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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
發表於 2013-3-26 15: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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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eda兄的反對回信
"話你唔反對, 就黙認你同意電XX科轉移你的資料
我已寄電郵[email protected]反對
PCCW 私隱條例事務主任:
本人謹此通知, 本人反對PCCW , HKT , 或貴集團所有附屬機構, 聯營公司, 合作夥伴, 將本人之個人資料, 包括但不限於本人之姓名, 身份証號碼, 電郵地址, 電話, 通訊住址, 住址 及服務號碼和服務帳戶號碼 以任何形式轉移至任何機構, 任何公司, 作任何用途. 本人亦不希望收到貴集團及所有附屬機構, 聯營機構, 合作夥伴之推廣電話,電郵, 及信件.
本人在2013年3月份申請網上行200MB光纖住宅寛頻服務時, 所提交之個人資料, 祗作是次申請網上行200MB光纖住宅寬頻服務之用
本人現時正使用申請網上行200MB光纖住宅寛頻服務時獲得分配之電郵信箱與你們通訊, 因此, 發信人身份已得到確認, 我不再在本郵件寫出我的身份証號碼. 請確認你們已收到及會妥善執行我的指示.
另外, 本人亦會向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及個人私隱專員公署投訴貴公司(默認用戶不提出反對即代表接接受, PCCW使用[個人資料作真接促銷的政策] ) 有違反個人私隱條例之嫌.
唔知咁寫夠唔夠清楚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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