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news – 2013年10月3日星期四上午8:45
今年5月才和丈夫陳子強離婚的藝人傅天穎,7月份被民眾目擊,她與緋聞男友在新北市中和區的「四號公園」草地上喝酒,之後竟然一時性起上演「活春宮」,警方獲報前往處理,卻遭緋聞男友怒罵攻擊,警方帶回偵訊移送。3日新北地檢署依妨害風化、妨礙公務等罪起訴,傅天穎得知後感到驚訝但不願多談,將請律師了解。
本名李中琴的傅天穎,和前夫陳子強婚後育有一子,但卻多次傳出爛醉、割腕和緋聞風波,5月簽字離婚,目前仍爭取兒子的撫養權。傅天穎在7月1日凌晨1時左右,和緋聞男友全姓男子(46歲)在新北市中和區的四號公園喝酒聊天,之後在酒精的催促下,2人便在公園草皮親吻,接著便下半身赤裸上演「活春宮」,正好被一名遛狗的張姓男子發現。
張男發現2人有「撞擊」的動作,接著聽到女方喊出「不要強姦我」,張男以為發生性侵事件,趕緊打電話報警。警方獲報之後前往處理要求出示證件,發現是傅天穎和其緋聞全姓男友,但根據《聯合報》報導,全男認為警察多管閒事,不但出言辱罵還動手攻擊,導致員警多處擦傷,2人被帶回警局偵訊。
警方訊後將傅天穎與全男移送法辦,檢方偵訊時全男辯稱2人當時並未發生性關係,僅承認有摟抱、磨蹭等行為,也坦承有辱罵、攻擊員警;傅天穎則堅稱並無失態,一度還在法庭上委屈落淚。但檢方採信警方和證人供詞,新北地檢署2日依公然猥褻罪將2人起訴,全男另被起訴妨礙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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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陈宏彬表示,傅天颖所涉活春宫一案能否成罪,关键在于两人是否有在公园内公然进行性行为或猥亵动作,因此案发当时傅天颖是否有和全姓男子发生「性器官插入或接合」以及是否有「裸露性器官」等行为,引起公园路过民众「不舒服或是侵害性道德的羞耻感」即是该案主要成罪关键。
而就目前媒体消息所知,全案系因路人发现而通报警方所查获,并且根据警方证词亦指出,到场处理时傅天颖脸颊嘴唇皆有咬痕,且上半身衣物掀起露出胸部,下半身内外裤都未穿好,再加上现场目击证人亦指出,有听到「撞击」、「喊叫」声;律师陈宏彬认为,在路人与傅天颖及全男并无恩怨、构陷理由的前提下,检方采信警方及目击证人证词是可以理解的,起诉自然也在情理之中。
对于全男在到案后虽然否认有公然在公园进行性行为犯行,但却坦承有和傅天颖进行拥吻、磨蹭等动作;律师陈宏彬表示,就算目击证人没有清楚看见傅天颖和全男有「性器官插入或接合行为」,但如果傅天颖和全男在公园内的亲密行为,有「裸露或引发目击证人性羞耻感」即可构成公然猥亵犯行,未来经法院审理后,成罪的可能性其实相当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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