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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振聰(Tony/Peter Chan,1959年12月23日-),
香港風水師、自我聲稱基督徒、
商人及在囚人士,已婚,妻子為譚妙清,
育有三名子女。
陳振聰是香港中文大學聯合書院中文系首任系主任兼國學家陳湛銓的侄孫[2][3]。其父親陳汝楠(Chan Yu Nam, Patrick)及二叔陳汝泰均從事教育[4];父親陳汝楠是新會人[5],曾任教旺角聖公會諸聖中學。陳振聰於1994年用超過4,000萬港元購入香港島半山區寶雲道楠樺居大宅作為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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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早年為人低調,他從前沒有為香港傳媒所留意,包括狗仔隊在內。2007年4月,陳振聰突然聲稱自己是香港華懋集團已故董事局主席龔如心千億遺產的唯一受益人而聲名大噪,更自稱是龔的情夫。陳的身份、家庭、人際網絡等個人資料通過第三者發放,資料來源包括以律師麥至理作為代言人發放的聲明及影樓合照、自稱是陳振聰的伙計發放的合照、傳媒追訪拍得的可能是陳振聰寶雲道大宅及其家人的生活照等。惟在2010年2月2日高等法院的判決中陳振聰被宣佈敗訴。扭盡六壬想贏龔如心世紀爭產官司的陳振聰,上訴到終審法院仍敗於華懋基金,過百億的龔如心遺產無法落袋,換來的是超過五億元的訴訟債務。
爭產不成一身蟻的陳振聰,將面對刑事起訴,皆因「終極敗訴」後,陳振聰手持的遺囑偽造。面對巨額債務及刑事檢控,陳振聰沒發揮風水師本色,沒像幫龔如心那樣搞下種生機或風水陣,反而投靠了林以諾,轉會信耶穌!2012年8月成為基督徒,並於2013年3月受洗[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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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4日,陳振聰涉嫌偽造及行使虛假文書,在高等法院被判罪成[8],判刑12年,兩項控罪同期執行,現於懲教署管理的赤柱監獄服刑。由於身份特殊,懲教署准許其於赤柱監獄中的甲類囚犯綜合大樓一個單人囚室單獨囚禁。[9]
住慣獨立大屋的陳振聰,被法官狠批「無恥、邪惡、極度貪婪」,重囚十二年。他牢獄生涯首三天獲安排在赤柱監獄醫院的獨立冷氣房,令其監房初夜睡得較舒暢。據知當局又將陳由乙類囚犯升格為甲類囚犯,將送往較高設防的甲級大倉囚禁,與兩代賊王葉繼歡和季炳雄為鄰。
陳振聰淪為階下囚,開始十二年的鐵窗歲月。妻子譚妙清,乘坐司機駕駛的七人車離開貝沙灣豪宅,到數碼港一家超市購買一袋探監用品,再前往跑馬地及銅鑼灣時代廣場,分別接載陳振聰弟陳振國及陳振聰私生女倫培珍往探監。
陳振聰在監房首三天,獲安排囚禁在監獄醫院的獨立冷氣房,設備等同D8首長級的私家病房,只是房門被加設鐵閘,並有懲教員在門外駐守,屬獄中一級享受。按照署方規定,甲級重犯主要在室內工場工作,如製作路牌標誌,除了放風,其餘時間多關在囚室。
年表
生於己亥年丙子月己卯日(1959年12月23日)丙子時。
1977年,在香港利瑪竇書院中五畢業。
1977年-1988年,曾任職酒保、侍應、市場調查員及從事售賣電子零件生意。
1986年2月至6月間,陳振聰冒充醫生,四出申請共4張信用卡後,消費9.2萬元。惟他在第五度欲申請信用卡之際,銀行核實資產,揭發他「扮醫生」而不獲批。其後他在西區裁判署承認以欺騙手段、意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和服務等共10罪,罰款2萬。[10]
1989年初往北京旅遊時,認識當時做導遊的譚妙清,兩人感情發展迅速。
1990年8月,他搬到譚妙清在九龍藍田的公屋同居。同年在尖沙嘴開設「振業興隆堂」開班教授風水。口授自稱曾經擁有的方術書籍《天圖佈局》內容﹝自稱是父親在1989年留下的﹞
1992年3月9日,與譚妙清結婚,當時無家人出席,因為父親患病,兄弟姊妹要上班。
1992年,婚後三天,陳在友人介紹下認識龔如心。陳自稱一星期後陳龔二人迅即展開「浪漫與性的關係」。
1992年,婚後誕下大子,英文名「Wealthee」。
1994年,陳振聰供詞指,陳妻譚妙清懷著女兒「Xenia」時[11],陳刻意安排女兒在龔如心生日(9月29日)出世,希望能令龔開心。
2007年,陳振聰擲逾15億港元,在杜拜向法國空中巴士廠購買最新型號的豪華版A350,成為全球首名以個人身分購下該飛機的人士[12] 。陳振聰本身已擁有一架價值2.8億港元的Gulfstream私人飛機。[13]
2010年2月2日,龔如心千億爭產案揭盅,高等法院裁定,陳振聰所持的06年遺囑的簽名是偽造的,判陳振聰敗訴。陳決定提出上訴。
2010年2月3日,香港警務處商業罪案調查科拘捕陳振聰,指陳振聰涉嫌偽造06年遺囑,帶返灣仔香港警察總部進行刑事調查。[14]
2010年2月11日,陳振聰入稟高等法院,控告警方檢取其法律保密文件,並要求禁止警方打開有關文件。[15]
2010年4月16日,高等法院裁定,陳振聰需向華懋慈善基金賠償逾億元訟費。 法官更引案例指出,偽造遺囑屬冷血行為,陳振聰膽敢以假亂真,大話連篇掩飾風水師身分,連何時與龔如心變成親密情人也胡扯一通,故必須判他支付最重的彌償性訟費。 [16]
2010年4月23日,稅務局入稟區域法院,向陳振聰追收過去6年逾3.4億元的稅款。[17]
2010年9月10日,陳涉偽造遺囑的刑事案,警方正將2006年遺囑送往化驗,惟陳振聰稱為獲得公平調查,要求派化驗專家「監場」,甚至與警方一同化驗。律政司代表指從未聽過刑事案疑犯參與查案,明年將審理爭產上訴的副庭長羅傑志亦指想法荒謬,拒絕申請。[18]
2011年2月14日,高等法院上訴法庭三位法官昨一致裁定陳振聰敗訴,斥陳振聰一直不誠實地展開這宗爭產官司,是濫用法庭程序,下令他須支付懲罰性堂費。法官重申原審法官林文瀚裁定陳振聰持有的06年遺囑上,龔如心及見證人王永祥簽名屬虛假的定斷是正確的,而陳持有的○六年遺囑是偽造。[19][20]
2011年3月9日,陳親自撰寫致全體立法會議員公開信,質疑警方隱瞞證據,令上訴裁決不公道,要求議員協助促請警方公開其持有的2006年遺囑鑑證結果。陳在信中表示,若警方有證據證明其持有的06年遺囑屬偽造,他早已被捕。惟有法律界人士指出,基於刑事調查需要保密,警方在未提出檢控及上庭前,不會向疑犯披露調查或鑑證結果。[21][22]
2011年4月6日,高等法院上訴法庭駁回陳振聰就龔如心遺產案的上訴申請,裁決理由是,陳振聰手持的龔如心2006年「遺囑」只是「遺囑」的一部份,而非遺產的全部,上訴人不會取得遺產的全部,亦不是唯一繼承人。但陳振聰表明會直接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23]
2011年5月25日,陳被稅局追收利得稅和物業稅逾3.4億元。陳稱稅局把通知書寄往律師行舊址,沒有寄給他的稅務代表,令他不能夠在一個月限期內提出反對,要求法院司法覆核。但政府的代表律師指陳有責任主動通知稅局更改地址。[24]
2011年5月26日,多次炮轟警方調查緩慢的陳振聰,終被商業罪案調查科正式落案起訴兩項偽造遺囑及使用虛假文件罪。首項偽造罪指他於02年7月28日至07年11月16日期間某日,在香港製造一份日期為06年10月16日的龔如心遺囑,卻訛稱由他人製造,意圖對他人不利。另一項使用虛假文書控罪則指陳於07年11月16日,明知該張龔如心的遺囑屬虛假文書,仍使用它以作出對其他人不利的行為。[25]
2011年6月1日,陳在稅局拒絕延期提出反對徵收欠稅案中獲勝。主審法官認為, 稅局單憑律師行的簽收印章,便斷定陳已收妥通知書是不合理,乃下令撤銷稅局不許陳延期提出反對徵稅的命令,兼得九成訟費。[26]
2011年6月30日,陳就被罰的訴訟費上訴案中被判敗訴,陳振聰將需要向華懋慈善基金繳交超過1億4千萬元訟費。華懋慈善基金要陳振聰就爭產案找付1.4億元訟費,陳振聰反指基金官司費用來源不明,似有非法包攬訴訟之嫌,但聆案官認為其指控毫無理據,拒絕讓他查看基金帳目。[27][28]
2011年7月6日,陳振聰懸紅1000萬美金追緝千億遺產案的「真相」, 呼籲知情人士提供資料,例如內幕消息、證據同埋龔如心指紋樣本或親筆簽名,證明遺產案的真相。[29]
2011年8月4日, 陳振聰對華懋基金近千個的帳單項目逐一提出質疑, 聆案官羅雪梅昨指陳振聰反對基金每項帳目的做法甚為罕有,但同意將訟費評定預留二十五天聆訊時間,相信長達二十五天的「訟費評定」為本港司法史上最長。[30]
2011年10月24日,陳振聰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但終審法院不認同陳振聰一方聲稱的新證據,即02年遺囑見證人王永祥證供不可信,認為王永祥證供可靠。 另外,陳又指案件涉及的金額超過100萬元,有「當然權利」上訴至終院,但終院也認為這個理據不適合。終審法院同日拒絕上訴申請,為這宗糾纏多年的爭產案畫上句號。[31]
2011年10月31日,陳振聰接受商业电台節目《左右大局》訪問, “承認”自己有“道德缺失”, “不能說自己是好人”, 但又謂自己敗訴是敗於道德壓力, 指審訊對其不公平, 認為是道德審判淩駕於公平審訊。大批市民致電節目狠批陳振聰, 譴責他貪圖龔如心的遺產, 斥責陳振聰花言巧語、不知廉恥。[32]
2011年12月4日,龔如心臨時遺產管理人,以華懋旗下公司名義入稟高院,指陳利用風水師身份和與龔如心的親密關係佔便宜,趁龔如心癌病惡化期間向她施加不當影響,濫收她三筆各6.88億元(合共20.64億元)的巨額風水治病服務費,並轉帳給由他本人控制的公司。管理人要求高院撤銷該三次轉帳交易,並要求陳振聰交代有關款項去向,並歸還款項以及從中獲取的所有利益。[33]
2011年12月25日,龔如心臨時遺產管理人成功申請臨時強制令,禁止陳振聰動用名下一切資產,陳振聰要在兩星期內提交資產清單。[34]
2011年12月30日, 香港電台公布今年市民票選的「風雲人物」,陳振聰「眾望所歸」成為本年度「風雲火羅人」首位。[35]
2011年12月31日,陳振聰以擔心披露資產會對他正面對的多宗刑事和民事訴訟造成不利影響,昨要求法庭給他廿一日寬限期;法官不接納陳的理據,但仍給予寬限,下令他最遲明年一月十三日作出披露。[36]
2012年2月8日,陳振聰稱因欲出售物業支付訟費,希望法庭解除早前頒下凍結及披露資產的強制令,但遺產管理人認為有關物業由一間公司持有,賣出後的收入不一定屬於陳振聰。高院最終拒絕陳振聰申請。[37]
2012年2月20日,華懋慈善基金已向高院申請臨時禁制令,要求凍結陳振聰名下一億四千一百萬元資產,案件本周五進行非正式審訊強制令。假若華懋慈善基金再贏,連同去年底龔如心臨時遺產管理人的一億三千萬元凍結令,陳振聰名下共二億七千一百萬元資產,將被禁止動用。[38]
2012年2月22日,陳振聰被龔如心遺產管理人追討三筆合共超過20億元的風水費案件,今日在高等法院提訊。原訴兩公司認為就算是支付風水費用,都不會如此龐大的款項,乃要求法庭頒令撤銷上述三宗風水交易,下令陳振聰須全數歸還巨款。[39]
2012年2月28日,陳振聰解除凍結令的申請早前遭法庭拒絕,法官昨於判詞中頒下五大理由,狠批陳振聰為人不可信,直指他缺乏商業道德,並引述傳媒報道指,陳不再相信司法制度,對他能否遵從法庭判令存疑,恐他會將資產消耗而“走數”。[40]
2012年3月1日,陳振聰早前被法庭下令披露所有超過10萬元資產,兩項命令限期分別在1周期前及昨天屆滿,陳今早再申請延期時被法官拒絕。[41]
2012年3月8日,稅務局追討陳振聰逾3億元稅款,上訴庭裁定稅局得直,陳振聰要付逾3億稅款,兼付堂費。[42]
2012年3月16日,法庭去年要求陳振聰披露名下逾10萬元的所有資產,兩度申請押後獲批後,至本月初陳一直無履行指令。龔遺產管理人入稟高院要求判罰陳違反法庭指令。[43]
2012年3月21日, 陳振聰拒付華懋250萬訟費 ,指控基金涉及「包攬訴訟」及「誇大訟費」,但署理司法常務官指斥陳必須持有足夠表面證據才能作出上述指控,不能單憑揣測,否則將「濫用司法程序」。[44]
2012年3月26日,陳振聰被控偽造遺囑及使用虛假文書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時向法庭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指涉案遺囑在控方進行檢驗後已「變形」,有關的檢驗又不准許辯方專家在場「監驗」,對陳振聰一方並不公平。裁判官要求陳振聰3周內提交理據及書面申請予法庭和控方 。[45][46]
2012年5月8日,陳振聰終向法庭披露他已將資產消耗至約7億3300萬元, 當中最值錢的是估計值五億元的寶雲道楠樺居原址地皮,陳在香港沒有其他現金。[47] 陳振聰昨回應電話查詢時稱,「我真係好窮,我整副身家就只剩下七億幾。」[48] 因他正遭華懋慈善基金、龔如心遺產管理人和稅務局追討訟費、「風水費」及欠稅合共逾27億元,若他所言屬實,他將隨時因無力付款而破產。[49]
2012年5月26日,陳振聰被控偽造及行使假遺囑,在初級偵訊欲以遺囑嚴重受損為由,反對遺囑呈堂,陳振聰的十八歲兒子陳酉樺 (Wealthee) 和「私生女」倫培珍首露面到庭撐父[50]。但裁判官昨不接納陳的說法,裁定涉案遺囑可交付高院作呈堂證物。案件押後至下周二再訊。[51]
2012年6月1日, 陳振聰被控偽造及行使假遺囑,經過9天初級偵訊,裁判官認為表面證供成立,下令將案件交付高院由陪審團審理。[52]
2012年11月20日,終審法院三名法官一致裁定,否決陳振聰要求延遲交稅的終極上訴許可申請,陳將須要盡快繳交欠稅。[53]
2013年3月8日,陳振聰改信基督教, 受浸成基督徒, 並由Tony改名做Peter。他在接受《商業電台》節目《1圈圈》訪問時稱以往自己信風水是受魔鬼引誘, 指上帝用爭產案要他遇到佢。他說他之前幫人睇風水,「只是依據一本書去做」,堅持喺信教前無宗教信仰。[54][55][56]
2013年3月29日,陳振聰遭稅務局追討約3.4億元物業稅及8%年息,案件昨在區院聆訊。陳堅稱龔如心生前曾給予陳振聰3筆約6.8億元款項是餽贈(gift)而非看風水收入,拒絕清繳有關稅款。但稅局一方即反駁指出,根據稅務條例,無論納稅人是否對稅額有反對,均應先交稅。[57]
2013年4月15日,陳振聰被稅局追討約3.4億元物業稅及利得稅,區域法院判陳振聰敗訴。區域法院法官潘兆童指出,納稅人若對評稅結果有異議,須在30日內提出反對,但陳聰振在過期後沒有提出,而過期的爭議已經在高等法院及上訴庭處理,法官認為陳振聰已經無任何理據支持他指有關款項是「餽贈」的說法,判陳振聰敗訴。[58]
2013年7月4日,陳振聰被控偽造遺囑及行使虛假文書兩項罪名,陪審團經過2日商議後,分別以6:2及7:1裁定罪成,並於同月5日被判處監禁12年,兼付200多萬元訟費。高等法院法官麥機智斥責他無恥、邪惡、極度貪婪,利用龔如心的寂寞、哀傷和信任犯案。[59][60][61]
虛假的專業身份
1986年2月至6月間,陳振聰冒充醫生,四出申請共4張信用卡後,消費9.2萬元。惟他在第五度欲申請信用卡之際,銀行核實資產,揭發他「扮醫生」而不獲批。其後他在西區裁判署承認以欺騙手段、意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和服務等共10罪,罰款2萬。[62]
龔仁心説,龔如心介紹他予龔仁心認識時,自稱是兒科醫生。龔仁心本身就是一個執業醫生。[63]
王天一當天也供稱,龔如心介紹陳振聰時,也稱他是旅居加拿大的華人醫生,並自稱是知名革命先烈陳少游的後代。
梁錦濠在庭上說,陳振聰曾透露自己由加拿大留學回港,曾在多倫多唸醫科,由於醫學修為不深,曾經醫死人,所以沒有取得醫學學位。[64]
陳振聰的堂弟陳振雄說,陳振聰年輕時為了達成從醫的心願,要向親友借錢數十萬元成就理想,但其後行醫不足一年便辭職轉投商界,未幾便能夠全數償還欠款,令親友嘖嘖稱奇。[65]
1992年結婚時,陳振聰在結婚證書中的職業填寫貿易商人。駱應淦將他的結婚證書呈堂,質疑當時他的貿易公司已結束,為何仍要虛報職業,聲稱自己是貿易商人。陳振聰回答說,雖然公司已結業3至4年,但一直以為自己仍是貿易商人。駱聞言後詫異說:「要填的不是你想做什麼,而是你事實上在做什麼。」陳只得無奈承認或許是填錯了。[66]
2009年,律師駱應淦呈交一份陳振聰於2008年參與美國喬治城大學 (Georgetown University)訪京代表團的行程資料。文件上填報陳振聰持有加拿大大學生物工程學士學位、是喬治城校長的高級顧問、一直從事生物無線射頻技術,並支持國家推動航空及文教事業,獲國家民航總局發出的駕駛飛機牌照。[67]
陳振聰在回答律師駱應淦的質問時,始否認自己曾經留學加國,表示從不知自己是「校長的高級顧問」。[68]
與中央政府的關係
陳振聰向梁錦濠自稱認識中國國務院前副總理田紀雲,可助賄選入獄的梁錦濠申請保釋。 [69]
王天一供稱,龔如心介紹陳振聰時,自稱是知名革命先烈陳少游的後代。
陳振聰指自己雖未看過2002年的遺囑,但龔曾向他提及,根本無意執行「02年遺囑」,因立該遺囑目的,只用以獲取中央政府支持,讓內地司法部門介入她與家翁王廷歆的官司。駱應淦指出,陳振聰的說法不但指出龔如心在妨礙司法公正,而且是對中央政府及特區司法獨立的侮辱。[70]
陳振聰發表題為「給父母官的一封信」的公開信,聲言有一名立法會議員說中央政府有份參與2002年的遺囑,陳現在等同與中國政府爭產,是與中國政府對抗。惟陳沒有指出該名立法會議員是誰,曾跟陳振聰會晤的立法會議員亦否認曾經說過這些話。[7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