊逼供和變相刑訊逼供」,
可以說中國95%以上的冤案,是刑訊逼供的結果。
第2個重大原因,陳光中表示,是中國司法當局對有罪證據的認定,
不符合中國刑訴法對證據確實充分的要求。
這次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就認爲,念斌案沒有排除合理懷疑,關鍵證據未達標準。
陳光中表示,第3個原因是沒有重視辯護意見。
中共一些司法人員覺得,辯護人是爲被告說好話、找理由,明顯對嫌疑人
有利的證據,擺出來也不去核實。
不過, 一些中國網民指出,還有更普遍也更重要的原因是許多中共司法人員貪污受賄,
才是造成冤案的重要關鍵。
陳光中指出,念斌案歷時8年獲得糾正不算特別長,如河南李懷亮冤案
12年才獲得糾正。
他建議,應堅持防止刑訊逼供,排除非法證據,且適當降低申訴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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