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己問了好久的問題, 我自己想了几個, 但不是即時可以立即解決現在的問題,
首先, 要教大家分開垃圾種類, 可以把不同的垃圾放在不同的地方和處置, 這己經做緊:
1, 要再想一下起回火化爐了, 有些環保人士說燒出來的廢品, 是會把環境弄不好, 但我們不可以只是堆填的, 有部份可以用這來減少, 應要再開在南Y島吧, 香港島的人都要負責的
2, 在香港的離島和離島之間, 可以找一地方, 把分類的填下去, 這一定給環保人士反對,
3. 在北區的東北端, 近海和大陸边, 可以考慮, 那些什麼評估也要用2年了
4. 那屯門加大現有的堆填區, 但要有終止日期, 不能無了期的堆填下去
5. 應把所有問責官員和立法局議員, 把所有所謂資助抽3%出來, 做這方面的資金和開創廢物重做的發展用
其實這些問題, 己不是今日的問題和應早早10 年前便要考慮, 但因过去的特首因種種政治和商家的要求, 而把要發展的時間都浪費了, 現任的又無用和無能, 一意固行有時是對, 但不聼人民的意見, 便是敗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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