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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3-7 16:5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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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安樓肥貓 發表於 2014-3-7 16:48 
先唔好講係咪"報夢", 依家呢位阿嬸打官司話要攞鄰居嘅遺產, 非親非故憑乜野攞遺產? 除非有遺囑白紙黑字現 ...
http://news.singtao.ca/vancouver ... 237443d3315697.html
原來件案
患病婦死 百萬贈鄰居
[2011-07-21]
無親無故的龍姓患病婦人於2006年臨終前並沒有立下遺囑,但把自己一個銀行保險箱的鑰匙交給照顧她的鄰居。她去世後,與她為鄰20年的江姓婦人指,龍臨去世前表示「無用,想死」,並將自己所有財產贈予江,包括所住的唐樓單位及110多萬元的款項。法庭則認為龍於去世前都沒有搬出單位,顯示她不會放棄業權,但由於龍向江交託了保管銀行存摺的唯一鑰匙,所以只判處江可獲戶口內的100萬元存款。
原訴人為死者龍雅麗的遺產管理官,而答辯人是死者鄰居江美仙、她的三名子女及律政司。死者於2006年12月31日去世。江女士與家人同住。她20日晚在灣仔寓所表示:與死者龍婆婆為鄰居多年,龍婆婆身體差,主動要求她照顧。龍婆婆生前把東亞銀行保險箱的鑰匙交給她,但很少去開保險箱。至於存摺戶口有多少錢,她指自己並不清楚,20日收到法庭的通知,不過自己看不懂。
根據判詞,答辯人江美仙指,她與無依無靠的龍為鄰20年,兩家人關係一直和諧,龍分別於12月8日、29日及30日,曾表示「想求神賜她死……無用,想死」,並三度表示死後把財產贈予她,更給予她放置東亞銀行戶口的保險箱鑰匙,戶口內有100.6萬多元;另她與死者互相擁有對方寓所鑰匙,由於龍沒有立下遺囑,她遂與子女以臨終饋贈原則追索龍的遺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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